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的基本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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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弈者的理性
(一)认知的理性:人是自我利益的判断者
ü偏好的完备性
ü偏好的传递性
ü中庸之道
(二)行为的理性
ü自我利益的追求者(行为人)
ü利益最大化
案例:
(1)杭州很早之前也有两种出租车在营运,
• 一种是夏利,起步价8元4公里;
• 另一种是桑塔纳,起步价10元4公里。
杭州市民无所谓哪种车。
不是也差2元吗?为什么消费者没感觉?
(2)陕西西安的出租车
• 4元涨价到5元,老百姓照常打车
• 5元涨价到6元,打车人数普遍下降
(3)广州的公交车
• 最开始是5毛,后来涨价到7毛,老百姓经常抱怨
•后来干脆涨价到1元,老百姓说好
结论:如果不给对方您的两利让其相权,那么对方就很可能会把您的一利和他人的一利相权,从而离您而去。
二、博弈参与人是有限理性的
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就是人们能够理性分析自己面临的选择,理性认识自己的约束条件,并作出理性的选择,理性地在市场里交易。
在这一系列假设下,市场均衡反映了人们的理性,归纳了所有人的偏好和信息,由此形成的价格也就是配置资源的最有效手段。迄今为止的主流经济学,都没有脱离这一基本的思维框架。
但是,现实中人们的理性程度远没有那么高。
塞勒教授的研究案例:
很多买卖股票的人都知道一个现象,就是赚了会很快卖掉,美其名曰“落袋为安“;赔了则会坚守等反弹,相信终究会上涨。
Ø 人们经常会卖掉不该卖的,留着不该留的。
Ø 这样的决策,显然是不理性的,但在投资者当中普遍存在
人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行为呢?
因为一个人在决策的时候,总是会有一个参考点,决策中总会与这个参考点进行比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