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案例一:帕累托最优标准——满意即最优
“帕累托最优”这个概念非常的费解,让我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假如原来甲有一个苹果,乙有一个梨,他们是否就是帕累托最优呢?取决于甲乙二人对苹果和梨的喜欢程度,如果甲喜欢苹果大于梨;乙喜欢梨大于苹果,这样就已经达到了最满意的结果,也就已经是“帕累托最优”了。如果是甲喜欢梨大于苹果;乙喜欢苹果大于梨,甲乙之间可以进行交换,交换后的甲乙的效用都有所增加,这就是帕累托改进。
我们还假定两个消费者甲和乙,是航海中遇难的水手,他们遇难后登上一个荒岛,甲带着食品,乙带着药品;甲和乙都有药品和食品的需求,如何交换才能使他们二人的境况尽可能的好,使他们得到满足的最大化,用经济学的理论说是,两个人的食品与药品的边际替代率相等,在这一点上是两个人的满足程度是一样的。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佳效率,就实现了帕累托最优。
我国经济学盛洪在他著的《满意即最佳》里说过一句话,“一个简单的标准就是,看这项交易是否双方同意,双方是否对交易结果感到满意。”而真是谁也不愿意改变的状态,就已经是“帕累托最优”了。
我们通俗地讲“帕累托改进”是在不损害他人福利的前提下进一步改善自己福利,用老百姓的俗话说就是“利己不能损人”。同样,只有在不损害生产者和经营者权利的前提下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在市场经济的各个主体之间达到“帕累托最优”的均衡状态。
——摘自梁小民:《微观经济学纵横谈》
问题:
1.什么是“帕累托最优“?
2.为什么说帕累托最优,实际上就是资源配置的效率最高?
案例点评:
帕累托是29世纪初的意大利经济学家,他是新福利经济学家代表人物。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帕累托最优”是现代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经济学的一个美好的理想境界。
这一命题是判断福利优劣的新标准,其含义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条件下,如果某一经济变动改善了一些人的状况,同时又不使一些人蒙受损失,这个变动就增进了社会福利,称为帕累托改进;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条件下,如果不减少一些人的经济福利,就不能改善另一些人的经济福利,就标志着社会经济福利达到了最大化的状态,实现了帕累托最优状态。
市场经济有两个最本质的特征,其一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其二是实现充分竞争。所谓的帕累托最优,通俗的解释就是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不但没有任何一方受到损害,而且社会福利要尽可能实现最大化,社会发展要达到最佳状态。西方经济学中的帕累托最优,实际上就是要求不断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案例二:发生在空中的帕累托改良进
航空公司总是希望航班上座率越高越好,然而他们也知道总有一小部分订了机票的旅客临时取消旅行计划。这就使他们开始尝试超额售票术,就是在一个合理估计的基础上,让售票数量稍大于航班实际座位数。不过,有时确实可能出现所有旅客都不打算改变行程,要按期出发的情形,航空公司必须决定究竟取消谁的座位才好。这里列举几种可能的决定方法。
在60年代,航空公司只是简单取消最后到达机场的乘客的座位,安排他们换乘后面的航班,而那些倒霉的乘客也不会因行程被迫改变而获得任何额外补偿。结果确认座位的过程演变成让人血压骤升的紧张时刻。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第二种选择可能是由政府出面明令禁止超额售票术。但是这样一来,飞机可能被迫带着空座位飞行,而外面其实还有急于出发的旅客愿意购买这些机票。结果航空公司和买不到票的旅客都受到损失。1968年,美国经济学家尤利安·西蒙提出了第三种方案。西蒙这样写道:“办法非常简单,超额售票术需要改进之处就是航空公司在售票的同时交给顾客一个信封和一份投标书,让顾客填写他们可以接受的延期飞行的最低赔偿金额。一旦飞机出现超载,公司可以选择其中数目最低者按数给予现金补偿,并优先售给下一班飞机的机票。各方受益,没有任何人受到损害。”
实际上,目前航空公司采用的超额售票术同西蒙的方案非常接近,区别在于通常干脆以免费机票现金补偿(有时提供相当数量的机票折扣)。人们远比估计的更加愿意接受这种安排。航空公司从中受益,因为他们可以继续超额售票,有助于实现航班满员飞行。事实上,免费机票本身可能属于根本卖不出去的部分,航空公司提供免费机票的边际成本接近于零。这是一个发生的真实世界的帕累托改良。其中牵涉的各方均受益,至少不会受到损失。
——斯蒂格利茨(美国):《经济学》小品和案例
问题:
1.什么是“帕累托改进”?它与“帕累托最优”有什么区别?
2.举例说明我们身边的真实的“帕累托改进”和“帕累托最优”。
案例点评: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条件下,如果某一经济变动改善了一些人的状况,同时又不使一些人蒙受损失,这个变动就增进了社会福利,称为帕累托改进;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条件下,如果不减少一些人的经济福利,就不能改善另一些人的经济福利,就标志着社会经济福利达到了最大的状态,实现了帕累托最优状态。案例中美国经济学家尤利安·西蒙提出了“超额售票术”民航公司和消费者各方面都增加了利益,我们称为“帕累托改进”。因为现实中很难达到最优标准,正所谓世事往往没有最优选择,只能寻求次优选择。
案例三:阿罗不可能定理————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局限性
在我们的心目中,选举的意义恐怕就在于大家根据多数票原则,通过投票推举出最受 我们爱戴或信赖的人。然而,通过选举能否达到这个目的呢?197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阿罗采用数学中的公理化方法,于1951年深入研究了这个问题,并得出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否定的结论,那就是鼎鼎大名的“阿罗不可能定理。阿罗不可能定理是指在一般情况下,要从已知的各种个人偏好顺序中推导出统一的社会偏好顺序是不可能的。我们对此加以证明。
假定有张三,李四,王五三个人,他们为自己最喜欢的明星发生了争执,他们在刘德华、张学友、郭富城三人谁更受观众欢迎的问题上争执不下,张三排的顺序是刘德华、张学友、郭富城。李四排的顺序是张学友、郭富城、刘德华。王五排的顺序是郭富城、刘德华、张学友。到底谁更受欢迎呢?没有一个大家都认可的结果。如果规定每人只投一票,三个明星将各得一票,无法分出胜负,如果将改为对每两个明星都采取三人投票然后依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次序,结果又会怎样呢?
首先看对刘德华和张学友的评价,由于张三和王五都把刘德华放在张学友的前边,二人都会选择刘德华而放弃张学友,只有李四认为张学有的魅力大于刘德华,依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第一轮刘德华以二比一胜出;再看对张学有和郭富城的评价,张三和李四都认为应把张学有放在郭富城的前边,只有王五一人投郭富城的票。在第二轮角逐中,自然是张学有胜出;接着再来看对刘德华和郭富城的评价,李四和王五都认为还是郭富城更棒,只有张三认为应该把刘德华放在前边,第三轮当然是郭富城获胜。
通过这三轮投票,我们发现对刘德华的评价大于张学有,对张学有的评价大于郭富城,而对郭富城的评价又大于刘德华,很明显我们陷入了一个循环的境地。这就是“投票悖论”也就说不管采用何种游戏规则,都无法通过投票得出符合游戏规则的结果。如果世界上仅限于选明星的事情就好办多了,问题在于一些关系到国家命运的事情的决定上,也往往会出现上述的“投票悖论”问题。对此很多人进行了探讨,但都没有拿出更有说服力的办法。
在所有人为寻找“最优公共选择原则”奔忙而无获的时候,美国经济学家阿罗经过苦心研究,在1951年出版的《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提出他的不可能定理。并为此获得了197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阿罗不可能定理的意思是,“只要给出几个选择者都必然会接受的前提条件,在这些前提条件的规定下,人们在一般或普遍意义上不可能找到一套规则(或程序)在个人选择顺序基础上推导出来”。由此进一步推出,在一般或普遍意义上,无法找到能保证所有选择者福利只会增加不会受损的社会状态。
阿罗所说的几个选择者必然接受的条件是:广泛性。至少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的被选方案,以供选择者选择;一致性。既一定的社会选择顺序以一定的个人选择为基础,但必须符合公众的一致偏好;独立性。不相关的方案具有独立性;独立主权原则。对备选方案的选择和确定,应由公民完全依据个人的喜好而定,不能由社会强加;非独裁性。不能让每一个人的喜好决定整个社会对备选方案的排序顺序,应坚持自由和民主的原则。
阿罗认为上述五个相互独立的条件每一个都是必要的,但是要构造能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的社会福利函数是不可能的。导致不可能的原因在于1—5个条件之间存在相互矛盾,因此不可能达到完全一致。他从中得出了一个似乎不可思议的结论:没有任何解决办法能够摆脱“投票悖论”的阴影,在从个人偏好过渡到社会偏好时,能使社会偏好得到满足,又能代表广泛的个人偏好这样一种排序方法,只有强制与独裁。这样寻找合理的社会选择机制的努力就几乎陷入了困境。
摘自www.people.com.cn
问题:我们如何认识投票选举?
案例点评:
阿罗不可能定理,打破了一些被人们认为是真理的观点,也让我们对公共选择和民主制度有了新的认识。因为我们所推崇的“少数服从多数”的社会选择方式不能满足“阿罗五个条件”如市场存在着失灵一样,对公共选择原则也会导致民主的失效。因此多数票原则的合理性是有限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