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俄国十月革命以后,社会主义从一国实践走向多国实践,社会主义相继在苏联、东欧国家、朝鲜、中国等许多国家建立起来。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土面积度占到世界陆地面积的1/4以上,人口约占世界人口的1/3,工业总产值占世界2/5,国民收入占世界的1/3。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先进性在各国实践中得到了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使人民摆脱了受奴役受压迫的命运,社会主义的出现使世界局面为之焕然一新,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我们也必须注意到,社会主义制度并不是像马克思所预测的那样,首先在发达国家创立,而是首先在落后的、阶级矛盾突出的俄国建立,后来在亚洲拉美则是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民族解放过程中先后建立起来,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社会主义建设是在生产力相对落后的国家进行。这些国家的物质和文化基础较差,因而发展生产力、改善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就成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首要任务。
由于社会主义事业是人类历史上的创举,缺少可资借鉴的经验,故而社会主义建设难免困难重重,会有曲折,会走弯路,在经济和政洽上出现大大小小以至严重的失误和挫折。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使得社会主义发展遭到了重大挫折。一方面,这是由于社会主义国家首先在落后国家建立,缺少物质基础;另一方面,这也是与苏联和东欧国家长期受到僵化的社会主义模式影响分不开的,当然,其中还有西方国家推波助澜的因素,但内因起着根本作用。从社会基本矛盾来看,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基本矛盾必须依靠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依靠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完善。恩格斯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①因此,改革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长期任务,只有通过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才能逐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矛盾,才能逐步完善社会主义体制。
一、积极稳妥的政治体制改革—政治制度完善的途径
政治体制改革是指在基本政治制度不变的前提下,针对现行政治体制中存在的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以及针对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是为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对现行政治体制的某些弊端进行改革。从本质上说,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与资本主义国家相比,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确立和发展的时间还很短,从1917年十月革命起至今也不过80余年,还远未完善,这主要体现在政治制度的制度化、法律化程度不够,权力的运作还不够规范,因人设事、因事增减机构,官僚主义和家长制作风时起时伏,以言代法、以情枉法、以权压法,行政效率低下、人浮于事,政治腐败孳生等等,这是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所在。
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以法律制约权力,实行党政分开,实行中央与地方合理分权,加强民主监督、民主选举、科学决策,加强人民代表机关的作用。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在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单一的所有制结构模式变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模式,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不同的阶层和利益群体,且利益呈现多元化、分散化的趋向。这就要求政治体制必需改变以往的凝固态结构,要有充分的活力、敏感性和灵活性,以适应这种利益多元化的局面。政治体制需要针对这种利益格局的变化进行体制内的改革,进行与时俱进的调整,从制度上保证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作为社会主义制度领导核心的共产党是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加强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对于政治体制改革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建设具有全局性的影响。改革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组织领导和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必须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因此,在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中,共产党对体制的其他组成部分起着领导、支持和监督三位一体的作用。
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国家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不能因为改革的复杂性和艰难性而延误时机,又不能操之过急,要积极稳妥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自我调节和自我发展,改革的动力首先来自于社会主义社会自身。社会主义是在吸收人类社会一切有益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建立的,它代表先进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是一种主动性的改革,这种改革的目的是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促进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由此出发,就不能简单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而应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吸收人类创造的制度文明的切优秀成果,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同时,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不是应急性的措施,而是综观全局、有步骤、分阶段的长期性的改革,这也要求政治体制改革必须积极稳妥,不影响政治稳定。社会主义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政治体制改革是对生产力的一种解放和发展,同时由此推动的社会经济发展又将促进政治体制改革。稳定是社会主义国家获得持续发展的前提,只有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稳定,政治体制改革才能顺利地进行下去。政治体制改革同时又是对政治权力运作的调整,权力运作的调整实质上也是利益关系的调整,它会改变某些利益格局,可能会激起矛盾,因此要稳妥、慎重,要全面考虑、精心组织,对各种利益要求进行调整、综合,赢得大多数人对改革的支持,减少改革的阻力政治体制改革应该与一定的经济发展相适应,社会主义国家一般首先从经济体制改革着手,然后带动和进一步促进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超前或滞后,会严重影响经济体制改革进程,所以政治体制改革的时机把握成为推动改革的重要一环,既不能坐失机遇,又不能超前冒进,必须积极稳妥。
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制建设
民主意味着“人民的统治”、“多数人的统治”。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有史以来最进步的民主,是真正名副其实的民主,它继承了以往人类历史上一切民主形式的优点,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制既是国体又是政体,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就曾指出:“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种。”就社会主义民主来讲,这一方面是指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就在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实现无产阶级专政,这就意味着没有超阶级的、抽象的民主;另一方面,民主是政权组织形式,这就意味着必须把民主建立在法制基础上,使民主获得自身切实的制度、组织等载体。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不仅仅局限于政治民主,而是涵盖经济民主、文化民主、社会民主等的全面民主。
在阶级社会,作为上层建筑的民主制度总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并为巩固和发展其对应的经济基础服务。民主只能是在经济上占支配地位、在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民主,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社会主义民主制建立在社会主义所有制基础上,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根本手段。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并建立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不仅仅是要争取改变政治上受压迫的地位,争得政治上的民主权利,而且要在经济上改变受剥削的命运,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政治上人民当家作主,掌握国家政权,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按照“议行合一”的原则组织政权,一般实行人民代表制,人民通过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来实现对国家的管理经济上实行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文化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民主制度的观念基础,进行政治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是形式和内容、原则和实践的统一,它在人类历史上第次真正实现了人民主权的原则,与资本主义民主制度下对民主作出种种限制形成了鲜明对照。在资本主义社会,所谓全民的民主实际上只不过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其选举建立在金钱政治的基础上,普通民众很难有当选的可能,而社会主义国家则通过国家政权为人民参与民主提供了物质和制度保障,真正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民主制度,列宁曾说:“无产阶级民主比任何资产阶级民主要民主百万倍。”②这主要是就民主制度的国体层面来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拥有了管理国家的权利,但这种民主权利的实现还要有完善的制度保障。当前,社会主义制度尚处于不断改革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过程中,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制度还远未完善,代议制、选举制、政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等都尚处于改革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在相对落后的生产力基础上,政治、经济、文化均比较落后,且受封建主义的影响较大,而民主制度的发展程度无疑受到了这些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这造成了人民长期没有民主意识和民主观念,影响到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但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些先天不足并不是延缓民主制度建设的因素,社会主义国家更需要进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建设,“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社会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
三只有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才能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使人民能够行使广泛的民主权利,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形成有利于社会全面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加强民主建设的有力保障,如代议机关组织法、政府组织法、公务员法、选举法、公民权利法等均为保障民主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同时,还要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各项文化事业,增强人民的民主观念和民主意识,促使人民主动地参政、议政,自觉遵守各项民主制度,为民主制度的确立、巩固和实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会主义国家在民主制度建设进程中,曾经走过弯路,有过曲折,出现了如苏联20世纪30年代肃反扩大化那样的错误,随着苏共二十大对斯大林个人集权的揭露和批判,社会主义国家开始注重民主制度的建设。在这方面,南斯拉夫起步较早,在1948年南苏决裂之后,南斯拉夫即开始完善民主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为了制止“官僚特权阶层”的重新出现,南斯拉夫逐步开展了广泛的工人自治运动并实现了地方权力机关适度自治,在政治上发动反对官僚主义运动,变国家机关为社会自治机关,有力的证明了“社会主义的发展不通过任何其他道路,而只能通过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民主的途径来实现”。五六十年代,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等东欧国家都进行了一些完善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尝试。但在80年代中期,苏联、东欧和蒙古等国开始推行政治改革,进行“民主化”、提倡“公开性”,由于偏离方向而丧失了党的领导,最终导致了资本主义复出。相比之下,起于70年代末的中国改革则采取了比较稳健的政策进行渐进改革,通过颁布法规逐步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使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从而在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中,逐渐探索和创立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之路。在渐进改革的过程中,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这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的有益经验。三、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制的发展作为观念形态的政治文化,首先是一定社会的物质关系的反映,“处于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政治共同体,其政治文化的形态必然不同。”自进入阶级社会以后,阶级性就成为人类社会的本质属性,作为观念形态的政治文化更是表现了这种鲜明的阶级性,一定阶级的社会就必然有一定阶级的政治文化与之相适应。在封建土地所有制下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上只能形成被动的顺从型的封建政治文化。而资产阶级则在反对封建专制的束缚中形成了以平等、自由、博爱、主权在民等为主要内容的资产阶级的政治文化。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立在消灭一切剥削阶级、人民当家作主、经济上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的基础上,这使社会主义政治文化表现出鲜明的阶级性。
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阶级性并不排斥对以往一切社会形态的优秀政治文化的吸收和运用,社会主义政治文化是不断发展和完善中的政治文化,是具有以往一切社会形态所不曾具有的优越性的政治文化,这主要体现在它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民的政治文化。
然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政治文化又是相当复杂的,其中不仅有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还有残存的封建政治文化和资本主义政治文化等。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封建政治文化的影响还比较大,漠视法律、崇拜权威、顺民意识、等级观念还根深蒂固,这些无疑会阻碍民主政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的真正实现,这也造成许多社会主义国家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破坏社会主义民主的问题,甚至于出现斯大林个人专制那样的挫折、中国“文化大革命”那样的浩劫。
同时,社会主义国家中资产阶级政治文化的影响也很大,这既有国内原有资产阶级政治文化的影响,又有国际资本主义政治文化的影响。资本主义国家通过传媒、交往、经贸等各种方式进行渗透,把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观念输出到社会主义国家,力图对社会主义国家施加影响,其中首先是在观念形态以及政治话语霸权上。社会主义政治文化不仅自身的发展是曲折的,而且时时刻刻都不得不面对国际环境的挑战。
可见,在社会主义国家,尽管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已经建立起来并得到了进步的发展,但剥削阶级政治文化的影响仍然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政治文化的这种复杂性决定了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大力发展和推进无产阶级政治文化,消除剥削阶级政治文化的不良影响,培养公民的社会主义民主意识。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既包括具体民主制度的建设,又包括民主意识、民主观念等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建设。后者往往更为重要,因为民主制度的真正落实,总是要体现在人民—包括领导和群众一对民主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的认同上,否则民主制度本身就将成为一纸空文,并不能真正保障和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 任何民主心理都反映了人们在社会中所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的差异性
社会主义民主精神反映了人民大众获得了经济、政治的解放并成为统治阶级的政治心理状态,这种政治心理也并不是自然而然产生的。列宁指出:“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可见民主精神需要培养,需要使人们增强有序政治参与的意识,并引导人们从人民和国家的利益出发,坚持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的价值观,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在政治文化上取得认同,进而巩固并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发展。 在强调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的同时,也应看到民主政治是与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条件相适应的,这就要求政治文化的建设不能超越历史的发展阶段。超前的政治文化会削弱对当前政治体制的认同,故而增加社会主义国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难度和成本。同时,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建设也不能落后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这也同样会使政治体制产生认同危机。政治文化和民主政治建设是个互动的过程,但是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建设是基础性的,只有具备了建立在相应历史发展阶段上的、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拥有一个比较稳固的现实基础。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一种不断完善和不断发展的政治制度,它从巴黎公社燃起火种,到俄国十月革命后最终确立,此后又经过了一定时间的发展,但它仍处在改革和完善过程中,它需要在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趋于成熟。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解体和剧变之后,这些国家失败的教训成了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继续发展的镜子,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必将在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不断改革自身的过程中臻于完善,走上新的发展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