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掌握 职业健康监护的概念,医学监护的内容;
熟悉 职业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程序和等级;
了解 职业健康监护的信息管理。
2002年,由WHO/EURO职业卫生合作中心在法国南锡提出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战略目标是到2015年达到世界所有劳动者都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劳动者的健康监护。2007年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60届世界卫生大会上又通过了《工人健康:全球行动计划(GPA)(2008-2017)》,表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已经成为全球职业卫生工作者关注的问题。
健康监护(healthsurveillance)是通过各种医学检查和分析,评价人群的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征象,以便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属于二级预防范畴。
职业健康监护(Occupationalhealth surveillance,OHS)是对职业人群进行各种健康检查,了解并掌握其健康状况,早期发现工人健康损害征象的一种健康监控方法和过程。结合生产环境监测和职业流行病学资料的分析,可以监视职业病及工作有关疾病在人群中的发生、发展规律,疾病的发病率在不同工业及不同地区之间随时间的变化;掌握职业危害对健康的影响程度;鉴定新的职业危害、职业有害因素和可能受危害的人群,并进行目标干预;评价防护和干预措施效果,为制订、修订卫生标准及采取进一步的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达到一级预防的目的。
传统的健康监护是指医学监护(medicalsurveillarice),它是以健康检查为主要手段,包括检出新病例、鉴定疾病等。而职业性病损的病因是职业有害因素,因此,仅仅发现职业病患者并不能达到控制病因和消除职业性疾病的目的。所以,健康监护的内容应包括接触控制(职业有害因素的环境监测、接触评定)、医学检查(就业前和定期的健康检查、健康筛检以及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的劳动能力鉴定等)和信息管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