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

周丽红

目录

  • 1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 1.1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 1.2 建设工程法律关系三要素
    • 1.3 建设工程法人与代理制度
    • 1.4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 1.5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 1.6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 1.7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 2 建设工程许可制度
    • 2.1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 2.2 施工企业的从业制度
    • 2.3 建造师执业制度
  • 3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 3.1 建设工程发包
    • 3.2 建设工程招标
    • 3.3 建设工程投标
    • 3.4 建设工程决标
    • 3.5 建设工程承包
  • 4 建设工程合同
    • 4.1 合同的成立
    • 4.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内容
    • 4.3 建设工程价款的支付
    • 4.4 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
    • 4.5 建设工程赔偿损失和 违约责任的规定
  • 5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 5.1 劳动合同的订立
    • 5.2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规定
    • 5.3 劳动保护的规定
    • 5.4 劳动争议的解决
  • 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6.1 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 6.2 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
    • 6.3 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 6.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护制度
  • 7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7.1 工程建设标准
    • 7.2 施工单位 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 7.3 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 7.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 7.5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 8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法和节约能源制度
    • 8.1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制度
    • 8.2 施工现场废气、废水污染防治的规定
    • 8.3 建设工程施工节约能源制度
    • 8.4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制度
  • 9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 9.1 建设工程纠纷解决方法
    • 9.2 民事诉讼制度
    • 9.3 仲裁制度
    • 9.4 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劳动合同的订立
  • 1 学习大纲
  • 2 主要内容
  • 3 辅助资源

【技能目标】

1、劳动合同的种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签订的情形;

2、订立劳动合同关于劳动报酬的规定;

3、订立劳动合同时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开篇案例

【背景】2018年4月,某外企公司有3位员工已在该企业工作满10年,需要续签新的劳动合同。但该公司不打算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该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经理依据原先的各地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做法与规定,向3位员工下发了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但3位员工不服,认为在该公司工作了这么多年,公司不应该这样做,于是他们向有关人员进行咨询。

【问题】

(1)该3位员工坚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否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在公司不同意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定义

    劳动合同: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在外面找工作的时候,请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
连续工作满10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上述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五、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建立劳动关系即应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1、《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同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5、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即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外,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不订立书面合同的一方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报酬和试用期
  1、劳动报酬

(1)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2) 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3)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4)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注意:

①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

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③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④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⑤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三)劳动合同的生效与无效
  1、劳动合同生效

(1)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2)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如果一方没有写签字时间,则另一方写明的签字时间就是合同的生效时间。
2、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六、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亦称 “劳动协议”、“团体协约”、“联合工作合同”等。指企业行政和工会双方签订的,以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职工的物质生活条件。

①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②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③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七、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 劳动合同订立中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26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