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刘汉成,尉静,袁娟,姜丽,田苗,陈蕾

目录

  • 1 国际贸易概述
    • 1.1 国际贸易的概念与分类
    • 1.2 国际贸易的地位与作用
    • 1.3 国际贸易的产生与发展
    • 1.4 案例分析
    • 1.5 章节测试
  • 2 国际贸易理论
    • 2.1 马克思主义国际贸易理论
    • 2.2 西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
    • 2.3 现代国际贸易理论
    • 2.4 案例分析
    • 2.5 章节测试
  • 3 国际贸易政策
    • 3.1 保护幼稚工业政策
    • 3.2 农产品贸易政策
    • 3.3 战略性贸易政策
    • 3.4 案例分析
    • 3.5 章节测试
  • 4 国际贸易措施
    • 4.1 关税措施
    • 4.2 非关税措施
    • 4.3 鼓励出口及出口管制措施
    • 4.4 案例分析
    • 4.5 章节测试
  • 5 国际贸易术语
    • 5.1 贸易术语概述
    • 5.2 主要贸易术语的解释
    • 5.3 其他贸易术语简介
    • 5.4 贸易术语在实际中的选择与应用
    • 5.5 案例分析
    • 5.6 章节测试
  • 6 商品品名、品质、数量与包装条款
    • 6.1 商品的品名
    • 6.2 商品的品质
    • 6.3 商品的数量
    • 6.4 商品的包装
    • 6.5 案例分析
    • 6.6 章节测试
  • 7 国际货物运输
    • 7.1 运输方式
    • 7.2 货运单据
    • 7.3 装运条款
    • 7.4 案例分析
    • 7.5 章节测试
  • 8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 8.1 保险概述
    • 8.2 海上货物运输的风险与损失
    • 8.3 中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 8.4 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 8.5 我国陆运、空运与邮包货物运输保险
    • 8.6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 8.7 案例分析
    • 8.8 章节测试
  • 9 进出口商品的价格
    • 9.1 国际贸易商品价格的掌握
    • 9.2 国际贸易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 9.3 佣金和折扣
    • 9.4 对外贸易效益成本核算
    • 9.5 案例分析
    • 9.6 章节测试
  • 10 国际货款的收付
    • 10.1 支付工具
    • 10.2 汇付、托收和信用证
    • 10.3 多种结算方式的选择应用
    • 10.4 案例分析
    • 10.5 章节测试
  • 11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
    • 11.1 商品检验
    • 11.2 索赔
    • 11.3 不可抗力条款
    • 11.4 仲裁
    • 11.5 案例分析
    • 11.6 章节测试
  • 1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订与履行
    • 12.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订
    • 12.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
    • 12.3 案例分析
    • 12.4 章节测试
  • 13 国际贸易方式
    • 13.1 经销与代理
    • 13.2 寄售与展卖
    • 13.3 招标投标与拍卖
    • 13.4 期货交易与套期保值
    • 13.5 对销贸易
    • 13.6 加工贸易
    • 13.7 案例分析
    • 13.8 章节测试
  • 14 实验训练
    • 14.1 实验一  建立业务关系
    • 14.2 实验二 交易磋商
    • 14.3 实验三 进出口合同的签订
    • 14.4 实验四 信用证业务
    • 14.5 实验五 租船订舱
    • 14.6 实验六  报检业务
    • 14.7 实验七 报关业务
    • 14.8 实验八  保险业务
    • 14.9 实验九 进出口贸易流程全程模拟
    • 14.10 实验十 装船出运
    • 14.11 实验十一 制单结汇
    • 14.12 实验十二 核销退税
实验八  保险业务

一、实验目的与要求        

【实验目标】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它主要研究各种运输风险的产生原因及可能产生的各种损失和费用。通过本实验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保险公司所保障的各种险别的范围与有关保险条款的具体内容;学会办理投保手续和订立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实验要求

1 . 保险金额的确定、保险费的计算及保险索赔

  2 . 掌握不同险别、附加险的区别




二、实验步骤           

 (一)流程图

1. CIF成交方式下,出口商在备妥货物并确定装运日期和运输工具后,根据合同或信用证项下的保险条款规定填制投保单。

2. 向保险公司交单投保并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凭以出具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3. FOB CFR /FCA CPT 条件下,出口商在货物出运日给进口商发送装船通知,进口商根据装船通知的具体内容向当地的保险公司投保,确保货物安全。

(二)单证范例

1. 出口货物运输保险投保单

2. 保险单

三、注意事项        

(一)保障的风险

1. 一般海上风险

又称海难,一般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航行中发生的或随附海上运输所发生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1) 自然灾害

(2) 意外事故

2. 外来风险

(1)一般未来风险

(2)特殊外来风险(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收)

(二)订立保险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1. 明确按什么保险条款进行投保,是按CIC条款,还是按ICC条款,对于美国保险条款,也可接受。

2. 明确投保险别,是平安还是水险或一切险。如需要另加某一种或几种附加险也应该写明。

3. 明确由何方负责投保,如是FOB 、CFR合同,应明确买方负责投保,但卖方为避免工厂仓库至码头的运输风险,可加保“仓至船”条款,如是CIF合同,应明确由卖方负责投保。

4. 明确投保加成率,如超过10%,由此而产生的超额保险费应该由买方负担。

5. 保险单的签订日期不能迟于装运日期,如果货物在装运以后才签订保险合同,则货物从签订保险合同的一般时间没有被保险。

6. 根据不同商品的性质和特点,选择加保有关附加险。

7. 保险货币应与发票货币一致,以避免汇率风险。

8. 注意合同的价格条件与船舶的船龄与适航性。

 以CFR 或CIF价格条件成交的进口合同,是由出口方负责租船的。发货人关心的是货物运输费的高低,而不是很重视船舶的船龄和适航性。对于进口方来说,不能因为投保了运输保险而不关心货物的安全系数。如果发货人与承载人互相勾结,以破旧船不装或少装后,在途中故意沉没的情况与不是绝对没有。即使不存在欺诈行为,收货方也应该注意船龄与适航性,按国际惯例,保险公司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舶所载货物的货运保险要加收保险费。为使进口方避免负担增加的保险费,以CFR(三)险别的选择问题。(保险范围和保险费用)

险别选择五要素:

1. 货物的种类、性质和特点;

2. 货物的包装情况

3. 货物的运输情况(运输方式、工具、运输路线)

4. 发生在港口和装卸过程中的损耗情况等(菲律宾、印尼、印度当地码头混乱风险大,应该选择偷窃提货不着险和短量险作为附加险,或者干脆投保一切险。)

5. 目的地的政治局势(如在1999年巴基斯坦政变,则需要投保战争险)

注意事项:投保一切险最方便,因为它的责任范围包括了平安、水渍险和11种一般附加险。但是它的费用为:“一切险= 2水渍险 =3平安险”实物当中例如:毛、麻、丝、服装类和化学纤维类商品,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较大,如粘污、钩损、偷窃、短少、雨淋等。

四、 单证范例       

填写说明:

被保险人

即投保人或称“抬头”。这一栏填出口公司的名称。一般来说,买卖双方对货物的权利可凭单据的转移而转移,因此待交单结汇时,卖方将保险单背书转让给买方。

如信用证规定被保险人为受益人以外第三方,应视情况确定接受与否。

在FOB或CFR价格条件下,如国外买方委托卖方办保险,被保险人栏可做成“ⅹⅹⅹ(卖方)On Behalf of ⅹⅹⅹ(买方)”,并且由卖方按此形式背书。此时,卖方可凭保险公司出示的保费收据(Premium Receipt)作为向买方收费的凭证。

承保险别

出口公司在制单时,先在副本上填写这一栏的内容,当全部保险单填好交给保险公司审核确认时,才由保险公司把承保险别的详细内容加注在正本保险单上。

注意以下几点:

 (1) 应严格按照信用证的险别投保。

 (2)如信用证没有具体规定险别,或只是规定“Marin Risk ”“Usual Risk”或“Transport  Risk ”等,则可投保最低险别平安险“FPA”,或投保一切险“”,水渍险“WA”“WPA”,平安险“FPA”中的任何一种,另外还可以加保一 种或几种附加险。

  (3)如来证要求投保的险别超过了合同规定,或成交价格为FOB或CFR,但来证却由卖方保险,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买方同意支付额外保险费,可按信用证费,可按信用证办理。

  (4)投保的险别注明险别名称外,还应注明险别适用的文本和日期。

例如:Covering All Risk and War Risks as per Ocean Marin Cargo Clauses&Ocean Cargo War Riskds Clauses of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dated 1981-01-01

 在实际业务中,可采用缩写。例如上述条款可写成“……..as per OMCWRC of PICC (CIC)dd 1981-01-01””……as per C.I.C ALL Risks &War Risks dd 1981-01-01”

填写时,一般只需要险别的英文缩写,同时注明险别的来源,即颁布这些险别的保险公司。如“PICC”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C。I。C。”指中国保险条款。并指明险别生效的时间,如“PICC”或 “C。I。C。”颁布的险别生效时间是1981年1月1日。

  (5)如来证要求使用伦敦协会条款(ICC),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现行做法,可以按信用证规定承保,保险单应按要求填制。

  注意:目前的保险业务中不许对同一保险标的物自相矛盾的两个不同保险公司的承保险别。如来证要求“Insurance against Aii Risks as per Institute Cargo Clause (A)”,既要求投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一切险,又要求按照伦敦保险协会条款承保险种A,虽然两种险别范围类似,但却不合规范。

 (6)如信用证要求投保转船险(Unlimited Transshipment Risk),即使直达提单也应照做,以防在运输途中由于特殊原因转船而使货物受损。

(7)除信用证特别声明外,保险单内可加注免赔率。

五、操作       

分组填制保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