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政治制度

梁俊山

目录

  • 1 绪论
    • 1.1 主要内容
    • 1.2 教学视频
    • 1.3 小组任务展示
  • 2 第一章 国家、宪法与政治制度
    • 2.1 第一节  国家、国家形式与政治制度
    • 2.2 第二节 宪法与政治制度
    • 2.3 第三节 战后宪法与政治制度
    • 2.4 教学视频
    • 2.5 小组任务展示
  • 3 第二章 社会经济与政治制度
    • 3.1 第一节  政治制度的社会经济基础
    • 3.2 第二节  社会经济发展与政治制度变迁
    • 3.3 第三节  社会经济发展与政治制度关系的两种模式
    • 3.4 教学视频
    • 3.5 小组任务展示
  • 4 第三章 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
    • 4.1 第一节  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关系的两重性
    • 4.2 第二节  政治制度变迁与政治文化的关系
    • 4.3 第三节  政治制度过程与政治文化的关系
    • 4.4 教学视频
    • 4.5 小组任务展示
  • 5 第四章 民主制度的基本本原则与形式
    • 5.1 第一节 政治权力来源的人民主权原则
    • 5.2 第二节  人民行政权力的代议制原则
    • 5.3 第三节   民主权力结构中的分权与分工原则
    • 5.4 教学视频
    • 5.5 小组任务展示
  • 6 第五章  比较选举制度
    • 6.1 第一节 选举制度概述
    • 6.2 第二节  选举制度的内容
    • 6.3 第三节  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 6.4 教学视频
    • 6.5 小组任务展示
  • 7 第六章   比较政党制度
    • 7.1 第一节   政党与政党制度
    • 7.2 第二节  中西方政党制度的基本特点
    • 7.3 第三节  中西方政党制度比较研究
    • 7.4 教学视频
    • 7.5 小组任务展示
  • 8 第七章  比较代议制度
    • 8.1 第一节   代议与代议制度
    • 8.2 第二节  中西方代议制度基本特点
    • 8.3 第三节   中西代议制度的主要差异
    • 8.4 教学视频
    • 8.5 小组任务展示
  • 9 第八章  政府行政制度
    • 9.1 第一节   行政与行政制度
    • 9.2 第二节   行政制度类型及特征
    • 9.3 第三节  中外行政制度的比较
    • 9.4 教学视频
    • 9.5 小组任务展示
  • 10 第九章   比较司法制度
    • 10.1 第一节  司法与司法制度
    • 10.2 第二节 司法原则
    • 10.3 第三节  中西方国家司法制度的比较
    • 10.4 教学视频
    • 10.5 小组任务展示
  • 11 第十章 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
    • 11.1 第一节  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 11.2 第二节  当代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
    • 11.3 教学视频
    • 11.4 小组任务展示
  • 12 第十一章 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制度
    • 12.1 第一节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 12.2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
    • 12.3 第三节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类型
    • 12.4 第四节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 12.5 教学视频
    • 12.6 小组任务展示
  • 13 第十二章 第三世界国家政治制度
    • 13.1 第一节  第三世界国家政治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 13.2 第二节  第三世界国家政治制度的性质与特点
    • 13.3 第三节  第三世界国家政治制度的类型
    • 13.4 第四节  当代第三世界国家的政治发展趋势
    • 13.5 教学视频
    • 13.6 小组任务展示
  • 14 第十三章 非国家实体政治体系——欧洲联盟
    • 14.1 第一节 欧洲联盟的形成和发展
    • 14.2 第二节 欧洲联盟的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 14.3 第三节 欧洲联盟的立法制度
    • 14.4 第四节 欧洲联盟的司法制度
    • 14.5 教学视频
    • 14.6 小组任务展示
第三节  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第三节  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一、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发展及启示

现代选举制度滥觞于中世纪欧洲某些国家的城市自治政府,资产阶级建立政权后逐步形成制度。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使发祥于西方文明的选举制度不仅从内容到形式都日臻完善,并且日益突破了区域界限,成为当今世界实行民主政治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选举制度在西方各国的实践和发展过程,至少可以给我们如下几点启示:

    (一)选举制度的发展有赖于民主政治的发展。选举与民主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

    如果没有选举和选举制度,就不可能有大规模、高层次的民主政治。正是选举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才使得不论国土大小、不论人口多寡的各种类型的国家普遍发展民主政治成为可能。但是,没有民主政治的发展,选举制度也不可能得到完善和发展。

(二)选举方式与程序的规范化、法制化是完善和发展选举制厦的基本保证。    

早期的选举,由于其选举方式与程序的不规范,使选民的意志难以真正得到体现,选举的民主意义也难以实现。只有规范选举方式,才能使选民意志的自由表达有制度保证,使选举目的较好地得以实现。

    (三)加强理论研究是完善和发展选举制度的基础。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从西方各国选举制度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各国不仅从总体上对选举的价值和意义进行过较深入的理论分析,并且对选举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可以说,选举制度的每一项改革和发展,无不伴随着理论上的研究和创新。正是在人们积极地思考、探索和争辩中,选举制度才能够逐步得到改革和发展。

    (四)选举作为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必然受一国具体国情的影响,因此在具体的选举制度的选择方面,必然要从本国的实际出发,不可能强求一致。

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传统等具体国情的不同,使各国在选举的具体制度的选择方面表现出较大的差异。也就是说,不论是选举组织的设置、选举时间的确定、选举人和候选人的资格限制、选区的划分原则、选票的计算方法与投票制度等等,即使在政治体制和国家结构形式相同的国家,仍然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

(五)选举制度从根本上说,是为阶级统治服务的,因而其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实际上,无论西方各国具体的选举方式和程序上如何发展和完善,其为稳定和巩固资产阶级统治的本质是不可能改变的。尽管选举制度的完善支撑起代议制、任期制等现代民主制度的大厦,并使西方各国出现不同党派轮流执掌国家权力的政治格局,但在政党政治和金钱政治的影响下,任何选举的结果都不可能跳出资产阶级及其代理人把持政权的窠臼。

二、在改革中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

    在分析和借鉴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基础上,推进我国选举制度的改革已势在必行。当前,健全和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主要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要加强对选举制度的理论研究,探讨建立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的选举方式和方法。

    建国以来,我国选举制度的发展较为缓慢,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比较重视选举实践,但对选举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理论研究不足。例如在选区的划分方面,如何处理好实际民主与形式民主的关系,就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重要理论问题。在选举的决定形式方面,是采用一轮简单多数制,还是二轮绝对多数制,或是混合代表制;如何保证选举结果能够最广泛地代表多数人的意志,以及在选举中如何保护少数人的选择权利和利益等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选举理论与实践的重大问题。此外,关于人大代表的结构和组成问题,以及代表的兼职问题都是涉及到选举乃至人大制度建设的重要理论问题。

    ()完善选举法律制度建设。

    目前我国的选举法经过几次修改,确实对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由于选举法在许多方面的规定,还过于原则,有些条款弹性较大,在实践中造成一些人可以断章取义,各取所需,结果影响了选举的公正顺利进行。而且,我国除了一部选举法外,基本上没有其他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至多只有一些选举组织或宣传材料引用某些领导人的讲话和宣传性的解释文件,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选举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因此,修改和完善现行选举法,还应加强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

    ()完善候选人介绍的方法,在选举中引进竞争机制,提高候选人的参选意识和选举人的选举积极性。   

    候选人介绍方法的完善与否,对于提高选举结果的公正性和民主性及提高当选代表的整体素质都有积极的意义。对候选人的介绍不仅仅是推荐候选人的党派、团体或选民的义务,并且也应该是候选人自己本人的义务。当前我国实行差额选举,实际上差额就意味着竞争。因此,在对候选人的介绍方法上,一定要引进竞争机制,要给予候选人自我介绍、自我推荐的机会。只有让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并对自己是否愿意当选代表以及当选后的打算作概要的陈述,再结合推荐单位或选民的文字及背景材料的介绍,才能使选民(代表)对候选人有一个较为完整的和直观的印象,以利于选举人在选举中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增强选举结果的民主性和公正性;同时也有利于提高选民(代表)的选举积极性和候选人的参选意识和竞争意识,从而提高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和民主观念。

    ()加强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逐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

    直接选举是民主选举中的最能直接体现选民意志,缩小选民的个体选择与社会选择差距的最好方式。也是从根本上改变观念,使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更为密切的根本途径。由于我国的具体国情,决定了我国现阶段还只能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选举人民代表。但是,间接选举的层级过多,确实出现了许多弊端。因此,邓小平曾经指出:“大陆在下个世纪,经过半个世纪以后可以实行普选。”尽管目前我国采取全面直接选举的条件尚不成熟,但必须逐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为将来向全面实行直接选举过渡,这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一个基本要求。笔者认为,目前,在一些选民素质较高、政治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包括省辖市和中央直辖市,全部可以试行以直接选举方式选举人大代表,为将来实行全面的直接选举积累经验。

    ()要加强对选举的组织与宣传,强化选举的民主意识,不断提高选举质量。

    目前我国尚没有一个常设的选举组织。虽然每次换届选举都成立了临时性的选举组织和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组织活动,但往往深入不够。特别是每次选举时成立的临时性选举组织,成立后要忙于诸如选民登记等事务性的工作,对选举理论的宣传和教育不够,这对我们这样一个民主法制传统较少的国家来说,往往给选举的顺利进行造成了一定障碍。直到目前仍有许多选民还不明白自己在选举中的权利和义务,以致近年来选举违法事件屡有发生。特别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利益向多元化方向发展,选举中更应加强宣传教育活动,以强化人们的参选意识和选举人的权利义务意识,提高选举的质量;因此,有必要在中央和地方省一级设立专职选举组织,以加强对选举的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