个人介绍
治安案件查处

主讲教师:陈俊豪

教师团队:共6

  • 陈俊豪
  • 郑孟望
  • 刘轶
  • 黄曦
  • 刘霞
  • 易轩宇
学校: 湖南警察学院
开课院系: 公安院校
专业大类: 公安学
开课专业: 治安学专业
课程负责人: 陈俊豪
课程英文名称: Investigation and dispose of public security cases
课程编号: 02209
学分: 2
课时: 32
课程介绍
一、课程简介
(一)课程性质:《治安案件查处》是湖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学生公安通识课程。
(二)课时与学分:40节,其中课堂教学32课时,实践教学8课时,占2.5个学分。
(三)授课对象:公安专业高年级学生
(四)使用教材:为2015 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
二、课程内容与课程目标
(一)课程内容:课程包含14章内容,分三部分:分别为治安案件查处的基本理论;治安案件调查取证的基本程序;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四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二)课程目
1.知识目标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建立《治安案件查处》与《治安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等课程知识之间的联系,实现知识的整合和迁移。
2、能力目标
通过分析、辩论、讨论、实训和考核,培养学生认识问题的方法和执法办案的能力。
3.情感目标
通过课堂思政,培养学生秩序意识、法治意识,树立公正、公平执法理念。
三、课程特色
《治安案件查处》1993年被确定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课程,2009年被确定为省级精品课程,2015年被确定为湖南省“十三五”治安学专业试点改革课程。具备三个特色。
(一)综合性强。本课程涉及多个学科领域的知识,强调刑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以及行政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的综合运用,课程教学设计要求高。
(三)应用性广。在治安管理与行政执法过程中,治安处罚应用最为广泛,是治安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业务知识。
(三)实践性强。该课程重视学生思维训练和能力培养,特别是办理治安案件的动手操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师团队

陈俊豪

职称:教授

单位:湖南警察学院

部门:治安系

职位:治安系副主任

郑孟望

职称:教师

单位:湖南警察学院

部门:治安系

职位:研究员

刘轶

职称:教师

单位:湖南警察学院

部门:治安系

职位:副教授

黄曦

职称:教师

单位:湖南警察学院

部门:其他

职位:讲师

刘霞

职称:教师

单位:湖南警察学院

部门:治安系

职位:讲师

易轩宇

职称:教师

单位:湖南警察学院

部门:治安系

教学方法

  课程教学重视知识整合和法律综合适用,对学生容易理解和掌握的内容,我们尽量少讲,重要通过学生自学解决;对学生不易理解、容易出错的知识点进行重点讲授。根据以下教学理念进行设计。

(一)创新教学内容,优化教学设计。创新和整合教材内容,挖掘思政元素,改善知识结构,运用多媒体演示合理呈现知识要点,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二)改革教学手段,探索翻转课堂。通过案例教学和研讨式、启发式、情景式教学和翻转课堂形式,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度,促进师生互动

(三)坚持“实战化”导向,重视能力培养。通过实习、实训、观摩、见习等方式,帮助学生实现知识整合与迁移,培养学生执法办案能力。

(四)具体组织实施。理论教学,探究启发;案例分析,讨论辩论;随堂训练,边讲边练;项目探究,边做边评;综合实训,师导生演。


教学条件

(一)教材与辅导资料。编著教材4部;建立了疑难案例库、试题库。

(二)网络教学投入。学校接入了公安网信息查询平台、湘警网、期刊网平台方便学生查阅资料。

(三)实践教学投入。建立了10多个市州公安机关实习基地;长沙县公安局省级实践教学示范基地;校内综合实训场馆;模拟执法办案系统。


教学效果

(一)学生评价高。近两年学生测评平均分达95分以上。

(二)专家评价好。接待本科评估专家听课,同行反映好。

(三)学校评价。学校督导组听课评课结论为优。

(四)用人单位和社会评价高。在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中,邵阳、岳阳、株洲、怀化等地公安机关反映学生办理治安案件上手快,业务能力强。课程负责人陈俊豪多次就治安违法行为处理问题等担任电视台嘉宾,接受媒体采访。


参考教材


课程评价

课程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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