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多种新观念的透射:商人传记
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与历史文化背景,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国的统治者们在经济上都采取了“重本抑末”的政策。与此密切相关的是,几乎自有文献记录以来,从事商品流通的商人就一直受到官方的排斥和歧视。如在《尚书》里,商人便被置于“四民”之末[1],排在社会各个阶层中的最后一位;《商君书》中说,“治国能抟民力而壹民务者强,能事本而抑末者富”[2],不难想像,当时商人的境遇一定也好不到哪里去;贾谊在《论贵粟疏》中则明确指出,汉代的法律是“贱商人”而“尊农夫”[3];司马迁《史记·平准书》里也曾提到“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4]。到了明初,由于朱元璋重申“厚本抑末”的政策,更是针对商人制订了许多歧视性法规。如洪武十四年“令农衣、纱、绢、布,商贾止衣绢、布。农家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得衣、纱”;直到正德元年,政府还“禁商贩、仆役、倡优、下贱不许服用貂裘”[5]。由于官方的排斥和歧视,在社会的普遍心理和舆论中,商人的形象一直非常糟糕,商贾几乎成了奸猾、庸俗、善于钻营和投机取巧的代名词;而他们拥有财富,也因此而受到传统观念的訾议,什么“为富不仁”、“为仁不富”[6],“富商之家必夺贫室之财”、“富贾无仁义之行”等等[7]。在知识界里,只有司马迁是个例外,他不仅在正史里为商人树碑立传,而且表现出相当程度的“重富”和“重商”的思想,从而成为中国历史上“一个较为特异的存在”[8];而绝大多数人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对商人均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傲慢与偏见。随着商业经济的发展,这种状况开始有所改变,如在元末的江浙地区,文士们对商人的态度已大为改善,他们的作品里不仅出现了赞颂商人的诗歌,而且开始出现了为商人所作的传记,并且在这些传记文字中“都称赞了传主的经商行为,而不带传统的偏见”[9]。到了明中期,李梦阳、王守仁等人也都为商人作过传记与序文,赞扬过他们。不过,真正彻底改变对商人的态度,并大量为他们树碑立传的,恐怕还是明代中后期徽州地区的作家们。
关于明代中后期徽州作家为商人树碑立传之多,我们不妨拿有关统计数字来说明。如在汪道昆的《太函集》中,有传记文(包括传、行状、墓志铭、墓碑、神道碑)212篇,其中为商人及其家庭成员所作就有112篇(传主本人是商人的77篇;其余为商人家庭成员,如父母亲及妻子等),超过了传记文总数的50%。另外,还有为商人或其父母亲所写的33篇寿序或赠序,其中大部分都有关于商人生平事迹的记载与描述。无论是在汪道昆以前还是与他生活在同一时期的非徽州籍作家,恐怕没有一个人为商人树碑立传有如此之多。如据陈建华先生统计,李梦阳《空同集》中有传记文45篇,为商人所作4篇,约占总数的9%[10]。当然,拿汪道昆与李梦阳比较,可能不一定能说明问题。汪道昆为商人立传之所以无论是在绝对数量上还是在百分比上都大大超过李梦阳,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李梦阳长期生活在北方地区,周围环境中经商的人较少的缘故;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时代发展的原因,因为汪道昆出生毕竟晚了李梦阳整整五十年(汪生于1522年,李生于1472年)。但如果我们拿汪道昆与王世贞作比较,大概是能看出一点问题的。汪道昆与王世贞年相若(汪长王氏一岁),同年进士(均嘉靖二十六年),官位相埒,王道昆累官至兵部侍郎,王世贞亦尝佐贰兵部,当时天下称“两司马”[11]。王氏为苏州太仓人,苏州地区当时也是商业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在文学上,他们曾在一起“切劘为古文辞”,并且与李攀龙一道被人称为三鼎足的大家。可以说,他们的情况在许多方面都极为相似。据陈建华先生统计,王世贞《弇州山人四部稿》中有传记文90篇,为商人作15篇;约占总数的16.6%;《弇州山人续稿》有传记250篇,为商人所作44篇,约占总数的17.6%[12]。王世贞被认为是明代中后期市民意识较强的作家之一,著作卷帙之浩繁又是人尽皆知的,其为商人所作传记数量尚且比汪道昆要少很多,而同时期其他非徽州籍作家与汪道昆相比,其差距就更可想而知了。
明代中后期的徽州作家们不仅为商人大量树碑立传,而且不少传记中都透射出新的思想意识,给文坛带来了一些新的气息。
一、四民平等
明代中后期徽州作家们商人传记文中所流露的新的思想意识,首先即在于它的重商观念及对旧的四民观的大胆否定,表现出强烈的要求四民平等的思想。汪道昆在《诰赠奉直大夫户部员外郎程公暨赠宜人闵氏合葬墓志铭》一文中说:
大江以南,新都以文物著。其俗不儒则贾,相代若践更。要之,良贾何负闳儒[13]!
有学者认为“良贾何负闳儒”这样傲慢的话“充分流露出商和士相竞争的心理”[14],这当然是对的,但隐藏在这话背后更进一层意思便是对旧的四民观的否定,或者说是四民平等的思想。我们不妨拿他在另外场合说的一些话作为参照:
窃闻先王重本抑末,故薄农税而重商征。余则以为不然,直壹视而平施之耳。日中为市,肇自神农,盖与耒耜并兴,交相重矣。耕者什一,文王不以农故而毕蠲;乃若讥而不征,曾不失为单厚。及夫垄断作俑,则以其贱丈夫也者而征之。然而关市之征,不逾什一,要之各得其所,商何负于农[15]?
余闻本富为上,末富次之,谓贾不若耕也。吾郡在山谷,即富者无可耕之田,不贾何待?且耕者十一,贾之廉者亦十一,贾何负于耕[16]?
在这些文字中,作者不仅要求给商人与农耕者在税收上以相同的政策待遇,“壹视而平施之”,而且对区分“本富”、“末富”表现出极大的不满。可见,汪道昆在前面那篇传记中所说的“良贾何负闳儒”只是他重商观念与四民平等思想在特定场合下的一种表现,不仅仅是与士相竞争的问题。不仅汪道昆一人如此,徽州地区的其他作家在给商人所写的传记中,或作为商贾的代言人,或自己发表议论,也都表示过相同的观点:
古者四民不分,故傅岩鱼盐中,良弼师保寓焉。贾何后于士哉!世远制殊,不特士贾分也。然士而贾其行,士哉而修好其行,安知贾之不为士也。故业儒服贾,各随其矩,而事道亦相为通,人之自律其身亦何限于业哉?……处士讳远,字万里(明成化嘉靖间休宁人)[17]。
西皋公……尝语诸人曰:“人之处世,不必拘其常业,但随所当为者。士农工贾,勇往为先,若我则贾业者也。或辞利涉之艰,则大事去矣,奚以充其囊橐、裕身肥家乎?于焉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以致富有。”[18]
在前一篇传记中,作者认为,古代四民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以像商代大臣傅说最初便在傅岩当过版筑工人,周代贤臣膠鬲也曾是卖鱼贩盐的商贾,他们最终都成了优秀的辅弼之臣。只是后来时代相隔久远,制度变了,士商才区分为不同的等级。他认为,士商在职业上没有高低之分,其角色是可以互换的;而就品德修养而言,业儒服贾,各有各的规矩法度,只要遵守各自的规矩法度就行了,人的自律其身是没有职业区别的。在后一篇传记中,传主不仅讲出了“士农工贾,勇往为先”这样豪迈的话,而且借孟子勉励士人从逆境中奋起的名言鼓励自己经商致富。这两篇传记的文字中无疑都流露出很强烈的四民平等的要求。
正因为有着非常浓厚的重商观念与四民平等思想,所以作家们在传记中对商人的形象总是从多方面加以呵护。有的对他们经商的艰辛和所付出的勤勉劳动作了如实的描绘。如汪道昆在《明处士休宁程长公墓表》中写到,程锁年轻时父亲便“客死淮海”,而且自己从小身体瘦弱,在“病且无以为家”的情况下,母亲让他“第糊口四方,毋系一经为”,于是程锁弃儒从商,终于依靠辛勤经营而发家:
长公乃结举宗贤豪者,得十人俱,人持三百缗,为合从,贾吴兴新市。……长公与十人者盟:务负俗攻苦。出而即次,即隆冬不炉;截竹为筒,曳踵车轮,以当炙热。久之业骎骎起,十人者皆致不赀[19]。
这段文字实际传达出这样一种信息,或者说是表明了这样一种观点,即商人们所从事的事业,也需要付出艰辛的劳动,财富并非投机取巧便能获得,所以商人并没有什么可鄙的,相反应当得到理解和尊重。
在写商人的传记作品中,有的则对商人的商业道德做了正面的记述。如上面那篇传记中的程长公程锁,当他中年客溧水时,“其俗春出母钱贷下户,秋倍收子钱。长公居息市中,终岁不过什一,细民称便,争赴长公。癸卯,谷价伤农,诸贾人持贾价不予,长公独予平价囷积之。明年饥,谷踊贵,长公出谷市诸下户,价如往年平,境内德长公,诵义至今不绝”。又如“家世闾右,著兖山”的汪长公,“自大父贾房村,世以曲蘖起富。市贾不二,较若持衡,由徐邳以达京师,诸贾悉受成如祭酒”[20];海阳程次公,“诸细民从次公质钱,惟以什一为准,无所干没。脱贫乏不能出子钱,次公惟取母钱,废质剂,细民归之者如流水”[21]。
徽州作家写的商人传记不仅正面表现商人的职业道德,有的还褒美他们的人品。在徽州作家笔下,有的商人善良而富有同情心,有的则能拾金不昧。如《朱介夫传》写到,休宁籍商人朱节“习盐法”,“乡人从介夫贷母钱,无不应者,积十余岁,负者无虑数千缗。故尝买妾武林,不数月而生子,家人欲弗举,介夫叱曰:‘吾独子,奈何置他人子沟渎乎?’卒拊之成人,授之业,使自给。”后介夫被仇家所害,下狱死。作者论曰:“古者薄市井交,即缓急不为赖,乃若介夫之与士大夫友也,岂不斌斌!比陷不辜,甚者从而议其后,视市井滋薄矣。余交介夫浅,顾独深察其为人,余愿为士大夫一洗之,故志其状如此。”[22]又如上文提到的那位兖山汪长公,传记文字中也有关于他品行的记述。有一次他渡江,同舟者当中有人下船时把一只装有上千两银子的包裹遗失在船上,汪长公“则坐待其反,挈千金橐全归之。遗金者请姓名,卒不告而去”。嘉靖年间去世的歙县商人许明大生活中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件:“公……挟资游吴楚燕赵间,民之衣食不给者咸称贷于公,公每以义为先。洎凶岁,逋者争鬻子女以报,公止之曰:‘吾岂以利而割人之至爱耶?’悉取券焚之,示不复取……有客王姓者与公舍金陵,亡金十斤而去。公得之,默以待失者。居无何而客返,告公曰:‘吾挟赀江湖,离父母以求生计,今若此,吾何归焉?弗获,则有赴水耳!’公曰:‘毋忧,吾待子来久矣。’遂出而授之,略无德色。客曰:‘吾今日得以复生者,公所造也,愿分公金半。’公叹曰:‘吾素视不义富贵若浮云耳,吾何汝金为哉!’竟却而弗受。”[23]像这类呵护商人形象的文字,在明代中后期徽州作家所写的传记中还有很多。我们在那些作品中可以看到,商人不仅在经营中都有着良好的商业道德,而且人品也很好,并且在致富之后,都有许多善举,有的抚恤孤寡,有的助赈济贫,有的修水利、筑道路等等。
总之,在明代中后期徽州作家所写的商人传记中,已经完全摆脱了传统观念中歧视商人的态度,或作为商贾的代言人,直接表达他们的愿望与心声,流露出强烈的要求四民平等的思想;或呵护他们的形象,表现他们良好的商业道德与人品,彻底改变了传统观念中所谓“为富不仁”、“无商不奸”的偏见。这是商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二、不讳言利
与重商观念及主张四民平等思想相联系的重要问题,便是对于“利”的看法。因为作为从事商品流通的商人来说,获利是他们的目的。历代封建统治者之所以打击商人,也就是因为商人“牟农夫之利”的缘故。中国传统观念是极端重义轻利的。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24]到了宋代的理学家,由于他们把封建伦理道德当作永恒的自然法则,更是要人们做出最大的牺牲——“明天理,灭人欲”。商人谋利发家当然也是人欲,是不该有的行为,所以朱熹训斥告诫门人,不要像陆象山的家庭那样“亦作铺买卖”而“以利存心”[25]。元末明初徽州地区的理学家们继承先辈的遗训,鼓吹“遏人欲于横流,存天理于既灭”[26],自然也是反对商人谋利的;在他们的文集里我们没有发现专门为商人写的传记,这一方面固然有当时经商人员较少这一客观因素;另一方面恐怕与他们主观上不愿意为“以利存心”的商人们树碑立传也不无关系。而到了明代中后期,徽州作家们不仅为商人大量树碑立传,在为商人作的传记文字中肯定商人的职业道德,呼吁将商人与士、农、工平等对待,而且直接肯定商人的功利行为及其经济目的,承认商人谋利的合法性:
昔太史公作《货殖传》,世儒犹或有所瑕疵。夫儒者以不欲为训辞,故罕言利。要以生财有道,治所必先,何以聚人非财不可?则圣人未尝废财矣。太史公所载,其以奸富者率卑之,独陶朱公褎然首举,彼固豪杰之士也。处士轻身而就贾,独以操行致不赀……使太史公在,恶能没处士名[27]?
所谓“生财有道”,就是指谋利要有一定正当的途径;所谓“以操行致不赀”,就是说赚钱要讲究商业道德,不能以奸诈的手段巧取豪夺,至于谋利这种行为本身不仅不是罪过,而且是钱赚得越多越好。像这篇文字中这样直接肯定商人的功利行为及其经济目的,实际上已具有了现代意义上的商业价值观的某些因素,或者说它是现代商业价值观的萌芽。
在明代中后期徽州作家所撰写的商人传记里,直接肯定商人的功利行为及其经济目的不仅见于上面这种论说性的文字,而且见于许多商人形象描写中。——作者如实记述了他们关于“利”的认识,描绘了他们种种奥秘精妙的经商致富之道,表现并赞扬了商人求利过程中的精明和胆识。如汪道昆在《明故处士溪阳吴长公墓志铭》中写到,歙西富室之子吴良儒,“生九年而孤”,“既从程登士受室,请受经为儒”,而他的母亲戴氏却因为“父资斧不收,蚕食者不啻过半”,要他从轻重缓急的角度考虑,弃儒而从商。吴良儒经过利弊权衡,终于选择经商作为职业,并且成为一名善于营利的商人。传记是这样描绘他走上经商之路和从事商业活动的:
处士退而深惟,三越宿而后反命,则曰:“儒者直孳孳为名高,名亦利也。藉令承亲之志,无庸显亲扬名,利亦名也。不顺不可以为子,尚安事儒?乃今自母主计而财择之,敢不惟命。”于是收责齐鲁,什一仅存,瞿然而思:“去国余三千里,徒以锥刀而沮,将毋,即钜万何为?吾乡贾者,首鱼盐,次布帛,贩缯则中贾耳,恶用远游为?”乃去,之吴松江,以泉布起……时处士负不羁,任放自恣,客讽处士:“汝为如圣善,何轫岳麓而颠,其何以望衡霍?”处士唯唯:“客亦知四时之序乎?春作夏长,夫孰能不华?百物必俟秋成,不处其华处其实矣。始吾有东齐之役,于时为春,出句达萌,娠娠乎未章也。及其出也,长养滋大,盛夏则然。及是时而为此规规,时过焉可追也。吾故袨衣奇服,为纨绮游,修曼便娟,二八迭进,庶几乎内热饮水矣。由今以往则秋也。吾将飨秋之实乎哉。世贾以盐策为桓文,淮茅而浙殿也。吾其伯浙,卒之胥命于淮。”于是去吴松江,则挟千金徙浙,寻为盐策祭酒,浙诸大贾,皆列雁行,则又曰:“吾故将以与国盟淮南。”挟钜万往。
人言诸吴固多上贾,而处士之贾也良,其握算如析秋毫,其计赢得如取诸外府,其发也如贾大夫之射雉,其掇之也如丈人之承蜩。知言矣[28]!
在这段文字中,传主不仅对自己求利毫不闪烁其词,而且指出,“儒者孳孳为名高”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获得利益,真是快人快语,一针见血。作品中还对传主审时度势,灵活经营,根据不同的地域特征,不失时机地开拓自己获取财富的新天地做了详尽的记述和形象的描绘;并对他在经商活动中精明的决策谋划、获利所得的精确计算以及谙熟市场行情规律等表示了由衷的钦佩。
在明代中后期徽州作家所撰写的商人传记中,擅长经商之道、以正当的手段获得巨额财富的还大有人在。如歙县岩镇人汪通保,“始成童,以积著居上海。倜傥负大节,倾贤豪,上海人多处士能,争赴处士。初,处士受贾,资不逾中人;既日益饶,附处士者日益众。处士乃就彼中治垣屋,部署诸子弟,四面开户以居,客至则四面应之,户无留屦。处士与诸子弟约:居他县毋操利权;出母钱毋以苦杂良,毋短少;收子钱毋入奇羡,毋以日计取盈。于是人人归市如流,旁郡县皆至。居有顷,乃大饶,里中富人无出处士右者”[29]。又如歙县人阮弼,“少承家末造……则之芜湖,盖襟带一都会也,舟车辐辏,是可以得万货之情。雅以然诺重诸贾人,不言而信,其言可市。诸贾人奉之如季河东。彼中驵侩分行,独赫蹄莫之适主,长公策曰:‘此吾业也,请职赫蹄。’乃鸠其曹敛母钱,躬载橐而规便利,就诸梱载者,悉居之留都。转运而分给,其曹利且数倍。时购者争得采利归染人。长公复策曰:‘非独染人能白可采也。’乃自芜湖立局,召染人曹治之,无庸灌输,费省而利滋倍,五方购者益集。其所转毂,遍于吴、越、荆、梁、燕、豫、齐、鲁之间,则又分局而贾要津。长公为祭酒,升降赢缩,莫不受成。即长公不操利权,亦犹之乎百谷之王左海”[30]。
这两篇传记中的传主都善于把握市场的脉搏,将自己经营商业活动的场所设在大都市里,因为那里“舟车辐辏,是可以得万货之情”,能及时了解市场信息;他们还善于感情投资,结果或者使得“人人归市如流”,或者“不言而信,其言可市”。尤其是那位阮弼,作为一位造纸业的经纪人,他有着很强的决策能力,他一方面“自芜湖立局,召染人曹治之”,使得费用减少而利润却成倍地增长;另一方面在各地“分局而贾要津”,形成许多销售网点,几乎垄断了全国的纸价。作者在传记中这样毫无顾忌地写商人们的生财之道,并且笔端充满着由衷的钦佩之情,实际上也是对商业功利行为和经济目的的肯定,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现代意义上的商业价值观。
三、豪纵不羁的商人形象
在明代中后期徽州作家所作的商人传记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具有鲜明性格的人物形象,如《许本善传》:
先是,父处士引年,各以千金授三息子。伯禾,用积著倾郡。仲即谷,字本善,生而丰下,魁然丈夫。少以技击豪;即壮硕,益轻捷,挺一剑作盘旋舞,睨者莫得其瑕。马上横槊,绝尘而奔,挽五石弓,无不中,命人言:“乃公便便耳,夫非战胜而肥者耶?”伯讽仲曰:“吾汝起田间,汝不问家人产。吾稼汝穑,聊足以供春秋。”因自命曰春田,而命仲曰秋田。日几几望其获矣。处士耆,举季子稚,伯兄命之儒。仲负不羁,且格猛噬。尝被酒卧岭北,虎以食犬后至,枕其胫而觉之,起而熟视曰:“彼无忮心,乘卧杀之,不武。”遂舍之去。人以为神。比入少年场,则比竹投壶,讴歌蹴鞠,无不中节。雅言:“隆准公大度,彼儒冠安足溺哉!”故薄为儒。及谢县大夫,黜训诂而理章句,乃更为文公《小学》,故不袭陈言,行吟里中,壹禀于自适。将服贾,资斧不具,伯予千金。乃贩缯航海而贾岛中,赢得百倍,舟薄浯溆,群盗悉掠之。伯再予千金,就近市贾,适岁凶,民有殍,悉发窖粟以赈嗷嗷。伯三予千金,无德色。仲乃择地而贾,贾就[檇]李之皂林。仲始至,诸三老豪杰争以牛酒劳之,仲递百觚。会暑甚,以厥暴死。其年庚午,当鹑火中。其生与余同年同月同旬,先余五日耳。行年未艾,乃即首丘,惜也[31]!
又如《徕松郑处士传》:
徕松处士者,新安人也,姓郑氏,名孔曼,字子长……子长幼有大志,不好弄。受《论语》、《孝经》乡先生所,皆通大谊。一旦弃去,曰:“吾如是足矣,终不效乡里小儿沾沾呻,令流辈竖儒我也!”……子长亦称诗,诗不求工,要以曼衍天倪……当是时,里中子弟多贤豪,日事生产作业,侈富溢尤。而庸斋君方病,视诸所赍贷率持空券不收,庸斋君乃叹曰:“乌有子如吾儿而长贫困者乎?”子长闻之,起自责也,袂交于闳,剑及于楹,车布于里门之外。已,乃从伯兄受什一。逾吴蹈楚,适梁与宋,居贱者,鬻贵者,诸奇羡不至十三率弃弗售,曰:“非吾财也。”子长数岁归,归则抵庸斋君千金。庸斋君曰:“乌有子如吾儿而长贫困者乎?彼里中儿非能徒豪举耳!”盖喜而后可知也。然子长虽少年,所交皆其大父行,梁、楚之名士也。性喜饮酒,通宾客,客至行酒已辄歌,歌数阕,一座为倾。客字主人曰:“谁谓子长狂生,子长虽游于酒人乎,终长者也。”……声闻梁、楚之间。一日,子长叹曰:“人苦不自足,吾业已操先人之赢,岁出岁归千金,游道广矣。吾终不以游故,遂荒先人敝庐。”乃归营故居,将为菟裘老焉。已,复自念:“身,吾委蜕也;天地,吾蘧庐也。大丈夫直为方外游耳,土于[我]何有!”于是复去新安,徙金陵。金陵者,旧京也。钟阜石城,三山二水之胜在焉。衣冠之所游,宾客舟车之所凑,夫非父母之邦乎哉!彼跬步不逾里门,浅之乎涉世矣!金陵中诸公争慕子长籍甚,即妇人孺子,莫不习子长名。盖子长三徙三致贤豪长者之游。……子长病且死,诫其子曰:“……归养吾母若而母,吾瞑矣!”……方叔子曰:语云“深山大泽,实生龙蛇”,言不数也……新安信多奇士,得处士而益彰乎[32]?
这两篇传记的人物性格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狂”,或者说是豪纵不羁。作者或通过人物行动的形象描绘,或通过对人物语言的生动摹写,或通过心理刻画,把人物豪纵不羁的个性特征表现得淋漓尽致,给人留下了鲜明的印象。而且作者本人是那样全身心地投入,笔端饱含着感情,或为笔下人物的早死感到惋惜,或对其作品中传主的行为进行由衷的赞扬。而在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念中,作为个人必须严格按照一定的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来调节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使之不偏不倚,与社会群体保持一致。所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正是这种传统观念的集中反映。而在上述两篇传记中,作者不囿于传统的道德规范,大胆肯定并追求个性满足的描写,实际上从一个侧面透射着明代中后期由于经济的发展,人们在价值观念方面的深刻变化,并由此进一步揭示了当时随着旧的价值观念的崩溃,人们要求张扬个性、肯定自我的社会风貌。
在明代中后期徽州作家为商人所写的传记作品中,有不少关于他们生活态度的描写,特别是对他们孜孜不倦的追欢逐乐,作家们往往要花费不少笔墨。如:
(黄季公)乃从仲兄贾婺,贾台,贾甄,贾括,贾姑孰,贾淮海,贾金陵。卜地利则与地迁,相时宜则与时逐。善心计,操利权如持衡。居数十年,累钜万。淮海多阳翟大贾,多以声色为娱,季公叹曰:“彼哉靡靡乎,庶几乎达者矣!”乃散千金,征歌舞,为五陵豪。客言:“公何如酂侯,彼且令后世师吾俭;公作法于汰,安足师?”季公笑曰:“吾犹见未央之为墟,赤帝子且不保,客休矣!”[33]
次公(吴季常,明末歙商)少娴公车言,游成均,厌弃之,曰:“人生行乐耳,斗功名于鼠壤,驰日月于驹隙,终何益哉!”于是脱迹尘中,蹑身霞上,凡人间俯仰……一切不闻不见,并付之不为。朋松介石,抹月披风,三百枯棋,十千名酒,日与上客懿亲游戏为乐。退则披古帙,异香,清散逍遥,不知何者为诽、为誉、为莞、为枯、为少、为老,几古之得道善忘者矣……公侠似鲁朱,而不喜游说纵横;富似卓郑,而不喜求田问舍[34]。
长公即务重积,顾独以廉贾闻。……既艾,日从诸侠少游,近声伎,博弈,终日无倦。少年迭出,终谢不支。年始及耆,复出而游吴越,日置高会,召诸故人而为平原欢。逾月而归,则以岁杪值初度,诸子姓从诸周亲近属递为寿,燕饮视吴越有加[35]。
在这些传记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到某些商人追欢逐乐的生活态度。那位黄季公看到阳翟大贾们日以声色为娱,欣羡不已,并加以效法。别人劝阻不但不听,反而大讲一通享乐主义的人生哲学。吴季常无论是其言,还是其行,无不表现出及时行乐的思想。汪长公更是越活越年轻,一大把年纪还终日游乐无倦。商人们追求享乐的生活态度其实在前面的两篇传记中就已经有所反映:那位许本善在少年场中“比竹投壶,讴歌蹴鞠,无不中节”,并且嗜酒如命。郑孔曼“性喜饮酒,通宾客,客至行酒已辄歌”;壮年时本来想“为菟裘老”,到底还是耐不住寂寞,终于“复去新安”,而“徙金陵”。他之所以如此,当然也是因为金陵是大都市,那里比徽州更容易享受到各种欢乐的生活。
必须指出的是,作家们在表现商人们追求享乐的生活态度时,无不带着一种赞赏欣羡的意味。也就是说,他们的思想感情与商人们有着比较明显的趋同性。而作为一个作家,他的思想感情与价值判断,又不能不受到特定时代的客观现实的影响与制约。因为他毕竟生活在社会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商人追求享乐的生活态度,实际上是当时时代潮流的一个侧面反映,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意义。
在有关商人的传记作品中,作者不仅大胆肯定某些商人豪纵不羁的个性,与追欢逐乐的生活态度,有时还特别注重表现他们鄙视世俗毁誉的精神。如《吴伯举传》:“伯举名时英,少入成均,一再试不利,退而深念曰:‘古之有道者非征辟不行。今乃蓬首跣足以干有司,耻也。’遂释博士业,出藏书遍读之。……脱遇法书名画,钟鼎敦彝,辄倾橐购之,不遗余力。里翁目摄之曰:‘癖矣!作无益,害有益,何居?’伯举置弗闻,购如故。丁年英气勃勃,结诸侠少,田江南北诸山,课获击鲜,浮大白无算。里翁目摄之曰:‘佻矣,无宁以侧注易皮冠。’伯举置弗闻,田如故。居广陵,以贾隐。当五方之冲,诸贤豪率慕名高造伯举。客至辄置高会,陈声伎,佐客欢。遇诸穷交,引身自下;遇显者无苛礼,嗃嗃自如。客益以此亲之,户履常满。里翁目摄之曰:‘汰矣!若非有土,安能效孟尝君?’伯举置弗闻,结客如故。”[36]这位吴伯举真可谓不同凡俗,他完全置世俗毁誉于不顾,一切都按自己的意愿去做。他这种鄙薄世俗毁誉的精神,实际上是对自我价值的进一步肯定,是自我意识增强的一种表现。作者对此作正面描写,是符合当时文学创作潮流的。
四、传统观念淡薄种种
明代中后期徽州作家在有关商人的传记中反映的新观念还很多。如程可中《舒古塘传》中写到,吴中有一块“古月华研”,主人不售而钓奇,引得“好事家多垂涎不可得”。而那位“以鉴赏闻,鬻古器物为利”的古董商人舒古塘,因为“常悦吴越姬,资尽粉黛,又博失利,不自聊”,于是便“摹月华款制”仿造一块,然后“袭以重锦,遍走诸常垂涎者”,假称是“月华主人属有厄,将鬻月华解”,托其代售,骗得三百石外加三十缗。市研者十分高兴,与前来恭贺的朋友一起“赋诗文夸耀之”。而舒古塘“骤获志满”得以“再至姬家”。真月华研的主人听说这件事,便“诣市研者”观之。结果发现是块赝品,他怕说出真相主人执赝责值,而舒古塘把骗来的粮食与钱又花光了,“途穷粟尽”无以偿,月华主人于是“忍不发”——没有揭露古董商人舒古塘仿造月华研的真相。作者在评论这件事时说:“嗟乎,舒君取虽苟哉,然其技能令予者意悦,不犹贤于窃与乞乎?市之者见诒,何伤于智?人各有所嗜,此皆吴人能事。若研主人诚长厚君子,岂易及哉!”[37]按照传统的观念,舒古塘的行为是不道德的,但是作者并没有根据传统的道德标准去过多地谴责他,反而强调他的技能使市研者得到快乐,说是这样做还是比偷窃与乞讨好。也就是说,舒古塘的行为虽不怎么好,但是他没有损害市研者的根本目的,所以还是可以宽容和原谅的。作者之所以有这种观点,实际上说明了当时传统的道德观念在人们心目中越来越淡薄。又如吴子玉《金士节传》中写到,那位“富拟万户侯”的大商人金士节,起初学习经术。学成,里中父老劝他仕进,他却说:“……家大人游于宦,诸舍弟幼,遭家诎乏,则遑遑托迹宦途,先天下而后家,此非人情也。”[38]金士节的言论当然也是有悖于中国文化传统的。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对于个人与群体,家和天下的关系,主要强调的是后者,而不是前者,传主却说“先天下而后家,此非人情也”,这实际上是在商品经济冲击下,人们自我意识增强的一种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