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教授
单位:湖南警察学院
部门:治安系
职位:治安系副主任
主讲教师:陈俊豪
教师团队:共6位
| 学校: | 湖南警察学院 |
| 开课院系: | 公安院校 |
| 专业大类: | 公安学 |
| 开课专业: | 治安学专业 |
| 课程负责人: | 陈俊豪 |
| 课程英文名称: | Investigation and dispose of public security cases |
| 课程编号: | 02209 |
| 学分: | 2 |
| 课时: | 32 |
一、课程简介 (一)课程性质:《治安案件查处》是湖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学生公安通识课程。 (二)课时与学分:40节,其中课堂教学32课时,实践教学8课时,占2.5个学分。 (三)授课对象:公安专业高年级学生 (四)使用教材:为2015 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 二、课程内容与课程目标 (一)课程内容:课程包含14章内容,分三部分:分别为治安案件查处的基本理论;治安案件调查取证的基本程序;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四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二)课程目 1.知识目标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建立《治安案件查处》与《治安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等课程知识之间的联系,实现知识的整合和迁移。 2、能力目标 通过分析、辩论、讨论、实训和考核,培养学生认识问题的方法和执法办案的能力。 3.情感目标 通过课堂思政,培养学生秩序意识、法治意识,树立公正、公平执法理念。 三、课程特色 《治安案件查处》1993年被确定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课程,2009年被确定为省级精品课程,2015年被确定为湖南省“十三五”治安学专业试点改革课程。具备三个特色。 (一)综合性强。本课程涉及多个学科领域的知识,强调刑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以及行政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的综合运用,课程教学设计要求高。 (三)应用性广。在治安管理与行政执法过程中,治安处罚应用最为广泛,是治安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业务知识。 (三)实践性强。该课程重视学生思维训练和能力培养,特别是办理治安案件的动手操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