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导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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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导读及重点内容】
1.国际上形成了三种公司资本制度,即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中资本制。我国2005年《公司法》部分实行了更偏向法定资本制的“分期缴纳制”。鉴于所谓认许资本制也是理论界所作概括,不妨将“分期缴纳制”明确界定为折中法定资本制。
2.在股东出资制度上,各国公司法大多实行严格的出资形式法定主义。各国公司法普遍规定,股东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作价出资,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的无限责任股东还可以劳务和信用出资。
3.公司法确立了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的原则,但事实上,公司需要根据客观需要适时调整公司的资本结构。因此,各国公司法都对公司资本的增加和减少作了系统规定。
【本章前沿问题及难点内容】
1.关于资本信用与资产信用
2.我国法定资本制的改革
3.公司增资中的股东利益冲突与保护
4.股东出资责任的性质
5.信用出资的障碍与挂靠企业的产权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