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教师:昌吉州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双减”工作部署要求,发挥义务教育学科育人功能,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高学科课堂教学质量,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昌吉州教育局组织学科骨干团队,在充分征求县(市)教育局、学校意见的基础上,研制了《昌吉州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学基本规范(试行)》,本课堂教学基本规范涵盖小学和初中12个学科,从课前准备、教学设计、课堂实施、课后反思四个环节进行整体设计,每个环节从不同维度对教学行为提出具体要求和建议,以期引导和规范课堂教学行为,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请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