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形象设计形式美及法则
第一节 形象设计形式美的概念
形象美是美的一种范畴,指客观事物和目的性的外观形式,亦指由人工按照美的规律创造出来的结构形式。
美的形式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内在形式,它指创造者所想表现的真、善、美的内容;
另一种是外在形式,它与内容不直接相联系,是指的内在形式的感性外观形态(如:材质、线条、色彩、气味、形状等等)。
作为具体可感观的美的事物,必须有美的内在形式,还必须有外在的形式,也就是内容借以显现出意蕴和特征的形式。
美的事物必须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只有通过一定的感性形式,将内在的意蕴现出来,才能给人以审美感受。
一、形式美与美的形式的区别
形式美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审美对象。
形式美与美的形式之间有着质的区别。
美的形式是体现合规律性、合目的性的本质内容的那种自由的感性形式,也就是显示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形式。
形式美与美的形式之间的巨大区别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所体现的内容不同
美的形式所体现的是它所表现的事物本身的美的内容,是确定的、个别的、特定的、具体的。并且美的形式和内容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形式美是所体现的是形式本身所体现的内容,
它与美的形式所要表现的事物美的内容是相脱离的,并单独呈现出形式所蕴有的朦胧、宽泛的意味。
2.存在的方式不同
美的形式是美的有机统一体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美的感性外观形态,而不是独立的审美对象,具有独立的审美特征。
二、形式美的内容和形式
客观世界的任何事物,都有其内容和表现这一内容的形式。
所谓内容,是指构成事物的各种要素,包括事物的内在矛盾、特性、运动过程和发展趋势等的总和。
所谓形式,就是内容主要素的结构方式和表现形态,是内容的存在方式。
内容是决定事物性质的基础,形式是为内容所要求的存在方式,因而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同时,形式又反作用于内容,形式影响已至制约着内容的表达,从而形成两者对立统一的关系。
任何美的事物,总是内容和形式独特的统一体作用于人的感官,而引起美感,所以每个内容总是某种形式的内容,美的形式总是某中内容的形式。
实际上事物美的内容与其美的形式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大致有这么几种情况:
1).内容与形式都美
2).内容美,但形式不一定美
3).形式美而内容不一定美
4).内容和形式都不美
1、形式美的内容
形式美是自然、社会和艺术中各种感性形式因素(色彩、线条、质感、形体、声音等)有规律地组合所显现出来的审美特征。社会美,自然美,和艺术美中,都包含了形式美的存在因素。
形式美的内容是形式本身所包含的某种意义:
例如:红色表示热烈,绿色表示安静,白色表示纯洁;直线表示坚硬,曲线表示流动,方形表示刚劲,圆形表示由和;整齐表示次序,均衡表示稳定,变化表示活泼
形式美是在人类长期的生产劳动实践(包括审美创造和审美欣赏活动)的基础上形成的。
形式美作为人的对象性存在,它的形成和发展不是一个纯自然的过程,而是历史文化的积淀,包括心理、观念、情绪诸多因素的成果,是与人相关的。
所以,尽管形式美的特点在于它撇开了具体对象和活动内容,概括了对象和活动的共同形式特征,但人们却总是可以从形式美中深刻的感受和体验到人的生命意义。
例如:
看到红色的火焰、飘扬的红旗、大红的灯笼,人们便会产生热烈、兴奋、喜庆的感受;又如红色放在年轻女性的嘴唇上是表现一种健康美,但如出现在鼻头或前额上痣只能说是丑了。
因此,美的形式所具有的普遍性的共同特征就是,形式美的内容。
2.形式美的形成
任何一种审美对象都必须以一定的客观物质材料作为其现实存在的必要条件。
作为一种事物所固有的物质属性,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物质因素,既是事物的审美对象也是事物的共同基本因素,并由这些共同因素构成美的形式。
如,基本的声音,但五音的变化却可生出千千万万的乐曲;基本的颜色不过五种,但是五色的变化,可以产生万紫千红的色彩。
同时,这些物质属性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审美价值,也就是美的形式不仅是感性的,而且是宜人的。
因此并不是所有的物质属性都能成为审美对象的条件,构成审美对象的物质属性,必须都能唤起人的审美需要。
美的形式就是指这些显示了人的本质力量的宜人的感性物质,包括:
1.自然物质材料,如,颜色、声音、线条等;
2.物质运动所形成的规律性,如,比例、均衡、对称、节奏、旋律等;
3.物质运动存在的形式—时间、空间。离开这些物质因素美的内容就无从体现。
三、形式美的特征
形式美是人们长期生产实践包括审美实践的产物,是历史文化积淀的成果,她具有独立性、抽象性、直观性和时代性等特征。
1.形式美的独立性
形式美的独立性因素是多方面的。
a. 从美的客体对象来看,美的内容总是处于主导的地位,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是内容的制约,但内容对形式的制约关系,并不是那么直接,只是形式不损害内容形式就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存在方式,这就是形式的相对独立性;
b.从审美的主体方面来看,一个美的对象之所以会具有巨大的感染力,其主要原因在于内容的感人至深。
c.从人们对欣赏对象的欣赏过程来看,人们首先接触到的是客体对象的形式,然后以形式为中介, 去感受它的内容。
如:一个人的美总是包含内在和外在美两个方面,人们对这个人的感受总是先从这个人的外在美开使的,其后才接触到她的内在美。正是形式美在人们欣赏美的客体对象中具有这种特殊的作用,所以形式美具有相对独立的审美特征。
2.形式美的抽象性
形式美是人们从众多的信息中概括抽象出来的某些共同特征,一般只具有朦胧的审美意味。
当形式脱离内容而独立的成为人们的欣赏对象后,使事物的具体形式逐渐演变成为抽象形式,原本具体事物的形式,变成了单纯的色和线,等形式因素的有规律的组合,这种组合,相对于具体事物的形式来说也就是抽象的。
形式美的抽象性美学特征给审美主体间接的,朦胧的不确定性的审美感受。
如:图案化,格律化、规范化的演变,都是具体形式向抽象形式的演变。
人们对红色一般会产生一种热烈而兴奋的情绪,但这种情绪具有不确定性,只有当红色处在一定的环境中,并表现在某一具体的事物上时,他的审美意味才是确定的,如红花、红旗、口红、红裙子,形式美的抽象性决定了它的适应性,它适用于各种事物的美。




3.形式美的 直观性
形式美是美的外在形式演变而来。
外观形式是审美对象的具体外观,它以生动的形式,直接刺激审美主体的感官,激发想象唤起美感,让主体在对审美对象的外观形式的感受体验中,领悟对象内在本质的美。
如:人们对三亚的碧海、桂林的山水、泰山的云海等美的领悟,都是从景物的具体外观直观感受而来的。
人们对女性,“如花似玉”“出水芙蓉”,等的形象描写,这些都属于形式美的直观性特征。



4.形式美的时代性
形式美的各种表现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时代的发展变化总是不断地赋予它新的含义,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
形式美为适应内容的变化,在不断吸取时代的养料中,在形式上也进行着更新,使形式美成为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
如:旗袍就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不难发现其款式面料和工艺从二十世纪初到今天变现的时代烙印。







5.形式美的普遍性
形式美普遍存在于每个于美的所有领域是任何美的对象不可或缺的最基本的属性。
自然美一般以形式美为主;
社会美中人的优雅举止,丰满而富有线条的身姿;
艺术美中富有表现力的结构、造型、置地、韵律、节奏等均属于形式美之列。



6.形式美的变异性
形式美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社会中存在着差异和变化。
如:对女性美的评价,诗经中认为窈窕淑女是美的典范,唐朝时认为肥胖为美,宋代时以纤瘦苗条为美,现代则以丰满匀称,均衡敏捷并强调眉清目秀、五官端正为美,并希望在此基础上再锦上添花。
西方人的婚礼白色婚纱为主,而中国人一般以红色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