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应急管理

付逸飞

目录

  • 1 第一章  公安应急管理概述
    • 1.1 第一节 突发事件的概念
    • 1.2 第二节 应急管理的概念
    • 1.3 第三节 公安应急管理的概念
  • 2 第二章 公安应急管理的体制
    • 2.1 第一节 应急管理的体制
    • 2.2 第二节 公安应急管理的体系架构
    • 2.3 第三节 公安应急管理的主要力量
  • 3 第三章 公安应急管理的法制
    • 3.1 第一节 突发事件应急法制概述
    • 3.2 第二节 公安应急法制体系
  • 4 第四章  公安应急管理的技术
    • 4.1 第一节 风险评估与监测预警技术
    • 4.2 第二节 应急决策与信息通信技术
    • 4.3 第三节 智慧公安与应急管理
  • 5 第五章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 5.1 第一节 群体性突发事件概述
    • 5.2 第二节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
    • 5.3 第三节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与恢复
  • 6 第六章  突发暴力袭击事件的应急管理
    • 6.1 第一节 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应急管理
    • 6.2 第二节 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应急管理
    • 6.3 第三节 精神障碍人员肇事肇祸应急管理
  • 7 第七章  大客流事件应急管理
    • 7.1 第一节 大客流事件概述
    • 7.2 第二节 地铁大客流事件的应急管理
    • 7.3 第三节 大型活动大客流事件的应急管理
  • 8 第八章 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公安应急管理
    • 8.1 第一节 突发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管理
    • 8.2 第二节 突发网络舆情事件应急管理
    • 8.3 第三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第三节 精神障碍人员肇事肇祸应急管理

第三节精神障碍人员肇事肇祸应急管理

1.精神障碍人员肇事肇祸的概念

近年来,我国精神障碍人员肇事肇祸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生活的稳定。对这些在发病时攻击他人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合法、有效的控制是公安机关重要职责之一。

精神障碍人员一般是指由于人体的丘脑、大脑功能紊乱,所导致患者在感知、思维、情感和行为等方面出现的异常[1],亦被称之为“精神病人”。在我国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前,人们对于那些有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习惯上称之为“武疯子”,直到 1986 年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监护治疗管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条例》,对于这种具有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给予了法定名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其中肇事精神病人是指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后果较重的精神病人;肇祸精神病人是指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其它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精神病人。

但“精神病”和“精神病人”更多的是用于医学上的语境。例如,医学中常见的精神病有多种类型,如精神分裂症、脑器质性精神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等。由于精神疾病的诊断有些复杂,精神障碍人员在未确诊疾病或无法判断是否发病的情况下,使用“精神病人”这样的医学词汇对其定性,可能并不恰当。因此,在实务中更多的是使用精神障碍人员或疑似精神障碍人员的词语代替。

关于什么是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目前,国内尚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以下为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在2010年公开下发的实施意见中关于精神障碍人员肇事肇祸的行为认定标准,可以借鉴。

精神障碍人员肇事行为认定标准如下:

精神障碍人员违反《中华人名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较重后果的,认定为精神病人肇事行为:

1)殴打他人造成伤害的;

2)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的;

3)妨碍交通安全的;

4)抢夺、损毁公司财物的;

5)其它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

精神障碍人员肇祸行为认定标准如下:

精神障碍人员违反《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精神病人肇祸行为:

1)杀人、强奸、伤害等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

2)防火、爆炸、投毒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3)以暴力等手段严重侵犯公司财产的;

4)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违反刑法的行为。

精神障碍人员肇事肇祸事件往往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不确定性,肇事肇祸行为何时发生,在现有医学技术水平很难事先有效地进行预测,一旦发生均会对社会、家庭、个人造成一定危害;二是暴力性,病情发作时,其症状可表现为情绪波动较大、狂躁不安、易冲动等,对任何人或物攻击,同时,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时,往往利用刀具、武器、爆炸物等;三是严重性,肇事肇祸的后果往往较为严重,不分场合、不分目标、不计后果,容易使社会公众陷入恐慌之中,给被害人、周边群众带来较大的心理创伤和恐惧[2]

 

【案例】上海人民广场发生持刀砍人案

20154171240分,上海市公安局接110报警称“黄浦区西藏中路近世贸百联商厦门口有人受伤”。1241分,在附近巡逻的民警、特警、武警迅速赶到现场将行凶者制服,将伤者送医院救治。经初步调查,行凶者张某,男,37岁,外省市来沪务工人员。审讯中,张某思维混乱、语无伦次,经进一步查证,张某有精神病史。事件中,交通协管员方某及两名行人被张某持水果刀划伤脸部、手臂等处。

 

2.精神障碍人员肇事肇祸的应急预案(内部资料,线下讲授)


3.精神障碍人员肇事肇祸的处置与恢复(内部资料,线下讲授)





[1]延宁,对持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现场处置策略与方法研究[J],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第5期。

[2]卢家栋,新形势下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研究——以四川省达州市为调查对象[J],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