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教授
单位:大连医科大学
部门: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职位:副院长,法学系副主任
主讲教师:大连医科大学 石悦
教师团队:共9位
第4期
卫生法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渗透和交融,并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的边缘交叉学科。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法治观念的提高和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卫生法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目前《卫生法学》已经成为全国高等医学院校的基础性课程,也是我校法学专业、管理专业、预防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麻醉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和影像专业的必修课,更是我校法学专业的专业特色课。卫生法学以卫生法律规范作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卫生法学的基本理论;卫生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国外卫生法学理论、立法和司法实践;我国现行的卫生法律制度的实施与监督;以及如何运用卫生法学理论来解决医学科学发展实践中的新问题等。通过理论与案例教学,使学生了解国内外卫生法学的理论发展,熟悉和掌握我国在卫生事业领域内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够将所掌握的卫生法规在实际工作当中灵活应用,解决实际问题。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卫生法概述﹑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律规范与卫生法渊源、卫生法的制定与实施﹑卫生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医疗损害法律制度、公共卫生法律制度、初级卫生保健法律制度、传染病职业病法律制度等。
大连医科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历经多年的教学实践与探索,在《卫生法学》课程建设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