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刘汉成,尉静,袁娟,姜丽,田苗,陈蕾

目录

  • 1 国际贸易概述
    • 1.1 国际贸易的概念与分类
    • 1.2 国际贸易的地位与作用
    • 1.3 国际贸易的产生与发展
    • 1.4 案例分析
    • 1.5 章节测试
  • 2 国际贸易理论
    • 2.1 马克思主义国际贸易理论
    • 2.2 西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
    • 2.3 现代国际贸易理论
    • 2.4 案例分析
    • 2.5 章节测试
  • 3 国际贸易政策
    • 3.1 保护幼稚工业政策
    • 3.2 农产品贸易政策
    • 3.3 战略性贸易政策
    • 3.4 案例分析
    • 3.5 章节测试
  • 4 国际贸易措施
    • 4.1 关税措施
    • 4.2 非关税措施
    • 4.3 鼓励出口及出口管制措施
    • 4.4 案例分析
    • 4.5 章节测试
  • 5 国际贸易术语
    • 5.1 贸易术语概述
    • 5.2 主要贸易术语的解释
    • 5.3 其他贸易术语简介
    • 5.4 贸易术语在实际中的选择与应用
    • 5.5 案例分析
    • 5.6 章节测试
  • 6 商品品名、品质、数量与包装条款
    • 6.1 商品的品名
    • 6.2 商品的品质
    • 6.3 商品的数量
    • 6.4 商品的包装
    • 6.5 案例分析
    • 6.6 章节测试
  • 7 国际货物运输
    • 7.1 运输方式
    • 7.2 货运单据
    • 7.3 装运条款
    • 7.4 案例分析
    • 7.5 章节测试
  • 8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 8.1 保险概述
    • 8.2 海上货物运输的风险与损失
    • 8.3 中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 8.4 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 8.5 我国陆运、空运与邮包货物运输保险
    • 8.6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 8.7 案例分析
    • 8.8 章节测试
  • 9 进出口商品的价格
    • 9.1 国际贸易商品价格的掌握
    • 9.2 国际贸易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 9.3 佣金和折扣
    • 9.4 对外贸易效益成本核算
    • 9.5 案例分析
    • 9.6 章节测试
  • 10 国际货款的收付
    • 10.1 支付工具
    • 10.2 汇付、托收和信用证
    • 10.3 多种结算方式的选择应用
    • 10.4 案例分析
    • 10.5 章节测试
  • 11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
    • 11.1 商品检验
    • 11.2 索赔
    • 11.3 不可抗力条款
    • 11.4 仲裁
    • 11.5 案例分析
    • 11.6 章节测试
  • 1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订与履行
    • 12.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订
    • 12.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
    • 12.3 案例分析
    • 12.4 章节测试
  • 13 国际贸易方式
    • 13.1 经销与代理
    • 13.2 寄售与展卖
    • 13.3 招标投标与拍卖
    • 13.4 期货交易与套期保值
    • 13.5 对销贸易
    • 13.6 加工贸易
    • 13.7 案例分析
    • 13.8 章节测试
  • 14 实验训练
    • 14.1 实验一  建立业务关系
    • 14.2 实验二 交易磋商
    • 14.3 实验三 进出口合同的签订
    • 14.4 实验四 信用证业务
    • 14.5 实验五 租船订舱
    • 14.6 实验六  报检业务
    • 14.7 实验七 报关业务
    • 14.8 实验八  保险业务
    • 14.9 实验九 进出口贸易流程全程模拟
    • 14.10 实验十 装船出运
    • 14.11 实验十一 制单结汇
    • 14.12 实验十二 核销退税
商品的包装

     

   

 一、商品包装的重要性


国际贸易中的商品一般都有包装,只有少数商品不必包装,采取散装(In Bulk)和裸装(Nude Packed)的方式。需要包装的商品称为包装货(Packed Cargo),不需要包装的商品称为散装货(Bulk Cargo)或裸装货(Nude Cargo)。所谓散装货,是指未加任何包装,直接装运以至销售的货物,通常适用于不需要包装即可直接进入流通领域,或不容易包装,或不值得包装的货物。例如,煤炭、矿砂、粮食等。所谓裸装货,是指形态上自然成件,无需包装或略加捆扎即可成件的货物。常见的如钢铁、橡胶、车辆等。所谓包装货,是指必须进行包装才能运输和销售的货物。国际贸易中绝大多数商品都是包装货。

包装是指按一定的技术方法,采用一定的包装容器、材料及辅助物包裹货物。商品的包装是保护商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品质完好和数量完整的重要条件;是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增加价值的必要工具之一。适当的商品包装,对保护、保存商品,美化、宣传商品以及方便商品的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实际业务中,我们对出口商品的包装,应力求做到科学、经济、牢固、美观、适销的要求。

有些国家的法律把包装视作货物说明的组成部分。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包装条件是买卖合同中的一项主要交易条件。提供约定的或通用的商品包装,是卖方的主要义务之一。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卖方交付的货物,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就构成违约。因此,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通常都应在买卖合同中对商品的包装做出明确和具体的规定。

根据流通过程中所起作用的不同,商品包装可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两大类。另外,国际贸易中还存在中性包装和定牌生产的习惯做法。


 二、商品包装的种类


(一)运输包装(Transport Packing)

运输包装又称大包装(Big Packing)或外包装(Outer Packing),是指商品运输时,将一件或数件商品装入容器或以特定的方式包扎的包装。它的作用主要在于保护商品的品质和数量;便于运输、储存;便于检验、计数、分拨;有利于节省运输成本。

运输包装的方式主要有两大类:单件运输包装和集合运输包装。

 1 
单件运输包装

单件运输包装的种类很多。

1)按照包装外形来分,习惯上常用的有包、箱、桶、袋等。

2)按照包装的质地来分,有软性包装、半硬性包装和硬性包装。软性包装较容易变形,有利于节约仓容,半硬性包装不易变形,同时经堆储后可略有压缩。硬性包装不能压缩,包装本身硬实。

3)按照制作包装所采用的材料来分,一般常用的有纸制包装、金属包装、木制包装、塑料包装、棉麻制品包装、竹柳草制品包装、玻璃品包装、陶瓷包装等等。

 2 
集合运输包装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运输包装方面使用集合包装的方式日益增多。集合包装是将一定数量的单件商品组合成一件大的包装或装入一个大的包装容器内。集合包装可以提高港口装卸速度,便利货运,减轻装卸搬运的劳动强度,降低运输成本和节省运杂费用,更好地保护商品的质量和数量,并促进包装的标准化。

1)集装箱(Container)。集装箱一般由钢板、铝板等金属制成,多为长方形,可反复使用周转,它既是货物的运输包装,又是运输工具的组成部分。根据不同商品的要求,有的箱内还设有空气调节设备、冷藏设备,并备有装入漏出的孔道或管道。使用集装箱,需要有专用的船舶、码头,并配备一定的机械和设施。目前国际上最常用的海运集装箱规格为8×8×20英尺和8×8×40英尺两种。

2)集装包、袋(Flexible Container)。集装包是用合成纤维或复合材料编织成抽口式的包,适于装载已经包装好的桶装和袋装的多件商品。每包一般可容纳1吨或者1.5吨重的货物。集装袋是用合成纤维或复合材料编织成圆形的大口袋,适用于集合包装商品,每袋一般可容纳1-4吨重的货物。

3)托盘(Pallet)。托盘是在一件或一组货物下面附加一块垫板,板下有三条“脚”形成两个“▽”字形扁孔,统称为插口,供铲车的两条铲叉插入,将托盘连同所在的货物一起铲起,进行堆放、装卸和运送。为防止货物散落,需要用厚箱板纸、收缩薄膜、拉伸薄膜等将货物牢固包扎在托盘上,组合成一件“托盘包装”。

(二)销售包装(Selling Packing)

销售包装又称小包装(Small Packing)、内包装(Inner Packing)或直接包装(Immediate Packing),是指以适当的材料或容器盛装商品的初次包装。销售包装除了保护商品的品质外,还有美化商品,宣传商品,便于陈列展销,吸引顾客和方便消费者认识、选购、携带和使用,从而起到促进销售,提高商品价值的作用。因此,努力做好商品的销售包装工作至关重要。

目前,销售包装在国际上流行以下几种类型:

 1 
陈列展销类

这类销售包装分为三种:(1)堆叠式包装,指商品包装的顶部和底部都设有吻合部分,使商品在上下堆叠时可以互相咬合,这种包装稳固性强,适用于超级市场堆叠罐头 、瓶类、盒装等商品。(2)挂式包装,指用挂钩、挂孔、吊带等悬挂商品。这类包装能充分利用货架的空间陈列商品。(3)展开式包装,指用特殊设计的盖盒衬托商品,当打开这种盖盒时,盒面图案和造型设计可以和商品相互衬托,以达到理想的陈列展销效果。

 2 
识别商品类

这类包装分为两种:(1)透明和开窗包装,指全部或部分用透明材料或开窗纸盒包装,便于购买者直观商品的形态和质量。(2)习惯包装,指采用商品习惯包装造型,使购买者一看到包装即可识别商品质量。

 3 
使用类

这类包装分为五种:(1)携带式包装,指在包装上附有手提装置,适合消费者携带使用。(2)易开包装,指包装容器上有严密的封口结构,使用者不需另备工具即可容易地开启。(3)喷雾包装,流体商品的销售包装本身,有的带有自动喷出流体的装置,它如同喷雾器一样,使用相当便利。(4)配套包装,指把经常同时使用的不同种类和不同规格的商品配套装入同一包装。(5)礼品包装,专作为送礼用的销售包装。这类包装的造型要美观大方,有较高的艺术性。


三、包装标志


为便于识别货物,便于运输、检验、仓储和海关等有关部门工作的进行,以及便于收货人收货,在商品运输包装上需要按合同规定刷写一定的包装标志(Packing Mark)包装标志是指在商品外包装上刷制的简单图形和文字。刷写包装标志是出口发运前一项细致而重要的工作,做好了这项工作,有助于出口商及时交接和安全储运,避免错发错运以及其他事故的发生。按照这些包装标志的作用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

该标志又称为唛头(Mark),是由简单的几何图形加上字母、数字和简单的文字构成的。其主要作用是便于在装卸、运输、储存过程中的识别、点数,防止错发错运。其内容通常有:收、发货人的代号,有的列入信用证号、合同号、发票号或许可证号;目的地的名称或代号;批号、件号。如,某笔业务的运输标志为:

 运输标志的内容由买卖双方根据需要商定,往往繁简不一。为了适应单据标准化的需要,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简化国际贸易程序工作组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货物装卸协会支持下,制定了一项运输标志向各国推荐适用。该标准运输标志的内容共4行,每行不超过17个字母。4行的内容分别是: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参考号,如合同号、发票号、信用证号等;③目的地;④件号。如:

A.F.J.………………收货人代码

SC9934K0894…………参考号码

NEW YORK……………目的

No.1—100 ………………件号

(二)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

该标志是提示人们在装卸、运输、仓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一般都是以简单、醒目的图形和文字在包装上标出,故又称操作标志。中国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包装储运图示标志》,联合国海事协调协会发布了《包装储运指示标志》。常见的指示性标志有“小心轻放”(Handle with Care),“怕湿”(Keep Dry),“向上”(This Way Up)等。在运输包装上标打哪种标志,应根据商品性质正确选用。在文字使用上,最好采用出口国和进口国的文字,但一般使用英文的居多。

(三)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

警告性标志也称危险品标志(Dangerous Cargo Mark)。是指危险货物包装上刷写或粘贴的危险性质和等级,以促使流转过程中的工作人员注意并提高警惕的标志。根据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规定,在运输包装上应打警告性标志。

此外,联合国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也规定了一套《国际海运危险品标志》,这套规定在国际上已被许多国家采用,有的国家在进口危险品时,要求在运输包装上打该组织规定的危险品标志,否则,不准靠岸卸货。因此,在我国出口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上,要标打我国和国际海运所规定的两套危险品标志。

四、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和定牌(Specified Brand)


(一)中性包装

中性包装是指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牌号的包装,其目的是加强出口竞争,推销出口商品。中性包装包括无牌中性包装和定牌中性包装两种。前者是指包装上既无生产地名和厂商名称,又无商标、品牌;后者是指包装上仅有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但无生产地名和出口厂商的名称。

中性包装是国际市场上的习惯做法,它能够以特殊的办法打破进口国家和地区的各种限制,以及政治或其他方面的歧视,既扩大了出口商的对外出口规模,又便利了国外进口商的营销活动,故深受进出口贸易双方的欢迎。

(二)定牌

定牌是指卖方在商品及其包装上采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一般对于国外大量的长期的稳定的订货,可以接受买方指定的商标。在我国出口业务中,我方同意使用定牌,是为了利用买主的经营能力和他们的企业信誉或名牌声誉,以提高商品售价和扩大销售数量。具体做法有下列几种:

⒈ 在定牌生产的商品和/或包装上,只用外商所指定的商标或品牌,而不标明生产国别和出口厂商名称,这属于采用定牌中性包装的做法。

2.在定牌生产的商品和/或包装上,标明我国的商标或品牌,同时也加注国外商号名称或表示其商号的标记。

3.在定牌生产的商品和/或包装上,采用买方所指定的商标或品牌的同时,在其商标或品牌下标示“中国制造”字样。


四、合同中的包装条款


合同中的包装条款一般有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包装费用的负担和运输标志等内容。

(一)包装方式和包装材料

关于包装方式和包装材料,主要应明确规定用料、尺寸、每件重量以及填充物和加固条件等。

1:纸箱装或空格木箱装,每箱净重约12公斤,每个水果包纸。

In cartons or crates of about 12kgs net, each fruit wrapped with paper.

2:纸箱装,每箱24听,每听净重450克。

In cartons containing 24 tins of 450g. net each.

约定包装条款时,一般不宜使用“习惯包装”(Customary Packing)、“适合海运包装”(Seaworthy Packing)、“常规包装”(Conventional Packing)等笼统的术语。这些术语语义含糊,无统一解释,容易引起争议。

(二)包装费用

包装费用一般已包含在商品货价之内,不另计收。但是,如果买方要求特殊包装,对超出的包装费用由何方负担,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由买方支付,还应规定这部分费用的支付时间和方法。如果由买方提供全部或部分包装材料,还需要明确规定包装材料到达卖方的最迟期限,以及在逾期到达卖方时买方应承担的责任。

(三)运输标志

运输标志一般由卖方决定(At the Seller′s option)。如果买方要求指定运输标志,应在合同中规定运输标志的式样和内容,或规定买方提出唛头式样和内容的时限,并规定如果在货物装运前若干天未收到有关唛头的通知,卖方可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