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特殊教育的不断发展,早期教育的不断重视,学前特殊教育的对象也在发生明显变化,突出表现在特殊儿童残疾类型的增多、残疾程度的改变、多重障碍的出现以及明显的个体差异性等方面。
这对于从事学前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还需要具备高水平、专业化的技能。这是现代社会赋予学前特殊教育教师的新挑战。
一、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资格制度属于国家认定的资格,具有很高的权威。教师资格是指国家对准备进入教师队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的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需要具备以上所述的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除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外,还需要通过考核获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方能担任特殊教育工作。
二、要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一名特殊教育教师不仅要适应当今时代及社会的发展需要,还要具备崇高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真正为特殊儿童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一)教师要热爱这份事业,要处处以儿童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
一名幼儿教师应该全身心地去爱每一个儿童。这就是幼儿教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二)特殊教育教师间要注重团队合作,互勉共进。
专业教师之间要做到良好的沟通与交流,使彼此掌握特殊儿童的每一步发展变化,做到单个训练之间不脱节,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与训练。再次,学前特殊儿童教师要与家长密切配合,共同作用。
三、要具有正确的育儿观念
学前特殊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决定着教师在教育训练与康复过程中,必须掌握正确的训练方式与方法,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特殊幼儿各方面的能力与水平。
四、要具备丰富的知识和多方面的能力
(一)要具备丰富的知识
1.具有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
2.具有特殊教学手段和特殊教学设备使用方面的知识
3.具有扎实的心理学和教育学的专业知识
4.了解与特殊儿童有关的医学知识
(二)要具备多方面的能力
1.教学活动组织能力
2.表达能力
3.终身学习能力
4.动手能力
5.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五、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指学前特殊教育教师在工作过程中保持的一种健全的心理品质和情绪状态。面对各种残疾缺陷的儿童,能否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与教育教学及活动的1.顺利开展有直接关系。学前特殊教育教师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2.学前特殊教育教师要有广泛的兴趣和爱好。
3.学前特殊教育教师要有平和、稳定的情绪。
4.学前特殊教育教师要有坚强的意志品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