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乘务员在面对旅客携带管制刀具等情况时,要注意观察乘客动态,维持好客舱秩序,飞机降落后,机组将当事人和相关人证物证配合地面机场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旅客携带管制刀具、武器等凶器的处置
2020年8月6日11时许,合肥机场派出所接到合肥新桥机场旅客安检报警称:在国内安检0号通道,旅客联某携带管制刀具一把。8月10日,安徽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法行政拘留该名携带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人。
经查嫌疑人联某欲乘坐航班到哈尔滨打工,安检查获其包内有一把折叠刀,刀刃和刀柄均长约250px,且打开后具有卡锁固定功能的折叠刀。联某对其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机场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联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联某8月10日已被执行拘留。根据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家民航局还可能会将联某列入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名单,期限为一年。
案例启示:规范自身行为,知法懂法,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一、旅客携带管制刀具、武器等凶器的处置程序
(一)飞机在起飞前发现旅客携带管制刀具、武器等凶器的处置程序
乘务员和安全员应立即报告机长,由机长通知机场公安机关登机进行处理,机组应积极配合机场公安机关进行处置,并提供证据。在该事件未得到处置前飞机不能起飞。


(二)飞机在起飞后发现旅客携带管制刀具、武器等凶器的处置程序
乘务长和安全员应立即报告机长,并通知机上各区域乘务员提高警惕。机长通知全体机组成员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的准备,机长立即将情况报告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和航空公司运行控制中心,并协调地面制定好处置方案,按机长指令,由安全员与该旅客进行周旋,民航乘务员要注意观察乘客动态,维持好客舱秩序,飞机降落后,机组配合地面机场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二、关于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携带相关物品的规定
温馨提醒:旅客出行之前,要按照乘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整理好自己的行李物品。
根据相关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外,乘坐民用航空器的,禁止随身携带或者交运下列物品:
(一)枪支、弹药、军械、警械;
(二)管制刀具;
(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物品;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禁运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