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案例分析——我国反贫困政策
纵观人类历史,无论社会怎样发展,人类始终未曾放弃消除贫困的努力, 1980年世界银行发行了第一本以“贫困”为主题的报告,此后每10年编撰一本,至今从未间断
尽管学界一直对“贫困”的研究热情不减,但“贫困”并没有一个全面统一的定义,并且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贫困”的定义也在发生着变化。世界银行对于“贫困”的定义是:当某些人、某些家庭或某些群体没有足够资源去获取社会公认的、一般都能享受到的饮食、生活条件、舒适和参加某些活动的机会,就是处于贫困状态。1990年的《世界发展报告》把传统的基于收入的贫困定义进行了扩充,加入了能力因素,即缺少达到最低生活水准的能力;2000年,该报告进一步扩充了贫困的概念,加入了脆弱性和无助性等内容。诺贝尔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认为应该从概念上将贫困定义为能力不足,而不是收入低下。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人类发展报告》中把“贫困”定义为:缺乏人类发展最基本的机会和选择——长寿、健康、体面的生活、自由、社会地位、自尊和他人的尊重。由此可见,对贫困的定义从早期的局限于物质生活逐渐转向对个人能力和社会公平的探讨。
我国的贫困状况可以归纳为两种理论观点。一种观点是,目前中国城乡贫困问题难以用“绝对”或“相对”概念加以笼统概括,因为它处在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之中。其动态特征的明显表现是贫困群体在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之间上下浮沉。另一种观点是,贫困研究应分为三个层次(即国家宏观层次、地区中观层次、家庭或个人微观层次)。在不同的层次上,造成贫困的主导因素不尽相同。
我国农村贫困问题的特点是区域分布集中,并且地区之间差别较大;贫困问题的人口和社会特征突出。而城市贫困人口主要分为三类,主要是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的“三无”人员;由于个人或家庭的原因致贫;下岗、离岗、失业、退休人员
以及涌入城市的农民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数量稳定的三无人员已经有所减少,而下岗、离岗以及农民工中的贫困人口成为我国城市贫困的主体。
在反贫困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城乡之间扶贫政策有明显差别,此标准不统一;非农就业也面临着沉重压力:一方面,农村贫困地区劳动力大量剩余;另一方面,合格劳动力的供给严重不足,劳动力的素质普遍低下,满足不了经济发展对高素质劳动力的需求,致使劳动就业的范围受到很大限制,劳动力的转移也十分困难;现有开发式扶贫具有局限性,由于社会保障体制不够完善,有些人群无法被纳入到社会保障体制之下,因此要加大市场和第三部门的作用,更要注重对失地农民贫困问题的关注。
思考题:
1、我国目前的城乡贫困状态分别有哪些表现?
2、现有的针对贫困问题,社会政策有哪些方面,其存在的不足是什么?
3、联系实际,你认为应如何制定解决或有效缓解我国贫困的社会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