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政治制度

梁俊山

目录

  • 1 绪论
    • 1.1 主要内容
    • 1.2 教学视频
    • 1.3 小组任务展示
  • 2 第一章 国家、宪法与政治制度
    • 2.1 第一节  国家、国家形式与政治制度
    • 2.2 第二节 宪法与政治制度
    • 2.3 第三节 战后宪法与政治制度
    • 2.4 教学视频
    • 2.5 小组任务展示
  • 3 第二章 社会经济与政治制度
    • 3.1 第一节  政治制度的社会经济基础
    • 3.2 第二节  社会经济发展与政治制度变迁
    • 3.3 第三节  社会经济发展与政治制度关系的两种模式
    • 3.4 教学视频
    • 3.5 小组任务展示
  • 4 第三章 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
    • 4.1 第一节  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关系的两重性
    • 4.2 第二节  政治制度变迁与政治文化的关系
    • 4.3 第三节  政治制度过程与政治文化的关系
    • 4.4 教学视频
    • 4.5 小组任务展示
  • 5 第四章 民主制度的基本本原则与形式
    • 5.1 第一节 政治权力来源的人民主权原则
    • 5.2 第二节  人民行政权力的代议制原则
    • 5.3 第三节   民主权力结构中的分权与分工原则
    • 5.4 教学视频
    • 5.5 小组任务展示
  • 6 第五章  比较选举制度
    • 6.1 第一节 选举制度概述
    • 6.2 第二节  选举制度的内容
    • 6.3 第三节  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 6.4 教学视频
    • 6.5 小组任务展示
  • 7 第六章   比较政党制度
    • 7.1 第一节   政党与政党制度
    • 7.2 第二节  中西方政党制度的基本特点
    • 7.3 第三节  中西方政党制度比较研究
    • 7.4 教学视频
    • 7.5 小组任务展示
  • 8 第七章  比较代议制度
    • 8.1 第一节   代议与代议制度
    • 8.2 第二节  中西方代议制度基本特点
    • 8.3 第三节   中西代议制度的主要差异
    • 8.4 教学视频
    • 8.5 小组任务展示
  • 9 第八章  政府行政制度
    • 9.1 第一节   行政与行政制度
    • 9.2 第二节   行政制度类型及特征
    • 9.3 第三节  中外行政制度的比较
    • 9.4 教学视频
    • 9.5 小组任务展示
  • 10 第九章   比较司法制度
    • 10.1 第一节  司法与司法制度
    • 10.2 第二节 司法原则
    • 10.3 第三节  中西方国家司法制度的比较
    • 10.4 教学视频
    • 10.5 小组任务展示
  • 11 第十章 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
    • 11.1 第一节  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 11.2 第二节  当代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
    • 11.3 教学视频
    • 11.4 小组任务展示
  • 12 第十一章 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制度
    • 12.1 第一节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 12.2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
    • 12.3 第三节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类型
    • 12.4 第四节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 12.5 教学视频
    • 12.6 小组任务展示
  • 13 第十二章 第三世界国家政治制度
    • 13.1 第一节  第三世界国家政治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 13.2 第二节  第三世界国家政治制度的性质与特点
    • 13.3 第三节  第三世界国家政治制度的类型
    • 13.4 第四节  当代第三世界国家的政治发展趋势
    • 13.5 教学视频
    • 13.6 小组任务展示
  • 14 第十三章 非国家实体政治体系——欧洲联盟
    • 14.1 第一节 欧洲联盟的形成和发展
    • 14.2 第二节 欧洲联盟的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 14.3 第三节 欧洲联盟的立法制度
    • 14.4 第四节 欧洲联盟的司法制度
    • 14.5 教学视频
    • 14.6 小组任务展示
第二节  第三世界国家政治制度的性质与特点

第二节  第三世界国家政治制度的性质与特点

    一、欧洲民族主义与第三世界民族主义

    在国内,第三世界国家一般被定义为“民族主义国家”,而西方许多学者对非西方政治发展的研究也倾向于把民族主义视为第三世界国家的一个基本特征。这种关于第三世界国家性质的描述虽然是相似的,但其理论预设与观察视角是不同的。按照前者的观点,第三世界国家,即使是那些把社会主义写进执政党的纲领或国家宪法、宣称奉行“社会主义”政策的国家,其政治制度也仍然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因为这些国家普遍不具备实行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既没有一定数量的有组织的工人阶级队伍,也没有一个由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工人阶级政党,因而未能在民族独立运动中取得领导权而在后者看来,第三世界国家,包括那些财产实行私人所有制、经济上依附于世界市场、政治上同西方保持密切联系的国家,与资本主义“工业市场民主化国家”存在着重大区别,它们中与西方最接近的一些类别,如实行多党制与议会制的“民主的平民主义型政权”(阿尔蒙德语),不过是“现代化水平很低的竞争性政权”,“政治过程事实上往往为拥有政治参与与资源和技艺的少数几个集团所控制”,在发展战略上是不成功的。①即使是经济上实现起飞的国家和地区,“这种发展形式往往在独裁政治或高度集权化的官僚专制政权下发生,民众参与形式是有限的甚或没有的。”显然,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把第三世界国家的政治制度归入民族主义范畴是合适的。

    什么是民族主义?追根溯源,民族主义本来是西方国家的一种政治理论和政治实践。根据卡尔顿•海斯( Carleton Hayes)的说法,民族主义这个概念可以从四个方面去理解:(1)作为一种历史过程的民族主义;(2)作为一种理论方法的民族主义;(3)作为一种政治行动的民族主义;(4)作为一种文化情感的民族主义③汉斯•科恩( Hans Kohn)认为,民族主义是某一民族绝大多数普遍表现出来的并要求普及到所有成员的思想形态,它承认民族国家是政治组织的理想形式,承认族体是一切文化创造力的源泉。④这些观点实际上是对十六七世纪以来西欧政治发展的描述。它包括这样几个认识:

    第一,民族主义是在欧洲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割据与封建专制的斗争中形成的。这个斗争最初要求的是结束基督教神学普世主义及其支持下的诸侯割据的地方主义局面,为资本主义发展所必需的统一国内市场奠定强大的权威基础。其表现形式为市民阶级(资产阶级的前身)与王权结成同盟,以国王的世俗统治替代罗马教皇的神圣统治,以君主主权替代贵族领主主权。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是这一斗争相继出现的两大高潮。由于此时国家是以中央集权的王权为中心来组织运转的,这就使得民众逐渐打破过去因领土割据而形成的狭隘视野,个人之间的经济、文化交往日益密切,统一与整体的民族意识和情感开始成长。接下来,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发展,专制王朝国家与资产阶级为代表的民族利益又形成尖锐对抗。于是,以人民主权取代君主主权,以民族利益取代王朝利益便成为西欧民族国家运动的本质特征。资产阶级在摧毁王朝国家、建立新政治秩序的过程中,把民族主义与民主主义结合起来,形成了具有政治意义的近代民族主义。

    第二,民族主义追求的目标是政治单位与民族单位的合一。在民族主义研究中,“民族”( nation)和“国家”( state)是两个有区别的概念。民族主要侧重于心理文化意义,如语言、风俗、神话、传世符号和历史事件都可以用来构建民族概念;而国家则主要着眼于其政治法律含义,通常理解为拥有一定人口、领土与完备的法律,建立起自治政府即拥有主权的政治单位。民族与国家既可以相交,也可能不相交,有的民族没有国家,有的国家则存在多个民族或有的民族分布在不同的国家。只有民族与国家重合,即国家内只有单一的民族,国家领土边界与民族居住地范围相同,而且文化与政治已经融合,才被称为“民族国家”( nation- -state)。在西方资产阶级革命史上,民族的形成和国家的创立是同时并进的,近代民族形成的过程就是近代主权国家创立的过程,例如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时代,民族的概念被纳入革命建国的浪潮中“单一而不可分裂”是风行当时的民族口号(法国),“合众国与人民同在”的呼声响彻云霄(美国)。民族就是国民的总称,国家乃是由全体国民集合而成,国家乃是民族政治精神的展现。

    第三,正因如此,民族主义一定要求把“民族感情”上升为对民族国家的忠诚。把民族主义视为一种自我意识,是指一个人以本民族作为最高效忠对象的心理状况,它包含着本民族优越于其他民族的信仰的情感。在单一民族的国家里,这种民族情感很容易升华为对政治共同体的忠诚。但在一个多民族国家里,每个民族对本民族的忠诚与热爱很可能只局限于范围很小的地区,换句话说,假如他们的民族感情被地域、血缘、种姓、宗教团体所截留,所分散他们并没有把自己生活于其中的整个“民族国家”作为集体命运的归宿,那么这种“民族感情”就不属于近代民族主义的范畴。民族国家若要索取国内各民族的忠诚,就必须打破基于血缘、族裔、语言、风俗和历史经验所形成的民族界限,把各民族转变为一个政治民族即“国族”( state- nation)。这是一个政治、经济和文化运动的历史过程,是民族建设( nation- building)的基本要义。在这一过程中,民族情感终于超越自己原有的世居地而升华为对民族国家的普遍的认同感,它所表达的对整个民族的热爱与忠诚终于成为近代民族主义的内容。显然,在这个意义上,民族主义属于一种近代的历史现象。

    如果说西欧的民族主义是自身资本主义因素的成长打破封建界域进而导致资产阶级革命的结果,是一个由内部发展起来的政治现代化的过程,那么第三世界国家的民族主义就其发生而言,是对来自外部的西方殖民主义征服和统治的反应,就其形成而言,是以特定的国际政治为背景的有意识的政治构建的产物,民族主义的动力来自外部。

    对于第三世界来说,民族意识的觉醒是西方殖民主义的外来统治激发的,民族主义的兴起是西方民族主义(以工业文明和主权国家的形式出现)压迫非西方人口的必然产物。西方殖民主义不仅“制造”了第三世界这一具有政治经济学意义的地理概念,而且“制造”了埋葬殖民主义、改变世界政治格局的第三世界的民族独立解放运动。根据英国政治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和格尔纳的民族政治理论,民族是民族主义和国家的产物,“民族主义早于民族的建立。并不是民族创造了国家和民族主义,而是国家和民族主义创造了民族。霍氏等人的观点不仅对于西方民族国家的解释是有效的,对于第三世界民族国家的分析也是成立的。正因为国家被证明是保持“独立、统一、认同”的最有效的工具,因此在第三世界许多地区,政治发展的模式是先宣布建立国家组织政府,然后借助国家和政府的有组织的政治权力来为新国家的生存与发展寻求必要的文化纽带、国民意识和社会经济基础,从而开始了民族一国家的一体化进程。在另外一些地区,虽然前殖民时代已经存在具有较为成熟历史文化的古代国家形态,如伊朗、伊拉克、土耳其、印度、埃及等,它们的独立似乎表现为历史文化遗产与古代国家精神的“重建”或“再生”,但是,就民族国家历史运动的逻辑而言,其政治制度与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仍然是西方资本主义全球化所赋予的。缺乏这一背景,它们不可能形成诸如“主权”、“民族”(国族)、“领土”这类民族国家要素,它们至多只是一些“族群国家”(ethnic state)。所以霍布斯鲍姆说:“第三世界的反帝国主义‘民族’运动,和殖民时代之前的政体或族群运动的中断,这种民族运动与19世纪从欧洲发展出来的那种民族主义有更多的相似之处。”于是,政治权力和国家机构在第三世界国家的政治发展中一开始就获得了极不寻常的意义,注定要承载沉重和复杂的各种功能。

    二、反帝、反殖的意识形态与政治运动

    民族主义的逻辑必然指向民族国家的建立,无论西方还是非西方概莫能外

    然而,对第三世界来说(拉美除外),民族国家形成的最后高潮是和帝国主义时代联系在一起的,这与西方是大异其趣的。这个特殊的时代性质规定了第三世界国家政治制度的意识形态特征。

    欧洲民族国家形成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民族国家的胚芽存在于王权之中民族国家的政治精神存在于国民之中,民族国家的形成是民族主义与民主主义紧密结合、共同推动的。和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不同,第三世界民族国家的创建问题是在帝国主义时代的背景下提上议事日程的,对它来说,民族国家的建立固然需要克服内部障碍,但是关键是冲破作为异物施加于它的现存的外部的帝国主义世界体系的结构性强制,这决定了民族内部的阶级与阶级的斗争、现代精英与传统精英的斗争,以及不同地域集团、宗教集团的斗争都必须从属于民族独立解放斗争,而且内部斗争也不可避免地赋予了民族斗争的意涵。这样,反帝国主义、反殖民主义便成为第三世界民族国家政治合法性最重要的来源。

    在第三世界国家,反帝反殖既是一种政治运动,也是一种意识形态。作为种意识形态,它不能仅仅满足于一些口号或原则的简单叙述,而必须采取种既能展开又能封闭自洽的理论形式,把若干中心符号编织为具有逻辑关联性的观念和原则体系。但是,意识形态并不只是政治精英和知识分子单纯的观念构建,它所以是意识形态必定具有强烈的介入社会的冲动并具备落实于社会的潜力,也就是说,它必须能够为群众所接受,必须发挥动员引导群众的作用这样,意识形态又不得不采取某种比较简化的“主义”命题的方式由政治精英向外宣示并被大众所传诵,这些“主义”命题,有的以运动的性质命名,有的以领导人的思想指代,也有的借用既有的流行的意识形态为标签,诸如泛非主义、泛阿拉伯主义、乌贾马社会主义、甘地主义、苏加诺主义、庇隆主义等等。

    当以反帝反殖为核心内容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从第三世界各个地区产生出来,并且推动这些地区取得民族独立以后,这种意识形态与日俱增的影响带来了第三世界新兴国家彼此间关系与世界其他国家间关系的变化。这两种关系的变化固然会导致新兴国家间的竞争,但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两极对峙的背景下,它更多地要求发展成为一个独树一帜的诉诸集体联合的国际政治运动。1954年4月,南亚五国总理在科伦坡举行会议,提出召开亚非会议,同年12月在印尼的茂物专门就此举行磋商,决定由五国联合发起召开亚非会议,邀请包括中国在内的25个亚非国家参加。1955年4月18日,亚非会议冲破帝国主义的阻挠,在印尼的万隆正式举行。来自亚洲非洲29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代表团、共约34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万隆亚非会议的最大意义不在于其讨论的内容和结果,而在于会议本身,即这是历史上第一次由有色人种自己发起召开和决定自己事务的国际会议,是历史上第一次没有西方人参加的国际会议。万隆会议倡导的反帝反殖、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推进彼此间经济合作与文化合作、争取建立新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精神和原则,对世界和亚非各国民族解放事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万隆会议精神鼓舞下,1961年9月1日,第一次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在南斯拉夫首都贝尔格莱德举行。会议通过的宣言宣布全力支持为争取民族独立而斗争的各国人民;要求撤除设在别国领土上的军事基地;消除一切形式的殖民主义;以和平共处替代把世界划分为集团和冷战的政策。不结盟运动由此正式诞生。不难发现,不结盟运动的宗旨与万隆会议的精神是一致的。这表明第三世界中小国家作为一支不容忽视的集体的联合力量登上了国家舞台。20世纪60年代初,不结盟运动的锋芒所向是欧洲老牌殖民国家,要求“最后结束殖民主义”;60年代中后期,不结盟运动也注意到新殖民主义的危险,认为“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和新殖民主义是国际紧张局势和冲突的一个基本根源”;到70年代,不结盟运动明确提出了“反对超级大国的霸权主义”,拒绝任何形式的奴役与依附、拒绝任何形式的干涉与压力。从不结盟第一次首脑会议到冷战结束,不结盟运动规模不断扩大,在全盛时期其成员国达108个,占联合国会员国一半以上,占世界人口2/5三、与传统抗衡:民族建设与国家建设

    民族建设与国家建设是政治发展中两个彼此相连又相互区别的问题。民族建设涉及的是“忠诚和义务”问题,即体现为公民对民族国家的认同、参与、承担义务与效忠;国家建设涉及的则是“渗透和统一”问题,通常指中央集权的官僚化、专门化、一体化及其对地方基层的渗透、贯彻与控制。①从民族建设与国家建设角度看,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是极不平衡的。第三世界的发达地区—拉丁美洲主要国家,一百多年前已经实现民族独立,建成民族国家,民族认同与民族归属问题早已解决,中央政府权力结构与功能的分化统一、政党和利益集团等从事利益表达与利益综合体制的机构运作,在战前也基本形成。拉美的问题主要是经济发展和政治民主化的问题。第三世界另外一些地区,比如亚洲的印度、土耳其和中东地区的伊朗、伊拉克、埃及等,民族建设和国家建设也有程度不同的发展。这些国家的共同特点是,在西方殖民者入侵以前就已经有久远的连续的历史传统或较为复杂的民族结构及宗教背景。虽然有的存在着众多的族群( ethnic groups)和不同的宗教,但在一个中央王朝的统治下,相互间已形成或紧或松、或强或弱的经济上、文化上、社会生活上的联系和依存关系,并因这种联系和相互依存逐渐形成了某种共同的国家观念和政治情感,它们表现为对臣民角色的认知,对中央集权王国的认同与拥戴。正因为如此,在西方殖民扩张中,它们虽沦为殖民地丧失了独立,但原先形成的那种较为成熟的古代国家政治文化和制度框架,使得“非殖民化”的结果很自然地表现为“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的恢复和重建。民族建设与国家建设的基础在某种意义上说似乎是在殖民时代以前的传统社会备料打造好的。比较而言,在第三世界,非洲(特别是撒哈拉以南非洲)面临的民族建设和国家建设任务最为艰巨,所涉及的政治发展问题最为典型。我们前面已经述及,在前殖民时代,非洲大多数地区只是一些属于部族社会范畴的政治共同体,少数地区出现了一些规模较小、结构松散、体制功能发育程度较低的古王国,如西非的贝宁王国、约鲁巴奥约王国、达荷美芳族王国、阿克瓦穆王国、阿散蒂王国等等。但它们离一个近代国家所必需的一些前提条件还很远,诸如分殊化与制度化的行政官僚结构、统一的货币体系与商业市场体系、共同的法律文化与政治象征符号,包括对政治输入的认识与对统治合法性的认同,所有这些都没有获得充分的发展。另一方面,当这些古王国正循着自己特定的轨迹向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缓慢发展的时候,却不幸地与从另一个世界闯进来的殖民者不期而遇,所有的生活与梦想都被打断了。例如西非内陆的豪萨城邦,本来在文化、语言、宗教和经济生活方面已经形成了某些内在联系,在经济和政治结构方面也已经具有一定基础。按照一些研究者的看法,豪萨城邦的发展,就其规模与成熟程度来说,如果没有外力中断,是可以为在西非内陆建立一个以豪萨人为主的现代民族国家提供某种历史基础与条件的。但是,在殖民者入侵下,包括西非豪萨人在内的许多非洲古代文明不仅解体衰落了,而且像豪萨人这样的人类共同体与族群集团,也被分割到分别有法国、英国、德国、比利时人统治的多个殖民地中,这些殖民地构成了今日的尼日利亚、尼日尔、多哥、贝宁、马里、中非等众多国家,豪萨人由此中断了自己的民族统一聚合过程而被肢解成了不同的部分,成为后来的所谓尼日利亚豪萨人、尼日尔豪萨人、乍得豪萨人等。这样,被分割的豪萨人失去了建立单一民族国家的可能性,而不得不与其他一些经历相同分割命运的、与自己没有直接经济政治联系或文化共同性的部族集团杂居一国之内,在试图保持各自文化个性和族体异质的基础上谋求构筑新的社会共同体。①这就是非洲部族和部族主义问题的来由。

    20世纪60年代以后,非洲大陆许多年轻国家积极扩大中央政府的权力和职能,建立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次的行政机构和管理部门,形成一个全国统的行政官僚体制,并借此实现由分散的异质的部族社会向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的过渡、由封闭的狭隘的部族文化向同质的一体的国民意识的转型。关于这些国家的体制类别和特征我们后面还要述及。权力集中的流向一—从地方集中到中央,从部族领袖、宗教领袖集中到民族国家;权力集中的结果一地方领袖、部族领袖、宗教领袖对所在地区和领域的控制力和影响力被削弱,分散的权力或被纳入新兴的国家政权体系,或被国家政权所摧毁,这两点是非洲国家或与非洲国家有相似之处的国家最有意义的变化。当然,中央统合了地方,国家压倒了部族,这只是就整个趋势而言的,不同的国家,情况和程度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通过武装斗争取得独立的国家,国家贯彻能力相对强大,因而国家对部族势力的渗透、分割与整合也相对有效,而通过和平方式取得独立的国家,执政者与前宗主国殖民势力、国内各部族势力存在较多的妥协,政权的维持以各大部族对权力的分享和交易为基础,因而国家在与部族主义抗衡的同时,相当程度也容忍部族主义的存在,毫无疑问,这样的国家更多只具有形式统一的意义。

    另一方面,政党的引入对克服部族主义、建设民族国家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政党是现代政治的产物,政党的一般功能是,作为联结国家与社会的桥梁,政党可以动员资源、整合国家,为执政者提供稳定的支持基础,维持政治体系的正常运转。但对包括非洲在内的第三世界许多国家来说,政党是一种全新的政治因素,它不能不负有更多的功能,例如,选拔和训练新的政治精英,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为领导人与民众之间的沟通提供渠道,向基层民众解释政府的政策,表达和综合各种团体的特殊利益,为转型期的社会挫折感提供心理出路,等等。其中特别重要的是政党的社会化功能与体制内的政治动员功能,它们是一个强有力的政党的基本标志。亨廷顿曾以东南亚、中南美洲一些国家为例指出过,强有力的政党可以成为结合各种社会力量的纽带,为超越比较狭隘的集团忠诚、为稳定的有条不紊的权力更迭奠定基础。在不同的政党体制中,一党体制多半比多党体制在进行政治社会化和政治动员方面更有效。非洲是一党体制较为盛行的大陆,一党体制的广泛采用是同非洲试图克服部族主义的强烈愿望联系在一起的。喀麦隆总统阿希乔说,他的国家有200多个部族,“如果部族对自己实行封锁,议员从部族立场考虑问题,公职人员为部族从事日常工作,那么,国家在实现统一方面就不可能取得进展。”在多党体制下,不同部族和宗教派别之间的各种矛盾往往会引发政治冲突和社会动乱,而实行一党体制,通过强有力的政治社会化和政治动员,把各部族、地区、宗教和政治力量团结在同一政党内,有助于消除部族主义、宗教偏见、地方主义和民族分裂主义,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

    在克服部族主义和地方主义、建设统一民族国家和国民文化的过程中,除了体制推动(行政官僚体制与政党体制的构建)之外,政策推动亦构成重要环节。事实上,非洲国家实行的一些政策(也包括对外政策)并不仅限于意识形态和国际政治的考虑,它们还体现了由传统农业村落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要求。这种经济政策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自由资本主义。奉行自由资本主义政策的国家在维护民族独立的前提下注意发展同原宗主国的经济合作与外交关系,对原殖民主义经济的改造采取温和方式,鼓励私人资本发展和扩大外国投资,对传统势力(如酋长制度)实行保留、利用和有限改造的方针,即通过把传统势力吸纳进国家体制中(如建立酋长院),利用酋长对部落居民的感召力去完成国家的某些具体任务。第二类是“非洲社会主义”。奉行“非洲社会主义”政策的国家对原殖民主义经济和私有经济的改造采取比较激进的方式,主张限制私人资本的发展,同时倾向于运用国家的力量摧毁传统的社会关系,重组社会秩序。这种激进的变革在土地改革方面表现得极为明显。1952年埃及革命后,纳赛尔在10多年时间里先后颁布三个土改法令,没收了法鲁克王公贵族的土地庄园,限制私人土地拥有数额,超出部分由政府作价征购,分给无地或少地农户。埃及的“社会主义”土改消灭了大土地所有制,重创了封建地主势力。较之埃及,1974年发动政变上台的埃塞俄比亚军人政权的土改政策更为激进,其颁布的土改法令宣布彻底废除原有的私人土地所有制,全国土地无偿收归国有,任何个人和机构都不得把土地据为私有财产,取消过去一切租佃关系,取消农民的债务和各种劳役,规定凡愿自行耕种土地者均可分得等份土地,不准出租、雇工、转让。土地改革导致地权的分散化,摧毁了传统权势集团的经济基础,但分散的地权扩大了小农经济又限制了基层乡村的整合,因而接下来的任务是必须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土地改革的完成或持续发展,埃及、埃塞俄比亚、贝宁、阿尔及利亚、塞内加尔以及坦桑尼亚等国家都发动了合作化运动。合作化运动并不是单纯的生产运动,它实际上是一种与国家建设有关的制度安排。埃塞俄比亚军人政权在乡村土改伊始就组织和发动农民,建立起各级农会,农会拥有武装和部分司法权,并逐渐演变为乡村基层政权,这同埃塞俄比亚革命的性质有关。大多数国家则是试图通过合作化集体组织形式把国家的体制要素植入基层社会,例如坦桑尼亚,合作化组织就构成了国家政权的基层单位。

    四、第三世界国家政治制度的特点

    以民族主义为基本性质、以反帝反殖的意识形态和政治运动为主要标志以同传统相抗衡并以民族建设和国家建设为重要任务的第三世界各国,其政治制度经过多次演变,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打下了时代与历史、现代与传统、国内政治发展与国际政治影响的交互作用的印记,呈现出一幅复杂多变、各具特色的图景

    1.政治体制的多样性

    第三世界国家政治体制的多样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当代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政治体制形式,同样也存在于或曾存在于第三世界许多国家,第三世界国家并没有因自己尚处于“后发展”阶段而拒绝采用这些被视为“政治现代化”的体制模式。其二,当代发达国家历史上未曾想象到或出现过的某些政治体制形式,在第三世界个别国家不仅粉墨登场,而且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被当作一种独创的政治文明,延续至今已经近半个世纪,如民众国体制。其三,世界历史中一些被认为早已经随着政治世俗化的发展而成为遗迹的政教合一的神权政体,却在20世纪80年代的一些第三世界国家死灰复燃,成燎原之势,其原教旨主义性、挑战性和进攻性使得这种本已边缘化的体制模式再度引起人们的关注。其四,即使是那些地缘一体、文化宗教相同的第三世界国家也会采用不同类型的政治体制,或者说,即使采用同一类型的政治体制,在权力主体的产生方式、权力机构的组织形式、权力的范围与任期等方面,这些国家也存在着许多差异。例如,同为中东伊斯兰国家,有的属于政教合一政体( the Imam- Chief System);有的属于传统世俗政体( the TraditionalSecular System);有的则属于官僚军人寡头政体( the Bureaucratic- Military Oligarchy Type)。①而在非洲,同为宪法规定的总统共和制,有的国家实行一党制下的总统制,有的国家实行以多党竞争为基础的总统制;有的国家规定总统由全体国民直接选举产生,有的国家规定总统由国家立法机构选举产生;大部分国家的总统任期为5年,少部分6到7年,有的则可终身任职。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2.政治形式的模仿性

    一个在历史和现实运动过程中深受外来影响的国家是很难有属于自己的原创性政治作品的。在第三世界,除了那些拥有深厚宗教文化根基和积累的国家,如某些伊斯兰国家,大多数国家的政治体制在形式上都具有明显的模仿性,即使是伊斯兰国家,在强势文化的进逼下(世俗化可视为对这一进程作出的最重要的反应),也程度不同地吸收外来体制的某些结构要素。总而言之,决定第三世界国家政治体制的模仿性特点的因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第是同殖民宗主国的传统联系,第二是国际政治(包括地缘政治)环境的作用,第三是世界性政治潮流的影响。

    许多摆脱殖民统治的第三世界国家都建立了与前宗主国相似的政治体制例如,在亚洲的印度、锡兰、马来西亚和后来的新加坡,英国殖民势力退出后给这些国家留下的最重要的政治遗产就是议会内阁制的体制模式。法属塞内加尔民族运动领袖桑戈尔说过,“我们在相当程度上是法兰西的精神上的儿子”,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了后殖民地国家政治体制与前宗主国政治体制之间的承袭关系的现实原因。

    拉丁美洲最早获得独立的国家,一般被认为是继承了前宗主国(西班牙和葡萄牙)具有浓厚封建性的资本主义的政治寡头性质,但从体制形式看,大多数都建立了与美国相同的政治体制。地处西半球的拉美,在地理上与美国为邻,在经济上与美国沟通,特别是其独立建国运动在思想和理论上大大受惠于美国独立战争,地缘政治的影响是相当深远的。例如,墨西哥就是一个被认为“离上帝太远,离美国太近”的国家,独立革命后有过的四部宪法无一不闪烁着美国的影子,可以说是美国自由主义宪法的翻版。一方面是政治内容上的寡头专制,一方面是政治形式上的自由民主,这种严重的不对称可以说是包括拉美在内的几乎所有模仿性政治体制的共同特征。

    此外也有一些第三世界国家采用苏联东欧国家的政治体制,这在非洲相当普遍。苏东国家的体制特点是一党制下的党政合一。模仿这一体制的非洲国家,在法律上大都规定执政党是唯一合法政党,其他政党均属非法。有的国家还通过宪法和法律把执政党确定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规定执政党领袖就是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我们已经知道,20世纪五六十年代是社会主义的“全盛时期”,苏联型社会主义一度主导世界的政治潮流。这些非洲国家的民族主义者都声称以社会主义为发展方向,在争取民族解放或在巩固政治权力的斗争中得到苏联的支持和援助,所以政治体制的选择既是一种价值的选择,也是一种力量的选择。如阿尔及利亚、安哥拉、莫桑比克、几内亚比绍、佛得角、贝宁、扎伊尔等国,都同苏联先后存在密切的军事、政治联系。1990年以后,随着苏联解体东欧易帜,这些国家的政治体制也随之发生变化。

    3.政治过程的不稳定性

    第三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模仿性政治体制无法避免“政治不稳定的基本变量”,因此政治过程的不稳定性成为第三世界的普遍现象。亨廷顿在分析影响这种不稳定性的变量时指出:“经济发展加剧了经济不平等,同时社会动员又降低了这种经济不平等的合法性。现代化的这两个方面结合在一起,就导致政治不稳定。”①这里要特别注意“社会动员”这一概念。根据这一概念的始作俑者多伊奇的解释,社会动员是“人们所承担的绝大多数旧的社会经济、心理义务受到侵蚀而崩溃的过程;人们获得新的社会化模式和行为模式的过程。”②显然,社会动员的直接结果之一是增强了人们对改变现存生存状况的欲望和期待。社会动员水平越高,人们就越不能容忍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财富分配不平等,因而越是激起了参与政治、分享利权的要求。于是全部问题便简化为,发展中国家能否提供一个有效的政治体制足以吸纳消化、调节控制和综合满足这些日益强烈的要求?我们上面已经述及—它们不能,至少是它们中许多国家不能。亨廷顿说过,这些国家的政治体制的运行过程远远没有“制度化”,即政治组织和运作程序还没有获得价值和稳定性。人们可能要追问,为什么没有获得价值和稳定性?关键的原因是,第一,社会发育不够成熟。第三世界大部分国家的生产力非常落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尚未充分发展,商品经济和市场很不发达,文化、宗教和民族成分异质性较高。至于拉美这样的地区,尽管资本主义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但市民社会的要件仍然是薄弱的。国家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反过来说,不成熟的社会只能孕育不成熟的国家,这就注定那些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移植过来的体制形式必然面临着它不可能克服的内在危机。第二,阶级发育不够成熟。除拉美国家外,多数发展中国家内部的阶级和阶级意识的分野是不明显的,这不是说内部不存在对抗,而是说这种对抗不通过阶级的形式表现出来,因而不容易采用与成熟的阶级所相适应的现代政治手段来解决政治问题。至少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非洲的民族资本家尚未形成一个独立的阶级,这个阶级是20世纪60年代国家独立后依靠国家政权发展起来的它身上交织着经济、政治、宗教、部族各种矛盾因素。众所周知,采用西方政治体制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存在一个成熟的市民社会和成熟的阶级以及政党,第三世界恰恰不具备这一条件,这就使移植过来的体制模式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发展中国家暴力冲突此起彼伏,军事政变纷呈迭出,民主竞争政体相继崩溃,第三世界的政治发展呈现出极为冷峻的品格。

    4.权力结构的集中性

    在20世纪60年代的政治动荡中及其后一个时期,我们发现,权力日趋集中逐渐成为第三世界国家政治体制的另一个共同特征。它一方面表现为统治者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另一方面表现为国家较之社会的主导性和优先性以及政府权威对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事务的较大规模的干预,当然,在有些国家中,有限的多元论被有条件地允许存在。

    第三世界国家权力结构的集中性可能要归因于第三世界政治发展的“自然禀赋”,20世纪60年代的政治动荡不过是一种使其凸显出来的外在强刺激我们前面已经指出,第三世界多数国家不存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组织和市民社会,如果只是依靠私人和民间的力量来培育全国统一的经济体系和市场体系并由此推动民族一体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形成,就像西方国家现代化早期所做的那样,这将是一个漫长而多变的过程。因此第三世界不得不倚重甚至依赖政治动员,即从政治入手先行独立建国,然后借助于国家和政府机构的有组织的权威来构建国民意识和社会经济基础。这意味着国家和政府被赋予太多太重的职能,国家承受着巨大的生存发展压力。这样,国家便不得不采取迅速扩大政府官僚机构、扩大国家权力体系的做法,由国家和政府对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进行控制和干预。这在采取“社会主义”发展模式的第三世界国家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即使是那些采取自由主义发展模式的国家,这种国家干预的偏好也不难发现。

    国家干预偏好同权力集中有联系,但同权力高度集中没有必然联系,权力高度集中成为一个普遍化的趋势,在很大程度上理解为政治体制对其所处环境极度恶劣的一种保护性反应。体制的模仿性导致政治过程的不稳定性,政治过程的不稳定性则需要通过集权主义的方式予以克服。我们可以看到,凡是那些军事政变(这是政治不稳定的极端表现)频仍的国家,踩着前政权躯体登上政治舞台的新政权必然要比前政权更具有压制性和封闭性,否则难以维持。20世纪六七十年代拉美的军人政权、东北亚和东南亚的军人政权、热带非洲的军人政权莫不如此。特别对于那些国小民弱、政权缺乏牢固经济和阶级基础的国家,权力的高度集中逐渐演变为以个人为中心的权力,国家成为个人的工具个人则成为权力、荣誉和财富的象征。在这种政治体制下,统治者和受惠者形成了一种庇护和被庇护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