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429 《小学语文课程教学》课程标准
课程性质:必修课
课程类型:(理论+实践)课(B类)
学 分:4分
学 时:72学时(其中讲课48学时,实践24学时)
适用专业:语文教育 小学教育 初等教育
考核要求:考试
一、课程的性质、目的和任务
1.课程性质
小学语文新课程教学法是教育科学中分科教学法的一种,是培养小学语文教师的一门重要的专业课。该课程具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通过讲授小学语文教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使学生掌握小学语文教学的理论知识,具备小学语文教学实践能力,为完善小学语文教师的职业素质和能力奠定良好的基础。
2.目的和任务
本课程为未来小学语文教师的师范学生提供小学语文教学的理论知识,使他们能初步掌握小学语文的教学规律和基本的教学技能,并训练他们进行教学实践的初步能力,使他们在走上教育教学岗位后能根据小学语文教学的实际,把这些理论、规律和方法运用于教学实践,从而能胜任小学语文教学工作。
二、教学目标
1. 认识小学语文教学法的基本涵义和特点,形成对本课程的认知框架。
2. 了解小学语文教学的基本内容,形成初步的课程学习能力。
3. 学习小学语文教学的基本方法,具备从事小学语文教学的基本能力。
4. 正确认识小学语文课程,并逐步形成职业意识和终生学习与发展的能力。
三、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1.知识要求
掌握小学语文教学的基本理论、一般规律和基本的教学方法以及《语文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教师讲授与学生自学相结合;掌握课程总目标和阶段目标,教师讲授与学生自学相结合。
2.技能要求
培养学生具有初步的备课、上课、评课、说课能力,教师理论讲授与学生实践相结合。
3.素质要求
培养学生具有从事小学语文教学所需要的自信心、责任感和创造性;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教学语言、扎实的书写技能等素质,教师讲授和学生平时训练相结合。
四、教学内容及学时安排
模块 | 主要内容 | 学时 分配 | 作业 题量 | 备注 |
模块一 | 语文课程的性质、理念和目标 | 4学时 | 安排作业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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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二 | 教学常规 | 12学时 | 安排课堂讨论、作业一次 | 学生教学设计实践 |
模块三 | 识字与写字教学 | 10学时 | 安排课堂讨论、作业一次 | 学生试讲实践 |
模块四 | 阅读教学 | 16学时 | 安排课堂讨论、作业一次 | 学生试讲实践 |
模块五 | 写作教学 | 10学时 | 安排课堂讨论、作业一次 | 学生试讲实践 |
模块六 | 口语交际教学 | 8学时 | 安排课堂讨论 | 学生试讲实践 |
模块七 | 综合性学习 | 6学时 | 安排课堂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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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八 | 小学语文教学评价 | 6学时 | 安排课堂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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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法说明
在教学方法上,本课程的突出特点是理论性与实践性二者的紧密结合,教学中既要注重教学理论与教学规律的教学,又要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注重学生教学技能培养,课中应适当组织学生讨论或试讲,并充分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让学生观看教学录像,组织学生到微格教室进行教学技能训练。故该课程主要采用讲授法、讨论法、案例教学法、模拟教学(主要是微格教学训练)等方法进行教学。
六、考核方式及评分方法
本课程具体要求是需要学生掌握语文教育的理论知识, 特别是新课程的理念,重点是语文教育的实际教学能力。考核方法为笔试(闭卷)与平时学习、实践考核相结合。各教学环节占总分的比例:平时学习、考勤、作业占10%;实践训练占20%;期末考试占70%。
七、教材及参考书目
(一)教材
《小学语文新课程教学法》(校本),蒋燕主编,2017年第2版。
(二)参考书
1.诸葛彪主编:《小学语文新课程教学法》,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2007。
2.卓进 肖红主编:《小学语文教学法》,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3.刘本武主编:《小学语文新课程教学法》,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4.熊开明编著:《小学语文新课程教学法》,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北京,2012。
执笔人:侯洪鑫
审核人:蒋燕
修订日期:2017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