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导论
    • 1.1 一、什么是马克思主义
    • 1.2 二、马克思主义的创立与发展
    • 1.3 三、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征
    • 1.4 四、马克思主义的当代价值
    • 1.5 五、自觉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
  • 2 第一章 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
    • 2.1 第—节世界多样性与物质统一性
    • 2.2 第二节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
    • 2.3 第三节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 3 第二章 实践与认识及其发展规律
    • 3.1 第一节  实践与认识
    • 3.2 真理与价值
    • 3.3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 4 第三章 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
    • 4.1 第一节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
    • 4.2 第二节  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
    • 4.3 第三节  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 5 第四章 资本主义的本质及规律
    • 5.1 第一节     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
    • 5.2 第二节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
    • 5.3 第三节    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
  • 6 第五章 资本主义的发展及其趋势
    • 6.1 第一节 垄断资本主义的形成与发展
    • 6.2 第二节 正确认识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
    • 6.3 第三节 资本主义的历史地位和发展趋势
  • 7 第六章 社会主义的发展及其规律
    • 7.1 第一节   社会主义五百年的历史进程
    • 7.2 第二节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
    • 7.3 第三节  在实践中探索现实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
  • 8 第七章 共产主义崇高理想及其最终实现
    • 8.1 第一节 展望未来共产主义新社会
    • 8.2 第二节 实现共产主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 8.3 第三节 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第一节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


一、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1、社会存在

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是人类物质生活要素与条件的总和,包括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三个基本的方面。

1)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有机统一,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是社会存在的核心和基本方面。

2)地理环境是指人类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各种自然条件的总和,包括气候、土壤、地形地貌、矿藏和动植物分布等等。地理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场所,离开适合人类生存的地理环境,人类就无法生存。地理环境是社会存在的必要前提,对社会发展有一定的影响作用,但对社会发展不起决定作用。

3)人口因素也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前提。人口因素指的是人口的数量、质量、构成、分布密度和增长速度等。

2、社会意识

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精神过程,是人类精神生活诸要素的总和,包括道德、宗教、艺术、哲学、政治法律思想、科学等观念体系和风俗、习惯等社会心理。社会意识的核心是社会意识形态,即观念的上层建筑。科学不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但是社会意识的形式之一。

3、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的根源基础,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并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历史唯物主义同时认为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保持着相对独立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与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不完全同步。主要有两种情形:

首先,社会意识往往落后于社会存在的变化。其次,社会意识有时可以超越现实社会存在的发展状况

第二,社会意识的发展同经济发展的水平之间具有不平衡性。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表明,某一国家或地区社会意识发展的水平同该地区经济发展的水平,并不总是一一对应的。经济上先进的国家社会意识并不一定就是先进的;同样,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其社会意识也不一定就是落后的。

第三、社会意识在自身的发展中具有历史继承性。社会意识的发展有两条道路,一条是来自社会存在,另一条是来自继承前人留下来的精神文化成果和其它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就是在这两种来源的相互作用中形成的。正是由于这种历史继承性,社会意识的发展才能持续而不中断,才有可追溯的历史线索。

第四,社会意识各种形式之间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社会意识各种形式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社会意识各种形式之间不是彼此孤立、互不相干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

第五,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社会意识一经产生就对社会存在的具有巨大的反作用。社会意识的反作用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最集中的表现。社会意识产生后,能够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物质力量,对社会存在起能动的变革、改造作用。

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

1、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含义及其构成

1)生产力的含义及其构成

生产力是指人们利用和改造自然,并从自然界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它体现为人们解决社会和自然矛盾的实际能力,是在人与自然之间物质交换的过程中形成的客观物质力量。

劳动资料是在劳动过程中用以改变或影响劳动对象的物质资料或物质条件,是人和劳动对象之间的媒介体。劳动资料是人类征服和支配自然力的强大杠杆,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标志。

劳动对象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加工的东西。劳动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进入生产过程的那部分自然界,即自然界直接提供的用于生产的自然物。另一类是经过人们加工的劳动对象,即原料。

劳动者是具有一定科学知识、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人。劳动者是生产中起主导作用的的要素,没有劳动者,生产工具和其他生产资料只不过是一堆死物,不能成为现实的生产力。 

总之,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者是生产力中独立的实体性要素,称之为生产力的“硬件”;生产力作为一个系统,还包括非独立、非实体的渗透性要素。科学技术也是生产力的要素,邓小平同志讲:“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是一种“知识形态的生产力”,当其未被应用于生产过程、物化为生产技术时,是潜在的生产力;当其被应用于生产过程以后,便由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直接的生产力。

2)生产关系的含义及其构成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产中发生的、必然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关系。生产关系体现了与人与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人们的生产关系,从静态看,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指的是生产资料归谁占有、由谁支配的问题。这不是人对物的关系,而是在人对物的关系上表现出来的人和人的社会关系。

第二、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这就是人们在生产中互相交换其活动的关系。这种交换活动的关系,是由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决定的。

第三、产品的分配关系,可以分为总产品的分配、收入的分配和个人消费品的分配三个层次。

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产品的分配关系这三项内容既不是互相孤立的,也不是彼此平行、不分主次的,而是互相制约、互相影响的,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起着决定作用,是整个生产关系的基础。

2、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

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统一体中,生产力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生产关系是矛盾的次要方面,生产力对生产关系起着决定作用、支配作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重大的反作用。

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为:

第一,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形式。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着人们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产品的分配关系。

第二,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当生产力发展到新的水平,旧的生产关系容纳不了生产力发展时,就要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当落后的生产力被新的生产力代替以后,旧的生产关系也必然被新的生产关系所代替。

2)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具体表现为:

第一,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时,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这种阻碍作用有两种情况:当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状况时起阻碍作用;当生产关系“超越”生产力的状况及其发展要求时也起阻碍作用。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构成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中,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生产关系是相对稳定的因素。在新的生产关系产生和确立的一定时期内,它与生产力的状况是基本适合的,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来的生产关系会逐渐变得不适应生产力的状况,成为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就要求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而新的生产关系一旦产生并确立起来,就又出现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状况在新的基础上的基本适合,开始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新的矛盾运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础上的基本适合,是一个川流不息的运动过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3、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内在本质的关系,构成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这一规律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即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的统一。

把握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规律的意义。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它为我们提供了一把探究历史发展根源的钥匙,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战略、策略、方针、政策的理论依据。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一规律,对于无产阶级的革命和建设事业,特别是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规律

1、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含义

经济基础是指与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思想观点,以及相应的制度、设施和组织的复杂体系。上层建筑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两方面。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有机统一,就是社会形态。

2、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中,经济基础决定着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第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上层建筑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无论哪一部分都是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而产生的。建立在一定生产力水平基础上的生产关系,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来保护,需要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来为自己进行宣传和辩护。

第二,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会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

第三,经济基础的变更决定上层建筑的变革。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上层建筑也或快或慢地发生变革。经济基础不仅推动了上层建筑的变化发展,而且也决定着上层建筑变化发展的方向。

2)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在于,它以各种方式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这种服务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服务的方向。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方向上:一方面,要千方百计地促进自己经济基础的形成、攻固和完善;另一方面,要排除自己及其经济基础的对立物,不但同有害于自己的旧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残余作斗争,而且还同威胁自己生存的新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萌芽作斗争。

第二,服务的方式。上层建筑通过对社会生活、经济生活的控制来为经济基础服务。上层建筑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政治上层建筑以暴力为后盾,改变占有关系,强制性地规范人们的经济生活和整个社会生活,使社会生产得以在某种稳定的秩序下进行。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的社会化程度的提高,政治上层建筑直接凭借暴力来发挥的作用将会减弱,但凭借于暴力的强制性是政治上层建筑的一个根本特点。思想上层建筑一般地借助于非强力的感化、说服、感染、教育等手段发生作用。思想上层建筑可以在客观的物质条件所限定的范围内给予经济基础以重大的影响。

第三,服务的效果。从效果或结果上看,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既可以起促进作用,也可以起阻碍作用。当上层建筑同自己的经济基础相适应,与自己的经济基础在同一方向上活动,能够满足经济基础的要求时,就起促进作用。反之,如果上层建筑腐朽衰败,已不能够满足经济基础的要求,那么它的活动对经济基础起某种破坏作用。

上层建筑的反作用是巨大的,但它是在经济基础起决定作用前提下的反作用。它不能同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等同,更不能超过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构成了二者的矛盾运动。

3、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构成了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这是社会发展的又一基本规律。这一基本规律的主要含义是:

第一,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发展的方向和形式。

第二,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即上层建筑必须为经济基础服务。

把握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规律的意义。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又是社会发展的普遍的客观规律,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理论根据。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一规律,能够全面理解社会发展的动力和规律,对于无产阶级的改革和建设事业,特别是对于我们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其他方面的改革,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四、社会形态更替的一般规律及特殊形式

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历史发展过程大都具有不同的特点,在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上也都有自己民族的特色,各国的历史可以说是千差万别的,这就是社会形态发展的多样性。同时,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又具有共同性,普遍性,既具有共同的发展规律,这就是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只有从社会形态发展的多样性和统一性的结合上研究社会形态及其发展和更替,才能深刻理解社会形态发展的规律。

1、社会经济形态和社会技术形态

(1)社会经济形态

社会经济形态是指特定的社会经济制度、经济结构,即经济基础。一定的社会经济形态是由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关系是区分社会历史阶段的根本标准。而任何生产关系都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因而考查生产关系应从根本制度与具体体制两个方面来考查,马克思正是抓住这两个方面,揭示了人类社会更替的历史进程,提出了著名的“五种社会经济形态”说和“三大社会形态”说。

   (2)社会技术形态

社会技术形态是以生产力和技术发展水平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产业结构为标准划分的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人类历史就有了一个技术社会形态序列:渔猎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

2、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和具体模式

社会发展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的辩证统一,体现着社会发展中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

社会发展具有统一性,是指不同的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历史中存在着某种重复性、规则性和规律性。社会形态的更替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进程,但是并不是每个民族的历史都完全遵循形态演进的铁定顺序,社会的发展也是多样的。

从横向比较看,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国家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既具有普遍的共同本质,也各有其自身的特点。

从纵的方面看,社会形态更替的总趋势表现为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但不是的民族往往通过不同的形式和道路并且以不同的速度实现这个发展过程,有些民族甚至可以在特殊历史条件下超越一种或几种不同的社会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