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介绍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信阳师范学院

主讲教师:邱鹤书

(一)课程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由于财经法规变动较大,授课中注意培养学生学法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引导学生 在工作、学习中主动发现并收集相关财务问题,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从他人违法乱纪行为中吸取教训,强化守法、规范的意识。 2、能力目标 根据收集的现实中存在的各种财务纠纷案例, 运用所学财经法规知识,正确进行分析,能准确判断违法行为类别及制裁方式与相应的法律后果,采取适当的方式制止不当行为发生,维护企业、国家合法权益。 3、素质目标 教学中以会计工作中常见的违法案例分析为主,引导学生领会会计法规的精神实质,自觉遵守会计法规,严守秘密,坚守准则,不做假账。 (二)课程的目的与任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会计核算和监督的依据和过程、会计机构与人员的要求,掌握支付结算法规,税收征收管理的相关规定,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强化学生在会计工作中依法处理经济业务,严格遵守会计准则与会计法规,养成良好的依法办事、依法经营的意识与习惯。 (三)理论教学的基本要求 使学生具备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工作岗位适应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 本课程教学应使学生达到以下的基本要求:  了解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支付结算的相关概念及其法律构成,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税收的概念及其分类,税法及其构成要素,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概念,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和原则,会计职业道德的功能。 理解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机构的设置,票据的相关概念,各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使用范围和开户要求,税收征管的具体规定,包括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的要求、纳税申报及方式、税款征收方式、税务代理、税务检查、税收法律制度、税务行政复议等规定,会计职业道德的含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 掌握会计核算的要求,会计工作交接的要求,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现金的内部控制,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的基本要求,支票、商业汇票、银行卡、汇兑结算方式的规定,并能综合分析具体案例,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原理及应纳税额的计算,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和构成、预算管理的职权、预算组织的程序以及预决算的监督,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和方式,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及财政收支的方式,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学校: 信阳师范学院
开课院系: 商学院
课程编号: E27CB95E42F925E6E05394182BD2C95E
学分: 2.0
提示框
取消 进入课程
提示框
确定要报名此课程吗?
确定取消

京ICP备1004054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8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