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时,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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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是教师职业中应有的道德行为准则,它指的是教师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规范和准则。具体内容如下:
尊重学生: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不得歧视或虐待学生。
教育信念:教师应对教育事业有坚定的信念和追求,不得敷衍塞责或敷衍了事。
专业素养:教师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得缺乏知识或技能。
诚实守信:教师对待工作应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
公正廉洁:教师对待工作应公正、公平,不得偏袒或歧视学生。
以身作则:教师应对学生有良好的榜样作用,不得放松对学生的要求或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合作精神:教师应与其他教师和学校合作,共同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