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节课包含2个知识点(税率、税源),3个任务点(1个微课视频任务点、1个文档阅读、1个本节测试),同时有1个线上讨论,预计花费25分钟。

在上一节中,我们学习了税收制度、以及各种税之间的搭配问题。事实上,税种的构成要素中也包括税率,让我们一起学习何为税率?
任务点1:请观看以下《税源与税率的选择 》视频,预计用时15分44秒 , 视频来源:云南大学。
税率: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或税基之比。其中分为:
1.比例税率:对所有课税对象都按同一比例课征的税率。
2.定额税率:每一个单位的征税对象应缴纳的税额。
3.累进税率:把税基划分成若干等级,分别规定相应的税率,并使税率随着税基的扩增而递增。累进税率可以分为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
4.名义税率是税费上所规定的税率,实际税率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占征税对象数额或税基的比例。
5.平均税率是全部税额和全部征税对象数额或税基的比例。边际税率是所纳税额的变动额与征税对象数额或税基的变动额之间的比例。
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的比较
税基 | 边际税率 | 应纳税额 全额累进 | 应纳税额 超额累进 | 速算 扣除数 | 平均税率 |
1000元以下 | 5% | 1000*5%=50 | 1000*5%=50 | 0 | 50÷1000=5% |
1000—3000 | 10% | 3000*10%=300 | 2000*10%+50=250 | 50 | 250÷3000=8.3% |
3000—5000 | 15% | 5000*15%=750 | 2000*15%+200+50=550 | 200 | 550÷5000=11% |
应纳税额=全部税基×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宏观税率:税收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或国民生产总值之比。
宏观税率的口径:
小口径的宏观税率:即中央政府税收收入占GDP或GNP之比;
中口径的宏观税率:即各级政府税收收入占GDP或GNP之比;
大口径的宏观税率:即各级政府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之和占GDP或GNP之比。
宏观税率水平的决定因素:
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型增长,所得税少;集约型增长,所得税多。
产业结构:第二、三产业提供的税收多,第一产业提供的税收少。
税率形式:累进税率会使税收的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定额税率则相反。
税收征管条件:收入申报制度、财产登记制度、会计建账制度、计算机应用程度、公民纳税意识等。
二、税源
1.税源的选择
在税源的选择问题上,主要是考虑税源与税本的关系。税本、税源、税收之间的关系是:税本是税源的根本,税源是由税本产生的收益,税收则来源于税源。若将税本比喻为果树,那么果树产生的果实就是税源,从果实中取出一部分交给国家,即为税收。如房产税,税本是房产,税源是房产所带来的收入。显然,有税本才有税源,有税源才有税收,所以税源的选择问题实际上是研究如何选择税源,才能不使税收侵蚀税本。
通常来说,可以作为税源的一般有工资、地租和利润,如果以这三者作为税源,并将课税的额度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则一般不会损害税本。至于财产,尤其是在财产中占重要地位的生产性资本,则属于税本的范畴,一般是不能作为课税对象的,否则就会损害资本的形成和积累,最终导致国民经济萎缩,政府收入来源枯竭。当然,一些非生产性的财产,是可以作为课税对象的,比如,征收遗产税、赠与税、房产税,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再如,对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征税,也不会伤及税本。因此,非生产性的财产也是可以作为税源的。
2.税率的安排
任务点2:同学们可以打开以下文档《税率的安排》进行深度学习。了解税率是如何安排的。

线上讨论:请大家在“线上学习”阶段思考此问题,回归“线下课堂”时,我们将邀请同学们回答。

任务点3:请结合本章节所学知识,进行自我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