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状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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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与要求:
(1)掌握精神症状概念、共同特点及如何判定精神症状是否属于病态
(2)掌握常见感知障碍的临床特点及其意义。
(3)掌握常见思维障碍的临床特点及其意义。
(4)掌握常见情感障碍的临床特点及其意义。
(5)掌握常见意志与行为障碍的临床特点及其意义。
(6)掌握常见智能障碍、记忆障碍及意识障碍的临床特点。
(7)掌握自知力的含义。
(8)熟悉常见精神疾病综合征。
(9)了解精神症状在临床工作中的重要意义。
本章节是全课程的基础,属重中之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