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启发式教学法。本课程为了发展和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在每次讲课时不仅注重统计知识内在的逻辑性,而且有意识地设计各种激发学生思考的问题,将学生的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
2.探究式教学法。教学的目的不仅仅提传授知识和训练技能,更是培养学生自己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此,在新内容开始时或在重点内容上,都采用问题切入法、新课讲授、课堂练习和课后练习的系统教学方法,训练学生发现问题,寻求方法,最终解决问题的能力。
3.教师的讲授与学生的自学相结合。为了使学生能够学一而知二、知三,培养其自学能力,课堂上教师只讲解基础理论与基本方法,而与其相关的内容则由学生自学和总结。如在推断统计中,都只讲平均数的估计和检验,而标准差、相关系数及比例等的估计和检验由学生自学。
4.讲授、练习、讨论一体化,课上课后一体化。教学中为了加深学生对所学内容的认识,将老师的讲授与课堂的练习与讨论,学生间的互帮互学结合。同时将课上的同步练习、综合练习与课后的同步练习和综合练习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的学习过程
5.理论讲授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增加学生对统计应用功能的理性与感性认识。教育与心理统计既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课程,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与实践应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何将学生学到的理论与方法灵活地应用于实际研究之中,使学生对统计过程形成整体印象,是本课程教学改革的重心。为此,我们根据各章内容,将学生实际测量获得的数据资料用于学习的方法进行统计分析(如将学生自己“测验焦虑”测试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