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查处

陈俊豪

目录

  • 1 第一单元  治安案件查处概述
    • 1.1 第一课时  治安案件概述
      • 1.1.1 新建课程目录
    • 1.2 第三课时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构成
    • 1.3 第一章第二节
    • 1.4 第四课时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认定
  • 2 第二单元  治安管理处罚及相关法律措施
    • 2.1 第一课时  治安管理处罚概念及种类
    • 2.2 第二课时 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
    • 2.3 第三课时 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措施
  • 3 第三单元 治安案件的管辖与回避
    • 3.1 第一课时 治安案件受案与管辖
    • 3.2 第二课时 治安案件回避
  • 4 第四单元  治安案件调查取证
    • 4.1 第一课时 治安案件证据种类
    • 4.2 第二课时 治安案件证据收集与运用
  • 5 第五单元 治安调解
    • 5.1 第一课时 治安调解的条件与原则
    • 5.2 第二单元 治安调解的方法与技巧
    • 5.3 治安调解案例
  • 6 第六单元 治安案件查处的程序
    • 6.1 第一课时 简易程序与快速办理
    • 6.2 第二课时  处罚决定的一般程序
  • 7 第七单元  治安管理处罚的执行
    • 7.1 第一课时   治安管理处罚执行一般方式
    • 7.2 第二课时 治安管理处罚的强制执行
  • 8 第八单元 扰乱公共秩序案件查处
    • 8.1 第一课时 扰乱公共秩序案件概述
    • 8.2 第二课时 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查处
    • 8.3 第三课时 寻衅滋事案件查处
  • 9 第九单元 妨害公共安全案件查处
    • 9.1 第一课时 违反危险物质管理案件查处
    • 9.2 第二课时 非法携带枪支管制器具案件查处
  • 10 第十单元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查处
    • 10.1 第一课时 非法搜查身体案件查处
    • 10.2 第二课时 非法侵入住宅案件查处
    • 10.3 第三课时 故意伤害和殴打他人案件查处
  • 11 第十一单元 侵犯财产权利案件查处
    • 11.1 第一课时  盗窃案件查处
    • 11.2 第二课时 诈骗案件查处
    • 11.3 第三课时 其它侵财案件查处
  • 12 第十二单元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查处
    • 12.1 第一课时卖淫**案件查处
    • 12.2 第二课时 涉淫秽物品案件查处
    • 12.3 第三课时 赌博案件查处
    • 12.4 第四课时 涉毒案件查处
    • 12.5 第五课时 其它妨害社会秩序案件查处
  • 13 第十三单元 综合实训
    • 13.1 综合实训方案
    • 13.2 实训法律文书
    • 13.3 治安调解协议书
  • 14 每行填写一个目录,目录的层级用两个空格区分,只支持三级目录
  • 15 比如:
  • 16 一级目录
    • 16.1 二级目录
      • 16.1.1 三级目录
    • 16.2 二级目录
      • 16.2.1 三级目录
  • 17 每行填写一个目录,目录的层级用两个空格区分,只支持三级目录
    • 17.1 二级目录
      • 17.1.1 三级目录
    • 17.2 二级目录
      • 17.2.1 三级目录
第一课时 违反危险物质管理案件查处


 第一节  违反危险物质管理行为查处

 

案例导入【插入视频】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2016年12月14日下午1点半,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民警在小马房检查站执勤时,发现一辆满车尘土的、无法见到车内情况的冀H7╳╳B金杯车进入了民警的检查视线。经过检查,该车经过改装,做上车窗帘,用于装运烟花爆竹,内装49箱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将其引导至检查区域进行检查,发现司机张某和另外一名女子李某系某烟花爆竹经销公司职工,准备拉载烟花爆竹送到某销售网点销售,其公司没有到公安机关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李某无法提供危险物品运输资质证等相关证件。

*【教师提问】(1)本案是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果是,构成何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2)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此案?

【学生活动】讨论、回答

【教师明确】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存在潜在的危险,非法运输必然应受治安处罚和相关责任追究。

 

一、妨害公共安全行为概述(重点)

(一)概念

妨害公共安全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妨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

(二)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构成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行为的客观方面实施了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行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或过失

【基本概念】全就是在实现(个人或团体的)目标的过程中不受损失和伤害。人类社会在发展的过程中绐终伴随着各种风险(发生损失和伤害的可能),这是不可回避的客观现实,而且、人类自身的各种活动也在制造着风险。因此、安全是我们永远追求的目标,也是社会发展永恒的课题。公共安全=公共+安全 公共是指公共性:public与private相对,涉及到大多数人的利益 安全:safety与danger相对,避免危险、威胁、侵害、损失等,以维持正常秩序。安全所属主体:不特定多数人,介于全体与个体之间 。内容:直接:生命、健康、财产 ;间接:价值观念(群体价值和社会价值)、 社会秩序。公共安全事件是危及到大多数(非全体人民,也非个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并可能引起以一系列的公共性问题,进而导致价值系统崩溃、社会秩序紊乱的事件。

*【教师提问】张某、李某是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呢?

【学生活动】讨论、回答

【教师明确】公共安全是人类生产、生活的前提和保障,本案中李某及经销公司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理由如下:

(1)社会危害性。随时都有爆炸的可能,威胁不特点多数人的安全

(2)行政违法性。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

(3)应受治安管理处罚性。妨害了公共安全应受治安管理处罚。

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行为认定(难点)

(一)概念

本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性等危险物质的行为。

(二)行为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危险物质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教师提问】一行为人携带一瓶汽油到公共场所后被公安机关查获。汽油是属于《危险化学品完全管理条例》中危险物品,但此《条例》规定单位违反此条例可处罚,个人不能处罚。那么此行为人能否处罚?

【学生活动】讨论回答

【教师明确】汽油虽属危险物质,但对于携带少量汽油进入公共场所国家未作禁止性规定,所以不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予以处罚。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了国家管控制度,实施了运输危险物质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方面均为故意。

5.本行为属于可选择性违法行为。按其实际实施的行为命名定性。

*【教师提问】张某、李某是否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行为?

【学生活动】讨论、回答

【教师明确】从案例中可以得出如下信息:

(1)运输了49箱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2)实施了货物混装的违规运输行为,存在安全隐患;

(3张某、李某系非专业人员,对于烟花爆竹的装卸、运输和应急处置等都没有接受过培训,不懂运输操作规范,没有应急处理能力;

(4)张某有驾驶证、行驶证但没有运输许可证件;

(5)张某、李某运输烟花爆竹受某烟花爆竹经销公司委托。

结论:李某、王某及烟花爆竹经销公司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行为。

三、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件调查处理(重点)

(一)法律依据(法条竞合的适用)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拘留

2.行政法规:

《烟花爆炸安全管理条例》第36条: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罚款(1-5万),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40条: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法律适用(难点)

1.对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适用。

2.法条竞合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6、第40条之规定竞合,均可作为处罚依据。

*教师提问】行为人既有第36条,未经许可运输的行为,也有第40条规定的情形。应按照哪一条对行为人实施处罚呢?

【学生活动】讨论、回答

【教师明确】36条主要针对企业,第40条主要是指在取得许可的条件下,直接责任人员或主管人员的违法行为,因此对经销公司应依据第36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对个人则依据第40条的规定处罚款,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拘留处罚。

(三)调查处理

1.现场处置

(1)盘问检查,确认违法行为;

(2)暂扣运输车辆和烟花爆竹,并出具扣押物品清单。

(3)将货物专业至安全场地,确保人员安全;

(4)对烟花爆炸进行妥善储存,确保安全无事故;

(5)口头传唤并控制行为人,做进一步调查。

2.调查取证:应查清以下事实,并收集以下证据:

(1)张某、李某的询问笔录,或者交代材料。

(2)查明违法行为人基本情况。

(3)证据保全决定书,扣押物品清单。

(4)现场笔录及案件移交的材料。

(5)相关视频资料,如现场检查视频、沿途道路监控视频等。

(四)处罚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30条之规定,对李某、王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行为处十日拘留,对销售公司违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炸行为处10000元罚款;对违法运输的49箱烟花爆竹予以没收(依行政处罚法)。

四、分析、讨论

【案例1】某辖区农民张某无营业执照从事换、灌石油液化气,其家中存有石油液化气罐10余个。该人的家位于存中间,四周均有邻居,杭州“液化气罐爆炸事件”发生后,邻居非常担忧,向公安机关举报。

*【教师提问】张某是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如何处罚?

【学生活动】讨论、回答

【教师明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57条第四项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案例2】2015年2月4日14时许,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春运吉林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吉林西站口执勤期间,对过往车辆进行筛查时,发现一辆厢式货车中装载了15箱鞭炮,并且未能提供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民警将车辆暂扣,并对车内三人分别询问。驾驶员表示鞭炮是在附近给自己家里买的,但民警根据鞭炮上的检验标志等细节看出了问题。原来三人是吉林市某烟花鞭炮经销公司的职工,当日他们拉载着近百箱鞭炮到永吉县各个村屯的销售网点去送货,剩了15箱准备送回公司仓库。但该公司并没有到公安机关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还使用没有道路运输危险品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警方对该烟花鞭炮经销公司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行为,进行了治安处罚。

【教师提问】警方对该行为的处罚正确吗?

【学生活动】辩论

【法条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