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战国策》作者
(一)作者异议
《汉书·艺文志》未署《战国策》作者。《隋书·经籍志》列于杂史,谓刘向录。《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皆列于杂史,或谓刘向撰,或谓刘向《战国策》。今人罗根泽《古史辨》依据《史记·淮阴侯列传》和《汉书·蒯通传》有关记载,认为《战国策》的作者是秦汉之际的策士蒯(kuǎi)通。
(二)疑为蒯通
《史记·田儋列传》记载蒯通善为长短说,论战国权变凡八十一首。《汉书·蒯通传》记载蒯通论战国时权变,亦自序其说,凡八十一首,号为《隽永》。《战国策》篇章近五百,八十一篇相差甚远,故其说不能成立。
六、《战国策》流传、归类
(一)解读传播
《战国策》的流传和注本:东汉高诱注、北宋曾巩校补、南宋姚宏续注、鲍彪新注、元吴师道补正、清黄丕烈札记。今本《战国策》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的校点本。今人缪文远有《战国策新注》。1997年台湾三民书局出版温洪隆注译《战国策》。
(二)著述属性
《战国策》是一部国别体史书,或划归杂史,也是一部纵横家书,兼具史传散文和诸子散文的双重性质。同时刻画出生动的历史人物,不乏虚构情节的小说因素,语言铺张扬厉,夸饰渲染,具有很强的文学性,是代表着战国时代文风的一部重要著作。
(三)归属难定
《汉书·艺文志》未立史部,将《战国策》列于儒家经艺之《春秋》类,谓“《战国策》三十三篇,记春秋后”,作为史书列于《春秋》之后。儒家经艺致力于传播仁义道德,而《战国策》蔑视和抛弃仁义道德,以利害关系取代道德说教,思想倾向与儒家经艺很不一致。
(四)史迁倚重
《战国策》成书晚于《史记》,《史记》采用文献以《战国策》文最多,人物传记也以战国纵横家最长。如《苏秦列传》近9000字,《张仪列传》8000多字,《孔子世家》9000多字,《老子韩非列传》合计不足1500字,《孟子荀卿列传》各200余字,附《墨子传》24字。
刘向(约公元前77年—公元前6年),原名刘更生,字子政,西汉末年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沛县(今属江苏)人。汉皇族楚元王刘交四世孙。宣帝时,为谏大夫。元帝时,任宗正。以反对宦官弘恭、石显下狱,旋得释。后又以反对恭、显下狱,免为庶人。成帝即位后,得进用,任光禄大夫,改名为“向”,官至中垒校尉。曾奉命领校秘书,所撰《别录》,为我国最早的图书分类目录。治《春秋榖梁传》。
著《九叹》等辞赋三十三篇,大多亡佚。今存《新序》、《说苑》、《列女传》等书,《五经通义》有清人马国翰辑本。原有集,已佚,明人辑为《刘中垒集》。
刘向历经宣帝 、元帝 、成帝三朝;历任散骑谏大夫、散骑宗正、光禄大夫等职。曾屡次上书称引灾异,弹劾宦官外戚专权。成帝时受诏命校书近20年,未完成的工作由其子刘歆续成。官终中垒校尉,故又世称刘中垒。刘向典校的古籍主要包括经传 、 诸子和诗赋。典校时,又撰有《别录》。其后,刘歆以《别录》为基础,撰成《七略》,这是中国最早的目录学著作。原书已佚。东汉班固因《七略》而成《汉书·艺文志》,从中可以见到《七略》的梗概。据《汉书·艺文志》载 ,刘向有辞赋33篇 ,今仅存《九叹》一篇,见于《楚辞》。刘向的散文主要是奏疏和校雠古书的“叙录”,较有名的有《谏营昌陵疏》和《战国策叙录》。刘向的散文叙事简约,论理畅达、舒缓平易是其主要特色。此外,他还编著了《新序》、《说苑》、《古列女传》3 部历史故事集 ,是魏晋小说的先导。明代张溥辑有《刘中垒集》,收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中。
《新序》是刘向采集舜禹以致汉代史实,分类编撰而成的一部书,原书三十卷,今存十卷,由北宋曾巩校订,记载了相传是宋玉对楚王问的话,列举了楚国流行歌曲《下里巴人》、《阳阿》、《薤露》等,说是“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2、 《说苑》按类编辑了先秦至西汉的一些历史故事和传说,并夹有作者的议论,借题发挥儒家的政治思想和道德观念,带有一定的哲理性。3、《列女传》:有虞二妃者,帝尧之二女也。长娥皇,次女英。舜父顽母嚚。父号瞽叟,弟曰象,敖游于嫚,舜能谐柔之,承事瞽叟以孝。母憎舜而爱象,舜犹内治,靡有奸意。四岳荐之尧,尧乃妻以二女以观厥内。二女承事舜于畎亩之中,不以天子之女故而骄盈怠嫚,犹谦谦恭俭,思尽妇道。瞽叟与象谋杀舜。使涂廪,舜归告二女曰:“父母使我涂廪,我其往。”二女曰:“往哉!”舜既治廪,乃捐阶,瞽叟焚廪,舜往飞出。象复与父母谋,使舜浚井。舜乃告二女,二女曰:“俞,往哉!”舜往浚井,格其出入,从掩,舜潜出。时既不能杀舜,瞽叟又速舜饮酒,醉将杀之,舜告二女,二女乃与舜药浴汪,遂往,舜终日饮酒不醉。舜之女弟系怜之,与二嫂谐。父母欲杀舜,舜犹不怨,怒之不已。舜往于田号泣,日呼旻天,呼父母。惟害若兹,思慕不已。不怨其弟,笃厚不怠。既纳于百揆,宾于四门,选于林木,入于大麓,尧试之百方,每事常谋于二女。舜既嗣位,升为天子,娥皇为后,女英为妃。封象于有庳,事瞽叟犹若初焉。天下称二妃聪明贞仁。舜陟方,死于苍梧,号曰重华。二妃死于江湘之间,俗谓之湘君。君子曰:“二妃德纯而行笃。诗云:“不显惟德,百辟其刑之。”此之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