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医患关系的和谐之道
一、医患关系和谐的意义
医患关系状况如何,在医疗实践中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一,医患关系的和谐是医疗质量的保证。医患关系的和谐,就能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减轻病人的精神负担,充分发挥医患双方的主观能动性,使诊治工作在和谐的气氛中顺利进行,从而获得理想的诊治效果。
第二,医患关系的和谐是医院管理的基础。和谐的医患关系,能为医院管理提供良好的伦理基础,使医院各种规章制度得以顺利执行,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
第三,医患关系的和谐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医患关系的和谐,有利于促使人们在自己的职业活动中建立融洽的人际关系,形成良性循环,从而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推动整个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二、医患冲突的可协调性
医患冲突目前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医患关系也是可以协调的。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医学模式的转变,对医患双方提出了共同的要求。随着医学模式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人们的健康观、医疗观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医患双方都应适应这一发展趋势来履行自己的责任。这是构成和谐医患关系的理论基础。
第二,医患双方在医疗过程中目标是一致的,为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提供了可能。防治疾病,保障身心健康,是人们普遍的期望,也是医学永恒的主题。在当今社会,防病治病,保障人民健康,已成为国家和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医患双方的共同任务和目的。
第三,适应举证责任是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法制依据。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8款明确规定医疗侵权适用“部分举证责任倒置”。这必将对产生一系列的影响,尤其是医方,医患双方都应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依法行医或就医,防范医患冲突的产生。
三、医患关系的和谐之道
从医患双方来看,和谐的医患关系的建立要遵循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医患双方应共同遵守一定的道德规范。国务院公布的《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提出的“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是每个公民也是医患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作为医患双方,在医疗过程中特别要遵守平等、参与、尽责、克制的原则。
第二,医患双方要自觉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该条例的颁布,是我国医学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它的制定符合社会发展、符合法律精神、符合医学科学发展的规律。因此,医务人员和病人都要遵纪守法,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范,缔结融洽、和谐的医患关系。
第三,医患双方的相互沟通。医患关系的和谐关键是在于医患之间的相互沟通,首先是医务人员要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其次,要开展医患的换位思考。再次,医务人员要掌握与病人交往的语言技巧。实践说明,我们在临床实践中加强医务人员医患沟通技巧的培养是不可忽视的,良好的医患沟通技巧能使病人更满意,治疗效果更好。
总之,只要医患双方能共同遵守一定的道德规范,共同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法律规范,相互信任、相互配合,切实做到医患双方的有效沟通,才能使医患关系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医患关系的和谐融洽的可能性就会成为现实。
三、课堂小结:
四、课后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