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五 租船订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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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目的与要求
二、实验步骤
1. 进入"单证中心",选择合同号,点画面下方的"添加单据"按钮,选择"出口货物明细单"后点"确定"。
2. 点"出口货物明细单",开始填写内容。其中红色的部分必须要填写,不会填写的部分可点击加下划线的项目查看有关解释。明细单填写完毕,点下方的"保存"按钮。
3. 点"检查单据"按钮,查看单据填写是否有误。若检查结果显示有错误,请重复步骤2。
4. 进入"业务中心",点标志"外运公司"的建筑物。
5. 点画面下方的"租船"项,输入合同号,选择集装箱规格,点"下一步",完成租船。如果要看所选集装箱规格的海运费和内陆运费,可点"计算费用"查看。有关海运费和内陆运费的计算,请参考出口报价核算。
6. 完成租船后,外运公司回复"配舱回单",到"单证中心"可看到这张单据,出口商不能对其作修改。
三、注意事项
发装船通知(注:在FOB、CFR条件下要做此操作,CIF条件可省略此步骤。)
(1)点标志"进口商"的建筑物。
(2)点画面下方的"发送装船通知"项,选择合同号,输入标题及说明内容后点"下一步",完成装船通知的发送。
四、单证范例
海运提单
五、操作
分组填制:海运提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