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阐发研究
一、产生背景
1978年台湾学者古添洪在论文《中西比较文学:范畴、方法、精神的初探》中提出“阐发法”:利用西方有系统的文学批评来阐发中国文学及中国文学理论,我们可命之为“阐发法”。这“阐发法”一直为中国比较学者所采用。
二、阐发研究的概念
用一种民族文学的理论和批评方法去解释另一种民族文学的理论和作品,它可以是理论对作品的阐发,也可以是理论与理论之间的相互阐发,甚至是其他学科与文学之间的相互阐发。
三、阐发研究的性质
是一种跨文化地借用文学理论模式的比较文学研究策略和方法。它是在充分理解、审慎选择和适当调整的基础上,采用某种具有跨文化适应性的理论和方法来比较、印证、概括、解释别国文学,由此使研究成为一种介质、一种对话、一种融合,并为进一步的跨文学对话提供交流与可理解的话语。
四、阐发研究的内容
1.文学理论对文学现象的阐发,即用一种恰当的外来理论模式解释本民族文学中的某些作品或文学现象,反之亦然。
例如:运用英美新批评理论对舒婷《致橡树》的阐释
运用风骨理论对雪莱《西风颂》的阐释
2.理论对理论的相互阐发:即把不同民族文学的观念、理论、方法相互发现,相互印证,相互阐释,以达到完善某种文学观念、理论和方法的目的。这种方法是理论的直接对话,又称比较诗学研究。
以往研究存在的偏差:
a.急于运用外国理论,有生搬硬套、滥用术语之嫌。
b.单向阐发,大多用西方理论阐发中国文学,很少用中国理论阐发外国文学。
3.在跨学科研究的范围内,阐发研究是以别的学科对文学作出阐发,或者用别的学科理论来解释文学中的各种问题,反之不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