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创作是包括主题、形式、内容以及色彩的复杂过程。其中,色彩作为绘画的灵魂,更是重中之重。虽然表面上看来,它只是创作中一个的基本元素,但是一旦被创作者所采用,就被赋予了一定的主观性。艺术家正是通过绘画创作中的主观性和画面上的主观色彩使用,来反映更真实的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从而展现自己创作的个性特征。
主观色彩还对画面风格语言的形成有影响。自后印象派以来,许多表现性的画家的作品都十分注重色彩的主观性表达。他们所表现的色彩并不拘泥于形体,而是对现实有意识地感受和创造,多采用夸张性或者象征性的语言来表达主体的情感。
总之,在创作中,充分表达画家的创作情感是主观色彩表达的最终目的。在现当代绘画中,绘画技巧已退居其次,能否传达出一种独特的个性情感成为艺术创作的主要目标,可以说,主观色彩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位置,它的合理使用更利于艺术个性的表现。因此在艺术创作中,艺术家要加强对主观色彩的重视,并将其视为形成个人风格的基石。
一、表现色彩的视觉力度
主观性色彩作为一种艺术语言,在绘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表现力呈现出独特的美学意义。艺术家主观情感的表达往往并不是对自然色彩的摹写,而是根据作品主题和画面的需要对色彩进行的提炼与升华,使它成为一种视觉表现方式以传达主体的情感、意念,从而使作品呈现出强烈的视觉体验与特定的内在情感。
所谓色彩视觉力度,是一种“势”,一种蕴藏有力而未发出的状态,是即将形成冲击力的一种待发状态,是从艺术美学的角度来解读色彩力度表现性绘画语言的一种方式。
色彩视觉表现力,从广义上来说,是一个宽泛的形式概念,绘画中的线条与色彩,根据趋势或运动呈现出方向性,并与色彩连带、对应、相关,在画面上呈现出疏密、对比形式,从而产生出向心力或扩散力。它是绘画创作中一种不可缺少的表现方式,一旦被艺术家所掌握,就会在画面上产生强大力量。每个画家都有自己独特的色彩表达方式,在作品中也都习惯使用能反映画家本人个性的色彩。色彩视觉力表现包含绘画者对色彩的实践,是画家经过提炼在用色、用笔上的一种表达方式,它能使色彩的挥洒更有力、生涩,有利于表达画家的主观情感与意识。
德国表现主义画家诺尔德的油画《海的女儿》,使用大量的深蓝色、褐色与白色,表现了似乎要被巨大的、扑面而来的白色浪花吞噬的黑皮肤女子的恐惧之感(见图6-32)。另外,他在油画《秋天的云》的天空中,使用了大片高纯度的橘色、黄色、深蓝色、绿色条纹相间隔,色彩沉重,使得天空似乎在缓缓向前移动,给人一种随时都会挤压下来的心理感受,以此表现北德秋天的苦涩萧瑟,带给人们恐惧和压抑之感。这正是色彩表现力的魔力。
另外,色彩与形式也是不可分离、相互依附的。形式与色彩表现的视觉感一致,表现力度就会得到加强。形式对色彩起调整表现力的作用,如体量较大的块体、若配上明度底、彩度底的暖色,则其力度、重量感会得到加强;若辅以明度高、彩度高的冷色,则其力度、重量感会得到调整,从而相对减弱。形式是色彩的依附,色彩只有附着于形式之上才能产生表现效果。因此,人们通常认为,线条诉诸心灵,色彩则诉诸感觉。
二、遵循色彩创作的形式感与形式原则
形式感是艺术创作中的表现手法之一,是内在内容的外在表现。绘画的创作都需要具有一定的形式感,哪怕这种形式并不遵守传统的和谐优美,而是反审美、非和谐的。可以说,形式感是主题内容的外在表现结构,是绘画语言的载体,只有内容依附于形式、形式体现内容,才能达到表情达意的目的。主观色彩是艺术家对于客观色彩的再创造,它所表现出来的鲜明的艺术效果,本身就具有形式之美。
在色彩创作中,形式感是画面上描述对象的形态结构的线条和色彩等,是通过画家的艺术手法所表现出来的鲜明的艺术效果,能激发观者的情感共鸣。以主观性绘画作品为例,人们可以发现,在形式上,有人重视色彩语言的构思与再创造,有人重视画面的意象性和象征性的表达,还有人重视对所表现事物的夸张、变形、重构等。总之,对于一幅色彩作品,画家首先要去认真观察,有自己的认识与感受,明确作画主题的目的与内涵,即画中追求什么、体现什么;在此基础上,再选择合适的表现形式,细致构思、投入创作。而主观绘画创作中的形式感,并不是单纯地在形式上达到一定的要求,而是要从根本上体现作品的生命和情感。
对称与平衡是使画面保持一致的方法之一,它们本身具有较为安静、稳定的特性。对称可以衬托中心。均衡是对称的变体,其特点是两侧的形体不必等同,量上大体相当,比较自由,较对称有变化,静中更倾向于动,给人以互相呼应之感。在西班牙抽象表现大师米罗的作品《犬吠月》中,左侧伸向天空的长梯与右侧的小狗和弯月形成了互相平衡的关系,无论抽离左右两侧的任何部分,都会使画面失去原本的稳定感(见图6-34)。达夫的《那个红色》是典型的对称性作品,画家以这种形式表达了有机的自然意识与个人幻想。画面中,几何图形呈对称布置,变形自无形的宇宙空间,还有中间黑色的象征死寂般的太阳。
形式感中的调和与对比反映了矛盾的两种状态。差异中倾向于一致的是调和,倾向于对立的是对比。在一幅画面中体现出的调和与对比,能使整幅画面充满强烈的形式感。如蒙德里安的《灰色的树》,整体与局部,以及局部与局部之间的关系的不同表现也会产生美感,即所谓的比例带来美感。
形式感中的韵律感,体现为形象的排列组合中所表现出的那种充满情感的节奏。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如大小、方圆、高低、长短、曲直、正斜;刚柔、粗细、强弱、润燥、轻重;疾徐、动静、聚散、抑扬、进退、升沉等,画家根据画面主题线条与形体节奏,对其运行的有机组合,能使画面本身产生律动感,从而引发人们对画面的审美感受。如马蒂斯的作品《舞蹈》,画面没有具体的情节,只描绘了5个裸女手拉手绕圈狂热舞蹈,气氛欢快、和谐、轻松,具有幻想深度与节奏韵律,充满了流动的动感,张扬着生命的能量。正如他所说:“我极为喜欢舞蹈。舞蹈是一种惊人的事物:生命与节奏。”又如莫兰迪的《静物》,构图简单,瓶子的水平排列吸引我们的目光随着瓶子的形状,缓缓从左到右移动,从而产生一种视觉的律动感。
另外,主观色彩作品的创作并不一定全都遵循传统的形式美感与和谐性,也充斥着冲突与不和谐。在19世纪末开始的美术领域的反理性文化中,出现了大量的非常规构图。如塞尚的静物画,采用反透视、反深度的手法,强调物体的结构感与厚重感;高更的许多画的色彩刺目、不平衡,易引起观者内心的不安;马列维奇运用一系列不平衡的动态构图,表现飞翔、金属声音、无线电报、消失与吸引的感觉等(见图6-39);立体派格里斯的静物画强调构图的奇险与不稳定(见图6-40);契里柯的作品则将不同文化背景与空间的、现实的、幻想的图像采用反透视的手法矛盾地并置在一起。
总之,形式感和形式原则只是对作品风格的大体分析,其本身并不具有约束力。并且现代画家并不喜欢归属于自己的风格和倾向,他们不断地努力追求并探索着新的表达方式,而这正是艺术创作的生命与希望,也是推动艺术革新的强大动力。
三、注重画面的艺术情感与个性
在主观色彩作品中,艺术情感是整个艺术创作的灵魂,也是主观色彩的表达核心和本质。一幅作品能否感染观赏者,并不在于画面是否精致耀眼,而是更多地取决于画面所表现的精神内涵。在具体的创作中,主观色彩作为一种观念色彩、情感色彩,是内在的、主观的,它强调内心世界的真实性,要求艺术家把人的内心世界外化,并突破客观色彩的制约与束缚,以自己的色彩经验与感悟注入艺术情感和个性来进行提炼与创作。艺术家只有通过情感色彩来组织画面的结构和秩序,把握自己内心世界的真实情绪,并赋予其一定的形式,才能创作出优秀的作品来。
在绘画中,艺术家不能没有情感,情不浓时也很难创作出优秀的艺术品。一个艺术家只有先感动自己,才能用自己的作品去感染别人。绘画作品是画家内心情感的真实写照,因此即使人与人之间有着不同的文化、属于不同的种族,它依然具有感动人心、救赎人生的功效。艺术含有技术和技巧,但是并不是任何技术与技巧、任何让人眼花缭乱的作品都等同于艺术或可以替代艺术。
在西方现代绘画中,每一个艺术家都是表达艺术情感的大师。康定斯基在其《艺术的精神中》更是强调绘画要表现“内在需要”,即内在情感。他曾坦言,“艺术的目的在于灵魂的表达,而非艺术家的技巧”,并坚信色彩是“更纯化的表现形式”。
艺术个性是指艺术家在创作中把自我感受以自己的风格方式表现出来。它是艺术家自我的主观审美定位,体现着艺术家的创作形式、内容及色彩语言结构,也是其对艺术态度的直观体现,决定着个人创作风格形成。绘画进入现代主义后,画家都比较强调个性的张扬,如毕加索追求立体主义,倡导对客观事物进行解构和重组;马蒂斯推崇色彩观念的革新,解放了绘画的语言;康定斯基提出“内在需要”的艺术精神,推动了绘画向着心灵的呼唤发展。正是这些艺术家强烈的艺术个性,推动着艺术的不断革新。主观色彩作为艺术个性表现的重要形式之一,不同艺术家的主观性不同,也会形成不同的色彩结构,如有的画家喜欢意象性表达,有的画家喜欢装饰性风格。优秀的现代艺术家都是情感与个性表达的大师。不同的个性会产生不同的色彩感觉,从而激发不同的色彩情感,而这些个性语言继续强化着不同的绘画个性,使绘画作品呈现出不同的面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