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的定义
“职业”一词中“职”的原意是职务、职位的意思;“业”的原意是事业、事情的意思。前者是一种社会符号,因为职务和职位代表着社会组织中的分工和地位;后者是一种个人符号,因为事业和事情代表着个人所从事工作的内容和方式。“职业”这两个字合起来,其实就是指个人在社会上特定位置所从事特定工作的意思。它作为个人与社会互动的结合点,反映着个人与社会两个方面的内容。这是职业最原始、最基本的含义。
职业存在于社会分工之中,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了社会分工后的产物。在不同工作性质的岗位上,人们从事的工作在目标、内容、方式与场所上也有很大的差别,也就是说,人们的社会角色是不一样的。一定的社会分工或社会角色的持续实现,就形成职业。
但是,不同的主体、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时代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认识。例如,低薪族认为职业是赚钱养家糊口的一种方式,高层白领成功人士则认为职业是人生价值体现的象征等。一般情况下,人们普遍认为职业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从事的以获得物质报酬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并且是能够满足自己精神需求、在社会分工中具有专门技能的工作,通常也称为工作岗位。
职业主要具备以下四个特征:
(1)强调社会分工,这与人类的需求和职业结构相关;
(2)强调利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这与职业的内在属性相关;
(3)强调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获得合理报酬,这与社会伦理相关;
(4)强调物质生活来源,并满足精神生活,这与个人生活相关。
因此,从事职业研究的理论工作者们认为,职业是指人们为谋生和发展而从事的相对稳定、有经济收入、有特定类别的社会劳动。这种社会劳动决定于社会分工,并要求劳动者具备一定的生活素养和专业技能,能创造物质财富、精神财富。这种社会劳动是人们的生活方式、经济状况、教育程度、行为模式和道德情操等的综合反映及权利、义务、职责的具体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