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售是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也是国际贸易中为开拓商品销路、扩大出口而采用的一种通常做法。它与先出售、后出运货物的一般贸易方式不同,而是先出运、后出售商品。在我国的进出口业务中,寄售方式运用并不普遍,但在某些商品的交易中,为促进成交,扩大出口的需要,也可适当运用寄售方式。
一、寄售(Consignment)
寄售是指寄售人先将准备销售的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当地代销商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和办法代为销售的方式。通过寄售出售的商品,要等货物售出后才由代销商将货款交、汇寄售人。
1.寄售是凭实物进行买卖的现货交易,寄售人先将货物运至寄售地,然后经代销人在寄售地向当地买主销售。
2.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而非买卖关系。代销人只能根据寄售人的指示处置货物,货物的所有权在寄售地售出之前仍属寄售人。
3.寄售货物在售出之前,包括运输途中和到达寄售地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寄售人承担。
4.寄售货物装运出口后,在到达寄售地前也可采用出售路货的办法(即当货物尚在运输途中),由代销人寻找买方出售。
对于寄售人来说,寄售有利于增加交易机会、开拓市场和扩大销路。通过寄售可以与实际用户建立关系,扩大贸易渠道,便于了解和适应当地市场需要,不断改进产品品质和包装。寄售人还可以根据市场供求情况,掌握有利的推销时机,随行就市出售现货,卖得好价。尤其对需要看货成交的土特产品、日用轻工业品或工艺品等的市场开辟、扩大销售更有利。某种产品要进入新的市场,厂商也可以运用寄售贸易方式,使商品生产者与需求者直接见面,扩大产品影响,促进销售。同时,运用这种方式可直接了解市场需求情况,为厂商提供市场预测依据。
对于寄售人来说,寄售也有不利的一面。如承担风险大,费用高,经常垫付和积压资金,不利于资金周转等。此外,寄售方式下,遇到代销人信誉差不守协议,可能面临钱货两空的风险。因此,采用寄售方式时应对市场情况进行充分调查研究,严格选择代销商,慎重选择作价方法。
二、展卖
展卖是利用展览会和博览会及其他交易形式,对商品实行展、销结合的一种贸易方式。展卖是最古老的交易方式之一,其雏形是区域性集市。我国企业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参与展卖的方式也逐渐丰富起来。企业既可以参与国外举办的展览会来推销自己的商品,也可以参加国内举办的大型展销会,很多国外的企业近些年也参与到我国国内的展销会之中,这样比较有利于我国企业与国外的企业同台公平竞争。随着展卖日趋国际化、大型化和综合化,目前展卖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重要方式被人们广泛接受。
展卖作为一种商品推销方式,其基本特点是:把出口商品的展览和推销有机结合起来,边展边销,以销为主。这种展销结合的方式具有下列明显的优点:有利于宣传出口商品,以扩大影响,招揽潜在买主,组成交易;有利于建立和发展客户关系,扩大销售地区和范围;有利于开展市场调研,对商品进行改进和更新,增强出口竞争力。
国际博览会又叫国际集市(International Fair),是指由一国或多国联合主办,定期邀请各国商人参加交易的贸易形式。参加者不仅可同主办国厂商洽谈贸易,也可同其他国家的贸易界人士进行交易。国际博览会可以分为综合型和专业型两种。凡各种商品均可参加展出和交易的博览会属于综合型博览会,又称为“水平型博览会”。比较著名的有智利的圣地亚哥和叙利亚的大马士革国际博览会,其展出期限长,展出规模大,而且对普通的公众开放,当地人称为庙会。还有如莱比锡、巴黎等地的国际博览会也都属于综合性的博览会。凡只限某类专业性商品参加展览和交易的博览会属于专业型博览会,又称“垂直型博览会”,其规模较小,会期也较短。比较著名的有纽伦堡玩具博览会、慕尼黑的体育用品博览会以及法兰克福的消费品博览会等,还有如科隆博览会,每年举行两次,一次展销纺织品,一次展销五金制品。
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又称为“广州商品交易会”,是我国各进出口公司在广州定期联合举办的,邀请国外客户参加的一种集展览与交易为一体的商品展销会。因其会址设在广州,故习惯上简称“广交会”。我国于1957年春天举办了首届“广交会”,以后每年春秋两季各举办一次,分别称为“春交会”和“秋交会”。50多年来,我国利用广交会定期邀请国外客户来华集中谈判成交,根据“平等互利、互通有无”的对外贸易原则,以出口为主,进出口结合,有买有卖,形式多样,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加强了我国同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自2007年春季第101届起,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改名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在广交会闭会期间,在某些商品的产地或出口口岸等地,还举办一些专业性的小型交易会,简称“小交会”,如地毯交易会、工艺品交易会、服装交易会、化工交易会等。小交会的特点是专业性强,成交高度集中,交易方式灵活,它减轻了广交会过于集中的弊端,对于推销新小商品起到了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