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互联网“下半场”的发展关键:边缘创新与价值准则
(一)“核裂变”:互联网对个人的激活是这个社会最大改变之源
互联网是一种重新结构社会的力量,它的最大价值是对整个社会要素的解构、激活和重组—通过对个人的激活,在社会要素从以机构未主体到以个人未主体的裂变的状态下的连接和再连接,形成了互联网形态下的新的社会现实、市场现实和产业现实。
(二)“发展的中断”或“破坏式创新”是源于“以物为本”向“以人为本”社会发展逻辑深刻转型
今天人们讨论的所谓“破坏式创新”,如果从传统的技术逻辑、产品逻辑去看今天的市场和社会发展的逻辑,的确有所谓的“断裂”和跨越之感,但如果以人的逻辑作为一种对标最根本的价值参照的话,一切感觉又是顺乎逻辑和情理的。
(三)媒介融合正确而有效的逻辑起点:必须从当下渠道融合转型到市场融合、需求融合
(四)互联网发展“下半场”时间操作的关键:预留“边缘创新”的空间与衡量创新的价值标准
1.为“边缘创新”预留出相应的空间
所谓“边缘创新”是指,无论一个国家、社会还是一个企业,都要在自己的主流发展之外留有相当的自组织空间,允许在这些领域做一些非主流的失去、包容一些非主流的想法和做法。
2.确立判断发展的价值准则
(1)第一点看这种创新的传播技术和传播形态以及传播制度,对于人的社会连接的丰富性有没有扩大,对于人和人之间信息的流动性有没有提升。
(2)第二点看这种传播技术、传播形态或传播政策能否扩大人的社会行动的自由度。
(3)第三点看一种传播技术活传播形态能否化繁为简,能否有效提升人在当下混乱复杂的社会里的某种控制感。
三、算法即权力:算法范式在新闻传播全环节中的权力革命
(一)“算法”作为一种权力范式的理论逻辑与实践沿革
1.人工智能的技术本质是算法,而算法的社会本质则是一种权力
2.话语及其传播作为一种权力的合法性是建立在“群体合意”的认同基础上的
3.“算法权力”在社会进程中的实践沿革
算法从来不是独立的,从数据智能到满足特定用户需求,在无缝融合之后创造崭新的用户体验成为算法的终极任务,也是其本质所在。算法随着时代发展在不断更迭,只有在数据、产品、理论等方面注入人的智慧、人的创造力,算法才会具备其应有的价值。
(二)算法在新闻传播全环节的应用及其权力的体现
1.新闻线索获取:信息权的弥散化
2.新闻写作编辑:算法对把关权力的程序化收编
3.新闻事实核查:算法通过非制度性权力来构建“社会共识”
4.新闻分发与推送:大数据建构算法无所不至的传播权力,导致其传播结果的新一轮“窄化”
5.受众接受:平等与分化的悖论—算法以“座驾”的方式实现着对人的自由度的新限定
(三)算法权力范式对新闻传播的革命性改变及其所面临的课题
1.算法范式导致媒介权力运作方向的变化
2.算法范式赋能和赋权:提升受众在传播活动中的主动权
3.算法范式运作的黑箱:技术无意识及其纠偏机制
四、智能算法推荐:工具理性与价值适切
(一)技术逻辑:智能算法接管信息分发的工具理性
1.智能算法性信息分发崛起的动因在于解决移动互联时代传统信息处理范式的“超载”危机,实现新的技术范式下的供需适配和消费“扩容”
2.智能算法型信息分发的手段有效性在于更好地了解分发的内容与待接收的用户
3.智能算法型信息分发的效用合理性在于注意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价值偏移:智能算法型信息分发的人文反思
1.智能算法型信息分发的价值中立是伪命题
2.智能算法决策隐藏着多环节价值判断与多重价值选择
3.智能算法背后的控制权力侵蚀着人的有限权利
(1)人的“数据化”
(2)人的认知与行为的固化
(3)人的身份被预设
(4)人的工具依赖
(5)商业逻辑下价值观的迷失
(三)主流价值观引导:算法分发价值偏向的规制对策
1.优化算法,构建更科学合理的算法模型
2.寻求交往理性,借助人机协作强化价值引领
3.加强平台自律,明晰主体伦理责任
4.制定法律法规,做好外部监督治理
5.打开“黑箱”,推进算法透明性
6.社会文化准备,培育公众的算法素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