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经济发展与政治制度关系的两种模式
无产阶级革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过程与其他阶级革命建立新社会形态和新政治制度的过程有着本质的不同。区别在于:
第一,资产阶级革命通常是在资本主义结构较为现在的形式已经具备时发生的,这种形式在公开革命以前就已在封建社会内部生长成熟了;而无产阶级革命却是在社会主义结构现的形式没有或几乎没有具备时开始发生的;
第二,资产阶级革命的基本任务是夺取政权,并使政权适合于已有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无产阶级革命的基本任务则是在夺取政权以后建立新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第三,资产阶级革命通常以夺取政权来宣告完成;对于无产阶级革命来说,夺取政权却只是革命的开始,并且政权是用作改造旧经济和组织新经济的杠杆。
一、社会经济发展,建立资本主义制度
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标榜“人民主权”,以代议制为民主制的主要形式,政府体制实行分权制衡和“法治”原则上。
二战后新特点:
1.在生产关系上,全面推行“福利国家”政策,以此来调节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2.在经济政策和经济结构上,政府加大了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力度
3.在政治统治方式上,政府以全社会的统治者的姿态对社会实施控制,方式更为巧妙。
二、建立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发展社会经济
“巴黎公社” :1871年3月18日至5月28日建立巴黎公社政治制度。它采取“议行合一”的组织原则,人民群众直选代表组成立法和行政统一的公社委员会,设立相当于政府各部的10个委员会,各委员会由5-8人组成,公社委员兼任各委员会委员,公社实行集体领导。
“十月革命”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创立了苏维埃政治制度,它是巴黎公社制度的延续和发展。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是最高权力机关,人民委员会是最高行政机关。1936年,苏联宪法通过后,苏联最高苏维埃是最高权力机关,它的执行机关是苏联部长会议。各加盟共和国都有自己的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成立”: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人民代表由选举产生,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1958年至1960年间,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极“左”路线的运动,是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及其以后不断地错误批判1956年反冒进的基础上发动起来的,是“左”倾冒进的产物。建国初期,关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后,是否还存在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是否还需要对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进行改革、发展和完善这一问题的认识出现偏差,把社会主要矛盾表述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之上,转到“以阶级斗争为纲”来推动生产力发展上。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的中心议题是根据华国锋主席的指示讨论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1978年,十八位农民以“托孤”的方式,冒着极大的风险,立下生死状,在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按下了红手印,创造了“小岗精神”,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试办特区。8月13日,国务院颁发《关于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若干问题的规定》,主要内容是扩大地方和企业的外贸权限,鼓励增加出口,办好出口特区。1980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定名为“经济特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