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五 存货
任务一 存货确认条件与计量方法的认知
一、存货的认知
(一)存货的定义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活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存货既是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类的一个重要项目,也是利润表中确定销货成本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正确计算企业存货的期末价值,对于正确计算企业的当期利润有重要影响。如果多计本期期末的存货价值,必然会使本期销货成本偏低,从而夸大利润,高估企业资产。
(二)存货的分类
1、按照经济用途不同分: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
2、按照存放地点不同分:库存存货、在途存货、加工中的存货、发出存货
3、按照取得来源不同分:外购的存货、自制的存货、委托加工的存货、接受投资的存货、接受捐赠的存货、盘盈的存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存货等。
二、存货确认条件的认知
确认一项资产是否属于企业的存货,通常有两个标准:
一是以所有权归属为标准,即要看资产的所有权是否属于企业。只要在盘存日所有权属于企业的资产,无论其存放地点在何处,都应作为企业的存货,如企业拥有所有权的在库、在用、在途的存货和委托加工的物资、委托代销的商品、尚未实现销售的发出商品等,如果所有权不属于企业,即使盘存日存放在本企业的物资,也不是企业的存货,如已实现销售但尚未发运的商品、受托加工、代管、代销的物品等。
其次要看企业持有该项资产的目的和用途:如果企业取得该项资产的目的或用途是为了销售或生产耗用,则这项资产属于存货,否则,不应作为存货管理、核算,如汽车制造厂生产的汽车,对于汽车制造厂,是为了出售,所以应属于存货;而对于一般企业,拥有汽车是为了作为交通工具或运输工具,则不属于存货,而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
三、存货计量的认知
(一)外购存货的成本
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
例题:
1、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3年10月9日购入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1200元,增值税额为3604元。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6%,材料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为2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则该企业取得的该材料的入账价值应为( D )元。
A、20200 B、21400 C、23804 D、25004
2、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企业。该企业购入甲材料600公斤,每公斤含税单价为50元,发生运杂费2000元,运输途中发生合理损耗10公斤,入库前发生挑选整理费用200元。该批甲材料的入账价值为( C )元。
A、30000 B、32000 C、32200 D、32700
(二)加工存货的制造成本
=直接材料成本+加工成本=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
(三)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
按照投资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是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存货盘存制度
存货核算的关键是如何正确确定存货的数量和合理选择存货的计价方法,其中,正确确定存货数量往往又显得更为重要。存货数量一经确定,只要计价方法得当,就能正确确定存货价值。确定存货的数量主要有两种方法,定期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
(一)定期盘存制
定期盘存制也称定期盘存法、实地盘存制或实地盘存法。它是指会计期末通过对全部存货进行实地盘点,以确定期末存货的结存数量,然后分别乘以各项存货的盘存单价,计算出期末存货的总金额,记入各有关存货科目,倒算本期已耗用或已销售存货成本的一种存货盘存制度(或方法)。
采用这一盘存方法时,平时只记录存货购进的数量和金额,不记发出的数量,期末通过实地盘点确定存货的实际结存数量,并据以计算出期末存货的成本和当期耗用或已销售存货的成本。这一方法通常也称为“以存计销”或“以存计耗”。
定期盘存制的主要优点是简化存货的日常核算工作。其主要缺点:一是不能随时反映存货收入、发出和结存的动态,不便于管理人员掌握情况。二是容易掩盖存货管理存在的自然或人为的损失。由于发出存货的成本是通过倒算方式确定的,如果出现收发错误、毁损、自然损耗、被盗等情况,则账面均无反映,全部挤入耗用成本之内,这不利于对存货的管理,影响成本计算和利润确定的正确性。三是采用这种方法只能到期末盘点时结转耗用或销货成本,这样既加大了期末的核算工作量,又不能随时结转成本 , 同时,由于缺乏详尽的存货收发存资料,不利于对存货进行计划和控制。因此,它适用于自然损耗大、数量不确定的鲜活商品等。
(二)永续盘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