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伶【líng】病酒
【原文】刘伶①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②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③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④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⑤,一饮一斛⑥,五斗解酲⑦。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隗⑧然已醉矣。
【注释】① 刘伶:字伯伦,西晋沛国(今安徽宿州西北)人。魏晋 “竹林七贤”之一,性嗜酒。曾为建威参军 。晋武帝泰始初,对朝廷策问,强调无为而治,以无能罢免。著有《酒德颂》,《晋书》卷四十九有传。纵酒放荡情趣。②捐:倒。③摄生:养生。④祝:祷告。⑤名:通“命”。⑥斛:音[hú](胡),量器名,一斛为十斗,南宋末改为五斗。⑦酲:酒醒后神志不清犹如患病的感觉。
⑧隗然:隗通“颓”,醉倒的样子。
【译文】刘伶喝酒过多害了酒病,非常口渴想喝酒,于是向妻子要酒。(他)夫人把酒倒掉,摔碎了装酒的瓶子,(夫人)哭着规劝刘伶说:“您喝酒太多,不是养生的方法,一定要戒掉啊!”刘伶说道:“那好吧,我自己戒不了,只有在神面前祷告发誓才可以把酒戒掉,请你准备酒肉吧!”夫人说:“就遵从你的意思办。”(于是),她把酒肉放在神案上,请刘伶来祷告。刘伶跪在神案前,(大声)说道:“老天生了我刘伶,认为酒是自己的命根子,一次要喝一斛,喝五斗(南宋时十斗为一斛)才能解除酒醒后神志不清犹如患病的感觉。妇道人家的话,可千万不能听!”说罢,拿起酒肉,大吃大喝起来,不一会儿便醉醺醺的了。
【评析】这种放荡不羁的行为越礼悖法,显示出他对人生的绝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