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写作教学的目标和理念
一、写作教学的目标
《语文课程标准》总目标提出:“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述自己的意思。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同时,对小学作文教学各阶段的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写作在《标准》的阶段目标里,第一学段称为“写话”,第二、三学段称为“习作”,第四学段才称为“写作”。为了清楚地看出各学段目标的阶段性和连续性,我们把第一学段“写话”和第二、三学段“习作”的目标列表表示如下:
小学三个学段写作教学目标
第一学段(1-2年级) | 第二学段(3-4年级) | 第三学段(5-6年级) | |
情感 | 1. 对写话有兴趣 | 1. 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 | 1. 懂得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 |
内容 | 1. 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 | 2.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 | 3. 能写简单的纪实作文和想像 |
词句 | 2. 在写话中乐于运用阅读 | 5. 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 | |
标点 | 3. 根据表达的需要,学习 | 6. 根据表达的需要,使用冒 | 5. 能根据表达需要,使用常用 |
修改 | 7. 学习修改习作中有明显错 | 6. 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 | |
习作 | 8. 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 | 7. 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 |
根据列表我们可以看出写作教学目标的特点:
1.各阶段目标的梯度比较明显,体现了不同阶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能力状况
1-2年级是“写话”。强调“对写话有兴趣”,能乐于把自己想说的话写下来;鼓励自己写话,写自己想写的话,能完成口头语向书面语的转换即可;鼓励引导写自己的话,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用自己的心灵去感受。
3-4年级是“习作”,不拘文体,甚至不必成文,鼓励自由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像。同时提出用简短的书信便条进行书画交际的要求。
5-6年级继续习作,要求能写简单的纪实作文,学写读书笔记和常见应用文。
2.突出了练笔的性质,适当降低了要求
《语文课程标准》隐去“作文”的提法,将小学低段的写作训练称作“写话”,将小学中、高段的写作训练称作“习作”,改变了原有的提法,意在使大家明确小学生写作训练的性质是练笔,以免在教学中任意拔高要求。
《语文课程标准》从内容到形式都降低了“篇”的要求。“条理”与“篇幅”要求降低是基于练笔的性质和小学生实际能力而提出的。隐去“有中心”、“思想健康”等内容,也是为了使小学生乐于动笔,自由表达,减轻写作上的压力,无拘无束地写他们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
3.注重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正确导向
在《语文课程标准》中将小学低年级的写作定为“写话”,中高年级称为“习作”。目的是为了降低起始阶段的难度,重在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和自信心,使他们“乐于用书面表达”,进而“懂得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并养成留心观察周围事物、积累写
作素材、自我修改作文和主动与他人交流的习惯。
《语文课程标准》还提出:“要求学生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注重对学生价值观的正确导向,不只是重形式和技能,也不只是在字词句上下工夫,还要培养诚实守信、负责任的美好品格。
二、习作教学的基本理念
作文教学只有在新理念的指导下,才能明确现代作文教学的价值取向,深化对作文教学过程的理解,提高作文教学的质量。鉴于新课程的基本精神,写作教学理念具体来说要体现出以下几点:
(一)要贴近学生生活
贴近学生生活,就是要引导学生关注自然、关注社会、关注自己身边的人和事,积累生活素材,感悟生活真谛。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贴近了学生生活,学生才能写出自己内心的真情实感。《语文课程标准》在“习作教学建议”中指出:“习作教学应贴近学生实际,让学生易于动笔、乐于表达,应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热爱生活、表达真情实感。”因此,在教学中,一是要少写命题作文,多让学生结合自己对生活的感悟和内心的感受自己命题,因为教师命题可能远离学生的生活,学生不一定“有话可说”,而学生自己命题才能写得出,写得真。如果要写命题作文最好是给学生一个半命题作文,如“我的……”、“一个……的人”等,学生对半命题作文有很大的自我写作空间,这个空间就是学生的生活;有时也可以给学生一个写作的范围,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确定题目开展写作。二是切忌为文而文。为文而文往往脱离学生生活实陈,学生将会无话可写,那将得不偿失。作文是将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写出来,脱离了学生生活,写出来的作文也不会有真情实感。三是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丰富生活素材,引起内心思考,触发写作内在动因。例如,组织学生参观访问、参加劳动、开展课外活动、进行科技小制作小实验等,以此丰富作文内容。一个好的语文教师应该关心学生,留心学生身边发生的事情,才能独具慧眼,小中见大,发现指导写作的材料。了解学生、熟悉学生、关心班级,是引导学生观察、思考的前提,也是做好命题、指导工作的前提。远离学生生活实际,学生不会写出真情实感的作文。
(二)要鼓励自由表达
《语文课程标准》在第一学段提出“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象中的事物,写出自己对周围事物的认识和感想”;第二学段提出“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第三学段提出“珍视个人的独特感受”。这表明,学生在习作中想说什么就写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写;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大胆放手,不要怕不合规范。总之,《语文课程标准》提倡学生在写作过程中进行自由表达,尤其对于小学低中年级强调要不受文体束缚。
因此,在作文教学中教师要注意:1.要用儿童的眼光看儿童的作文,用儿童的心灵感受社会,感受生活,以童心写童真,他们表达的内容与成人世界的想像往往不同,有些离奇的想法在成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但在儿童看来是天经地义的,所以教师不要用成人社会的要求来规范儿童的习作。2.要激发学生的想像,要鼓励有创意的表达,
要让学生展开想像和幻想,尽情抒写想像中的事物。习作中无论选材、立意、结构、语言的某一方面有创意、出彩、有亮点都应加以鼓励。只要是学生的真情实感,都要及时给予充分肯定。
(三)要重视写作习惯的培养
叶圣陶先生说:“什么是教育?简单一句话,就是要养成习惯。而教师工作的最终目的,无非是培养学生具有各种良好的文明习惯。”在写作教学中,培养学生写作习惯非常重要,它是提高学生写作水平的前提和保证。培养学生良好的写作习惯应注重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要留心观察生活,从生活实践中、阅读中积累素材,养成积累写作材料的习惯;二是要勤于动笔,认真构思,总体把握;三是写作时要书写工整,不写错别字,正确运用标点符号;四是要努力养成认真修改自己习作的习惯,并主动与他人交换意见,做到语句通顺,行款正确,书写规范、整洁。
(四)要采取积极的评价方式
一般说来,正强化比负强化更具有激励作用,更能使学生产生成就感。 因此,习作教学中的积极的评价方式,就是要求对学生的习作给予正面的鼓励。在作文教学中,教师可从分数、评语、奖励等几个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激励。激励的主要方式有这几种:一是读,把优秀作品读给全班的小朋友听;二是展,教师可以把学生优秀的写话作品打印出来,也把学生的作品放在班级博客上供大家欣赏,还可以编班级报纸、把学生作品汇编成集,让学生感受到成功的喜悦。
同时,在作文教学中,我们还可以根据小学生争强好胜的心理特点,采用多种类型的评奖活动进行积极评价。例如,设立“优秀奖”、“进步奖”、“希望奖”,还可以分别开展评选“小小文学家”、“优秀通讯员”、“优秀小记者”等活动。但是,评奖激励要注意,一是要面向全体学生,让班级学生人人参与;二是尽量扩大获奖面,尽可能让更多的学生获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