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平均数的显著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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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总体平均数的显著性检验
一、ρ已知条件下总体平均数的显著性检验
例,某市初二学生英语统考,已知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根据往年经验,这一考试的总平均数为78.2分,标准差为11.8分。今年统考后随机抽去了25份英语试卷,计算得平均分81.4分,试问该市今年初二学生英语统考成绩是否与往年一样?
检验步骤:
(1)提出假设 H0:μ=78.2 H1:μ≠78.2
(2)选择检验统计量并计算其值
样本平均数的标准记分服从标准正态分布,故选择Z作为检验统计量,
(3)确定检验形式
因为没有资料说明今年英语统考成绩是高于还是低于往年,故采用双侧检验。
(4)统计决断
如果实际算出的-1.96<Z<1.96,表明样本统计量的值未落入拒绝区域,即样本平均数在其抽样分布上出现的概率大于事先指定的概率值0.05(小概率事件没有发生),即P>0.05,其检验结果是保留H0,拒绝H1。
本例实际算出Z1.36<1.96=Z0.05,则P>0.05,故保留H0而拒绝H1。
其结论是:该市今年初二学生英语统考成绩与往年无显著性差异。
二、ρ未知条件下总体平均数的显著性检验
1、小样本情况
例,某县小学五年级数学统考平均分为72.8份,该县某校18名五年级学生此次统考平均分69.1分,标准差11.6分,问该校此次统考成绩与全县统考成绩是否有显著性差异?
2、大样本情况
例,某小学个人卫生得分的平均数为52.8分,其中某班40名学生的平均得分为50.1,标准差是7.8,问该班学生个人卫生得分是否低于全校平均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