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乐府诗歌(一)
上一节
下一节
汉乐府
乐府初设于秦,为当时“少府”下辖的一个专门管理乐舞演唱教习的机构。汉初,乐府并没有保留下来。到了汉武帝时,在定郊祭礼乐时重建乐府,它的职责是采集汉族民间歌谣或文人的诗来配乐,以备朝廷祭祀或宴会时演奏之用。它搜集整理的诗歌,后世就叫“乐府诗”,或简称“乐府”。它是继《诗经》《楚辞》而起的一种新诗体。后来有不入乐的也被称为乐府或拟乐府。
汉乐府分为:
1.郊庙歌辞:主要是贵族文人为祭祀而作的乐歌,华丽典雅,没有什么思想内容。如《安世房中歌》十七章(楚音)、《郊祀歌》十九章等。音乐主要采用秦国音乐和楚国音乐。
2.鼓吹曲辞:又叫短箫铙歌,是汉初从北方民族传入的北狄乐。歌辞是后来补写的,内容庞杂。主要是汉族民间创作。
3.相和歌辞:音乐是各地采来的俗乐,歌辞也多是“街陌谣讴”。其中有许多优秀作品,是汉乐府中的精华。
4.杂曲歌辞:其中乐调多不知所起。因无可归类,就自成一类。里面有一部分优秀民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