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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习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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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内容
【技能要求】
法律关系三要素
开篇案例
【背景】A市甲建筑公司未经招投标与乙学校签订一教学楼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单位要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学校的教学楼施工任务。工程延期30天后竣工,承包方向学校提交了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合格后,学校即投入了使用。使用过程中,校方发现了教学楼存在着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修理。施工单位则百般托词,不承担责任。后诉诸法律,经审判,该施工单位违反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及《A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条例》、《A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问题】
法律关系三要素分别是什么?本案中的法律关系三要素呢?
法律关系三要素
法律关系的概念:
指由建设法律规范所确定和调整的一定社会关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一)主体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 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自然人是指生物学意义上的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1、主体——法人条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四个)
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主体——法人种类
3、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1)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
(2)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3)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4)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4、建筑法律关系主体的组成与分类

(二)客体

建筑法律关系客体的组成与分类

(三)内容
即建设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