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析事件性质:就是要判明现场上已经发生的事件是否属于犯罪事件,是否需要刑侦部门立案侦查。由于现场情况比较复杂,分析事件性质一般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
1.研究访问对象的陈述是否合乎情理。
2.研究事件现场的本身是否存在矛盾。
3.研究现场周围群众对事件的反映。
4.根据实验的结果、鉴定结论等进行分析。
在现场分析中,一旦确定现场上发生的属于应当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下一步就应对此其案件的性质进行初步分析判断。分析确定案件性质,通常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从犯罪分子的行为结果分析,并依据《刑法》分则中有关罪名规定确定案件性质。二是从犯罪分子的动机目的上进行分析,即依据犯罪分子的行为特征确定案件的具体类别。分析中既要考虑分析实际性质时的基本依据,又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1.根据受害单位或受害人的情况进行分析。
2.根据现场的具体环境分析。
3.根据事主、受害人及其亲属和有关人员提供的情况进行分析。
4.根据现场上所反映出的各种迹象进行分析。
分析事件和案件性质时,如果因材料不足或其他原因一时不能作出明确判断的,应当进一步进行复验和调查。对事件性质应尽可能及早查明,而就案件性质而言,如果一时实在无法弄清时,则应通过以后的侦查工作逐步弄清。
(二)分析判断作案时间
1.根据被害人、报案人以及其他知情群众提供的有关情况判断;
2.根据现场上物品的使用和陈设情况判断;
3.根据现场上各种记载时间的物品所反映的情况判断;
4.根据现场痕迹物品的新鲜程度和干湿情况判断;
5.根据尸体现象及胃内容消化程度判断;
6.根据现场所处的地理环境和来往人员活动情况判断;
7.根据事主、被害人平时的生活习惯及上下班时间、结合现场有关情况判断。
(三)分析判断作案地点:分析判断作案地点要研究两个问题:一是犯罪分子与现场的关系,即犯罪分子是否熟悉现场;二是所勘查的地点是否是第一现场。
1.根据被害人和周围群众提供的情况分析;
2.根据现场的地理位置和环境分析;
3.根据现场上发现的各种痕迹、物品分析;
4.根据包尸物、尸体附着物分析;
5.根据尸体检验提供的各种犯罪信息分析。
(四)分析判断作案工具
1.根据现场疑似工具的外形特征与现场工具痕迹是否吻合分析;
2.根据现场工具痕迹、伤痕的特征分析。
(五)分析判断作案方法手段和特点
方法手段如侵入现场的方法手段,暴力威胁方法手段、破锁方法手段、攀登、翻越障碍物的方法手段,伪装灭迹方法手段等;
特点主要是研究犯罪行为的特殊性、规律性和习惯性。
(六)分析判断作案人数
1.根据现场遗留的各种痕迹分析,主要根据痕迹形态、种类和动作习惯等分析;
2.根据财物损失情况分析,主要根据损失财物的数量、重量、体积等分析;
3.根据现场遗留的各种物品和现场吃、住、喝等接待现象分析;
4.根据被害人、事主、目击者等提供的情况分析;
5.根据作案过程中翻越障碍物、搬动某些物体等所需行为能力分析;
(七)分析判断作案手段
1.通过犯罪分子使用的作案工具及其使用工具的熟练程度,分析作案手段的技术性,判断犯罪分子的社会职业和技术特征;
2.通过犯罪分子的整个活动,分析作案手段的智能性,判断犯罪分子是初犯还是惯犯;
3.通过犯罪分子的作案特点分析作案手段的习惯性,为串案并案提供依据。
(八)分析判断作案动机目的
1.犯罪动机,是指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人的任何有意识的行为都是受其动机支配的。而动机由需要引起。就杀人案件而言,根据动机形成的时间和方式,可分预谋动机与激情动机、后者如为几句话,一件小事、或者为一支香烟、一件物品、几毛钱、或谁“ 惹”了一下,便起杀机。主导动机与辅助动机等。有时还可能出现杀人犯罪动机的恶性转化,即当犯罪人实施第一次犯罪动机时,因为遭到阻止,遇到意外挫折和困难,便急剧转化,升级为第二犯罪动机的实施,甚至还有第三动机的实施。如在进行盗窃犯罪活动时,因为偶然被事主发现,或者同事主相遇搏斗,便会立即产生杀人灭口的第二犯罪动机。有些杀人动机十分奇特,为一般人所难以想象。在判断犯罪动机时,应当考虑到此种情况。
2.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犯罪所达到的结果。
(九)分析判断作案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时空条件。犯罪分子作案必然要占有犯罪时间和犯罪空间,这是客观规律。因此,作案的时空条件就成为不可缺少的条件;
2.因果条件。进行犯罪的人都要受其思想的支配,犯罪行为的产生与其个人的思想品质、经济生活都有一定的内在联系;
3.证据条件。主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现场上的有关痕迹物品、犯罪工具的情况而定。
4.人的自身条件。包括其体貌特征、语音语调、技能习惯、知情、经验、智力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