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时 第五章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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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语言学习规律与教材编写
学得和习得
1) 按照语言习得的经典理论Krashen,1981, 1982习得是非正式的、隐含的、自然的、
课外的、无意识的活动学得是正式的明确的、非自然的、课堂教育的、有意识的活
动。根据Krashen的理论课堂教学环境下的学习不能导致学生的习得。
2) 胡壮麟等1994,2007从广义上理解和应用Krashen的习得/学得理论将习得分为三 类完全性习得即Krashen原意的标准、指导性习得即由教师发起学生参与并加以选择的课堂互动或教师在课外教师在课外为学生准备各种学习材料动员学生组织各种课外活动等、自学性习得即学生“有意识地”通过各种途径在课外提高英语。
3) 外语习得和学得的争论具体反映到教材编写中可以大致体现为两种思路一种是直
接呈现语言现象、讲解语言规则、解释语言运用然后设置大量练习。按照这种方式学习学生的习得程度较低。另一种是在教材中编入大量的活动和讨论包括项目活动和模拟项目这样学生能够大量地使用英语在用的过程中去接触、理解、掌握语言这样习得的程度无形中就得以提高。从表面上看第二种方式发挥成效很慢但从长远来看实际效果会更好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