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查处

陈俊豪

目录

  • 1 第一单元  治安案件查处概述
    • 1.1 第一课时  治安案件概述
      • 1.1.1 新建课程目录
    • 1.2 第三课时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构成
    • 1.3 第一章第二节
    • 1.4 第四课时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认定
  • 2 第二单元  治安管理处罚及相关法律措施
    • 2.1 第一课时  治安管理处罚概念及种类
    • 2.2 第二课时 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
    • 2.3 第三课时 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措施
  • 3 第三单元 治安案件的管辖与回避
    • 3.1 第一课时 治安案件受案与管辖
    • 3.2 第二课时 治安案件回避
  • 4 第四单元  治安案件调查取证
    • 4.1 第一课时 治安案件证据种类
    • 4.2 第二课时 治安案件证据收集与运用
  • 5 第五单元 治安调解
    • 5.1 第一课时 治安调解的条件与原则
    • 5.2 第二单元 治安调解的方法与技巧
    • 5.3 治安调解案例
  • 6 第六单元 治安案件查处的程序
    • 6.1 第一课时 简易程序与快速办理
    • 6.2 第二课时  处罚决定的一般程序
  • 7 第七单元  治安管理处罚的执行
    • 7.1 第一课时   治安管理处罚执行一般方式
    • 7.2 第二课时 治安管理处罚的强制执行
  • 8 第八单元 扰乱公共秩序案件查处
    • 8.1 第一课时 扰乱公共秩序案件概述
    • 8.2 第二课时 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查处
    • 8.3 第三课时 寻衅滋事案件查处
  • 9 第九单元 妨害公共安全案件查处
    • 9.1 第一课时 违反危险物质管理案件查处
    • 9.2 第二课时 非法携带枪支管制器具案件查处
  • 10 第十单元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查处
    • 10.1 第一课时 非法搜查身体案件查处
    • 10.2 第二课时 非法侵入住宅案件查处
    • 10.3 第三课时 故意伤害和殴打他人案件查处
  • 11 第十一单元 侵犯财产权利案件查处
    • 11.1 第一课时  盗窃案件查处
    • 11.2 第二课时 诈骗案件查处
    • 11.3 第三课时 其它侵财案件查处
  • 12 第十二单元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查处
    • 12.1 第一课时卖淫**案件查处
    • 12.2 第二课时 涉淫秽物品案件查处
    • 12.3 第三课时 赌博案件查处
    • 12.4 第四课时 涉毒案件查处
    • 12.5 第五课时 其它妨害社会秩序案件查处
  • 13 第十三单元 综合实训
    • 13.1 综合实训方案
    • 13.2 实训法律文书
    • 13.3 治安调解协议书
  • 14 每行填写一个目录,目录的层级用两个空格区分,只支持三级目录
  • 15 比如:
  • 16 一级目录
    • 16.1 二级目录
      • 16.1.1 三级目录
    • 16.2 二级目录
      • 16.2.1 三级目录
  • 17 每行填写一个目录,目录的层级用两个空格区分,只支持三级目录
    • 17.1 二级目录
      • 17.1.1 三级目录
    • 17.2 二级目录
      • 17.2.1 三级目录
第二课时 非法侵入住宅案件查处


第三节 非法侵入住宅案件查处

 

【插入视频】翻窗“救”狗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2015年10月某日下午2点钟,陕西省西安市的王某(目击证人)在午睡时被惊醒了,发现对面二楼的一家阳台上的男子拿户主的床单,把狗拴在腰上,然后将狗掉在一楼的平台,自己也从二楼顺着床单爬了下来。王先生纳闷,这位翻窗“救”狗的男人张某,应该不是该住宅的主人(刘某)。于是就报了警。警察到达现场询问在一楼的接狗的女主人陈某,证实了王先生的判断。

  *【教师提问】 张某构成何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如何处罚?

【学生活动】讨论、回答

【教师明确】构成侵犯人身权利行为。但到底属于违法检查还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我们学习了新的知识后再做结论。

 

    一、非法侵入住宅行为的概述

(一)概念

    非法侵入住宅行为,是指未经住宅主人允许,没有正当理由或合法依据,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住宅主人要求退出却拒绝退出,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二)行为特征

    1.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住宅权。即居住和生活的空间、场所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

    【知识拓展】英国法谚:每个家就是自己的一座城堡。公民住宅具有私人领地的属性,因此,英国首相威廉说:“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住宅是公民居住、生活的处所,非法侵入住宅必然会使公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干扰,影响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的安宁。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注意】不要将作为对象的住房与作为客体的权利混淆

  *【教师提问】一居民因和房屋开发商纠纷,强行抢占了孟某购买的正在装修的商品房,公安机关多次做工作拒不搬出。问按定性非法侵入住宅是否正确还是民事案件?

【学生活动】讨论、回答

【教师明确】民事案件

  2.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无正当理由和合法依据而侵入他人住宅,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没有正当理由擅自进入他人住宅;二是虽经住宅主人同意或者有正当理由进入,但经住宅主人要求退出而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他人住宅。

   【知识拓展】生活中侵犯住宅的表现主要为:(1)为实施其他违法而将侵入住宅作为手段。现实生活中,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多数情况下是侵犯财产或伤害住宅内成员的生命、身体以及其他人格法益违法的手段。一般按照牵连或吸收行为处理。案例中李某、赵某都是以盗窃为目的进入居民住宅,但盗窃未遂,或者财物较少,可以被非法侵入住宅行为吸收。(2)由矛盾纠纷引起而非法侵入住宅的。(3)为达到某种目的,非法侵入住宅威胁住宅成员。(4)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侵入住宅。

    3.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二、非法侵入住宅行为的认定与查处(重点

(一)非法侵入住宅行为的认定

    1.什么叫非法侵入?

    法律授权行为,紧急避险行为,存在阻却违法性,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行为人是否有进入住宅的正当理由和法律依据;如紧急避险、误入等就不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2.住宅的表现形式——达到什么标准叫住宅

    住宅是指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的房屋,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住宅权属存在多样性。住宅的结构存在多样性。

(二)证据收集

    1.证明对象

  (1)主体

  (2)主观方面

  (3)客体

  (4)客观方面:非法侵入住宅的地点、方位、环境;非法侵入住宅的表现方式、情节、手段等;非法侵入住宅的次数、持续时间、对正常生活造成的影响、后果等。

    2.证明材料

   (1)证明主体:询问笔录(违法行为人、受害人、证人)、户籍证明;

   (2)证明主观方面:询问笔录(违法行为人、受害人、证人)等;

   (3)证明客体:询问笔录(违法行为人、受害人、证人)、房产复印件、现场检查笔录(包括拍照)等;

   (4)证明客观方面:询问笔录(违法行为人、受害人、证人)、房产复印件、现场检查笔录(包括拍照)、视听资料(监控视频)、侵入住宅的相关物证(如破门入室的锥子)

(三)具体处罚

    1.事实情节

    一般情节: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1000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5-10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

    2.法定情节:不予、从轻、从重、减轻处罚。

三、非法侵入住宅行为与相关行为的区别(难点

(一)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区别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致使他人无法居住的;

(4)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

【案例分析】甲欠乙钱不还,乙到甲家要欠款,甲不还,乙便住在甲家不走,声称什么时候甲还钱,什么时候走,于是甲到派出所报案,要求处理甲。派出所介入后,甲答应以其在丙地的一处房产抵债,乙离开了甲家,乙到丙地后发现,甲在丙地的房产早已被当地的法院查封。乙再次强行住进甲家,并禁止甲家人进入,虽经派出所多次劝解和告诫,但是乙坚持拿不回欠款,绝不离开甲家,并禁止甲家人进入住宅。

  *【教师提问】请问乙的行为是否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

【学生活动】分析讨论

【教师明确】甲的行为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根据情节,已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但由于甲拒不归还欠债在前,对乙可酌情从轻处罚。

(二)与殴打他人行为的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殴打他人行为往往在行为方式上进入他人住宅进行殴打或者伤害。但两者在行为特征上存在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身体健康权。

    2.客观方面,行为人可能进入受侵害人住宅进行殴打,损害了他人身体健康,但可以根据伤害情况按照牵连处理或者根据吸收行为择一严重行为进行处理。

    3.主观方面表现为伤害的故意。

    4.主体为一般主体。

【案例讨论】颜某与李某之妻、张某之姐张某某系某市中学教师,居住在教师宿舍内。该宿舍系学校分配供教师及其直系亲属居住、生活。颜某与张某某于2015年7月4日因琐事发生纠纷,后经学校、政府调解终结。同年7月18日,颜某在自己宿舍午休,李某、张某为帮张某某出气,敲门后推开虚掩的房门进入颜某宿舍,即对在床上午休的颜某进行殴打。经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

  *【教师提问】李某、张某构成何种违法行为?

   【学生活动】分析、回答

  【教师明确】李某、张某构成殴打他人行为。因伤害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到法院起诉。

  

 四、组织练习

    【案例剖析】2017年春节刚过,郁垒坚从安徽省农村来到松江区一家饭店打工,平时住在老板借的集体宿舍。才做两个多月便辞去了工作,从此也没有了住处。为了解决住处,郁垒坚竟然动起了歪脑筋。5月底的一个晚上,他独自进入一个花园居民小区,登上一栋6层楼房,用螺丝刀撬开了楼梯气窗盖的挂锁,在楼顶上居住2天,这期间郁垒坚发现下面601室没有人居住,于是他遛到阳台,拉开窗门进入了该户人家,他一看家中什么都有,就得意地吃住了6天,被小区保安发现。

  *【教师提问】郁某的行为是违法还是犯罪?

    【学生活动】分析讨论

    【教师明确】郁某侵入时间较长,可以认定为非法侵入住宅罪。情节较重表现:撬锁入住;居住时间长达6天;盗窃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