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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习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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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内容
【技能目标】
1、开标的规定;
2、评标委员会的规定;
3、应当被拒绝的标书。
【开篇案例】
【背景】某一工程项目于2019年2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五家企业均按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2月20日~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2月25日到2月27日为资格预审时间,3月20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评标标准: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3月20日下行5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3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在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招标人邀请了这五家企业来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共有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包括E公司总经理1人、D公司副总经理1人、业主代表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书面评标报告。B、A分列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招标人考虑到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价格标准将A企业排名第一、B企业排名第二。5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6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C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3)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4)招标人要求按照价格标准评标是否违法?说明理由。
一 建设工程招标的基本程序

二 应拒收的投标文件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一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①逾期送达;
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开篇案例第一问】
【问题】
(1)C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本案C企业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因此,该投标文件应被拒收。
三 开标
1、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2、主持人: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3、检查标书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或推选之人或公正机构检查并公正;
4、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5、开标过程应记录并存档;
6、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7、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答,并制作记录。
【开篇案例第二问】
【问题】
(2)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本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3月20日下午4时,但直到3月21日下午才开标,是不妥之处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本案由属于行政监督部门的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是不妥之处之二。
四 评标
评标,是指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投标人的过程。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开篇案例第三问】
【问题】
(3)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本案由E公司总经理、D公司副总经理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是不妥的。《招标投标法》还规定评标委员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本案技术经济方面专家比例为4/7,低于规定的比例要求。
五 评标委员应当否决的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②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③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④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⑤投标标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⑥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⑦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或者评标委员会否决一部分投标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重新招标。
六 中标和签订合同
1、招标人可在推荐的名单中选取中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对公示期内投标人提出的异议3日内作出答复;
3、正常情况下,对于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5、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6、已经选好了中标人后,应及时发布终止招标公告,或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或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及时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给相应投标人。
7、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开篇案例第四问】
【问题】
(4)招标人要求按照价格标准评标是否违法?说明理由。
违法。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是: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按照投标价格评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属于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