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全契约及其假设前提
(一)完全契约的含义
完全契约,就是契约条款详细地表明了在与契约行为相应的未来不可预测事件出现时,每一个契约当事人在不同的情况下的权利与义务、风险分享的情况、契约强制履行的方式及契约所要达到的最终结果。
(二)完全契约的条件
当事人能够预见到在契约过程中一切可能发生的重要事件,预见到这些事件发生时所要修改的契约行为与支付。
契约当事人对每一可能事件必须愿意和能够做出决定,并同意有效的行动过程以及这些行动的支付。
契约当事人只要一进入契约,就必须自愿地遵守其契约条款。
(三)完全契约的假设前提
个人理性假设。①有理性的决策者具有稳定的偏好函数,这种偏好函数是按次序排列的结果;②每种可选择结果的概率分布是已知的,故契约当事人可以在局限条件下做出自己的偏好选择;③契约当事人选择的结果是在其局限条件下追求自己的效用最大化。
市场环境假设。①每一契约当事人都拥有对其选择的对象与结果的完全信息。②存在着足够多的交易者。③契约条款的影响与作用不存在当事人之间的外在性。④契约运作过程中的交易费用为零。
二、不完全契约及其理论分支的分歧
(一)不完全契约的含义
在一个不确定性的世界里,要在签约时预测到所有可能出现的状态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预测到,要准确地描述每种状态也是很困难的;即使描述了,由于事后的信息不对称,当实际状态出现时,当事人也可能为什么是实际状态争论不休;即使当事人之间的信息是对称的,法院也不可能证实;即使法院能证实,执行起来也可能成本太高。这样,契约中总留有未被指派的权利和未被列明的事项,这样的契约就是不完全契约。
(二)不完全契约的原因
有限理性。由于人的有限理性与外在环境的复杂性,人们不能在事前把与契约相关的全部信息写入契约条款中,也无法预测到将来可能出现的各种偶然事件。
交易费用。在TC>0时,部分契约可能因TC过高而无法达成。在此情况下,选择长期契约可避免一系列短期契约带来的附加费用。
非对称信息。因为非对称信息的存在,对不可观察的行为与无法验证的信息可设计较好的契约来减少信息的非对称性,但要完全消除是不可能的。
语言使用的模糊性。语言只能对事件、状况大致地描述,这意味着语言对任何复杂事件的陈述都可能是模糊的。
(三)两种不完全契约理论及其认识分歧
在新制度经济学的不完全契约理论中,存在两个主要分支:一个分支是以威廉姆森、克莱茵等人为代表的交易费用经济学(TCE),可以称之为交易费用经济学的不完全契约理论;另一个分支是以格罗斯曼、哈特和穆尔为代表的新产权学派(PRT),可以称之为新产权学派的不完全契约理论。
新产权学派不同于早期由科斯、阿尔钦等人创立的“产权经济学”,一方面是因为它用“剩余控制权”这个新概念定义所有权;另一方面是因为它使用了精巧的数学模型从而成功地成为主流契约理论的一部分,故而被称作“新产权学派”。
对于不完全契约的主要原因,实际上这两种理论存在着明显的分歧
1.交易费用经济学不完全契约理论
在威廉姆森的交易费用经济学中,有限理性被视为理解契约关系的主要概念。事实上,契约的不完全性被交易费用经济学不完全契约理论认为是这种行为假设的结果。
根据西蒙(1976,1987)的观点,在有限理性的假设下,当事人不知道他们面对的所有问题的解决方法,不能计算这些解决方法可能的收益,不能根据他们的偏好完美地安排这些结果。按照这些契约,这就意味着由于高的,有时为禁止性的成本和延迟,他们不可能考虑所有相关相机性,以设计最优解决方案(行为规则)。如果假定这些决定是耗时的和高成本的,并且当事人也要犯错,以及他们是信息高度不对称的受害者(因为他们不能分享他们现在和未来经济状态的共同知识),上述这些理由就解释了完全契约不能达成的原因。
2.新产权学派不完全契约理论
| PRT | 充分的理性 | 签约人与第三方当事人的信息不对称 | 风险 | 关键变量的不可证实性 | 主要是一个用于最小化投资扭曲的激励性工具 |
| TCE | 有限理性/机会主义行为 | 所有当事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 不确定性 | 主要是有限理性 | 主要是一个用于最小化交易费用的适应性工具 |
“敲竹杠”问题,就是当人们一旦做出专用性资本关系投资后,担心事后重新谈判被迫接受不利于自己的契约条款或担心由于他人的行为使他的投资贬值。也可把在专用性资产投资的长期契约中契约当事人事后的机会主义行为归结为“敲竹杠”行为或契约当事人从他的专用性投资关系中获得的准租值可能由他的交易对手剥夺。
“敲竹杠”问题是不完全契约的一种特殊形式,同时又是不完全契约中一个重要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