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律之二:质量互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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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度
所谓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就是因为它们各有自己特殊的质的规定性。事物的质是由事物内部矛盾的特殊性决定的,质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统一的。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物体的大小、运动的快慢、分子的多少和排列顺序、生产力的发展的水平和速度等等,这些都是事物量的规定性及其表现。
所谓度是事物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范围或幅度。事物的度的两端的界限叫做关节点或临界点。关节点是一定质的事物所能容纳的量的活动范围的最高界限和最低界限。
质变与量变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的两种形式。
所谓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组成要素排列次序的变化。量变是保持事物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所谓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体现了事物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质变和量变二者是辩证统一的,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第三,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