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搜索的概念
现场搜索是指在现场实地勘验的过程中,为了寻找、发现遗留于现场外围的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尸体、尸块及隐匿的犯罪嫌疑人而进行的一种查缉活动。
现场搜索工作是现场实地勘验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特别在某些刑事案件现场的勘验中,对现场主体部分的勘验发现不了什么有价值的痕迹、物品,而通过现场搜索,却往往能有所收获。
现场搜索与具体的勘验活动有所区别。一是具体的勘验活动主要是针对现场的主体部分(或曰中心部分),在一个案件中,现场的主体部分是指犯罪嫌疑人实施其犯罪行为的具体所在地点和部位或犯罪结果发生的具体地点,这些地点或部分一般痕迹、物品较多且较集中,而现场搜索则主要是针对现场的外围部分,从范围上,一般比现场主体部分要大,这些外围部分一般较多的留有与犯罪嫌疑人实施其犯罪行为相关的某些活动的痕迹和物品。二是具体的勘验活动主要由侦查人员和技术人员负责进行,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参与,而现场搜索则可在侦查人员的指挥、带领下,发动保卫人员,群众、治安积极分子等参加,这主要是因为现场外围一般范围较大,单靠侦查人员的力量,实显单薄,搜索中难免会挂一漏万,而发动群众和有关人员参与,则可尽可能的避免这一问题。
二、现场搜索的任务
现场搜索的任务,因案件具体情况及现场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说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寻找、发现犯罪嫌疑人来去现场的路线及相关的痕迹、物品,如足迹。
2.寻找、发现犯罪嫌疑人案前、案后在现场外围逗留,等候及某些活动可能留下的痕迹、物品及处所,如足迹、印压痕迹、排泄物、食物残渣、烟头、火柴梗以及犯罪嫌疑人逗留的山洞、树林、房屋、工棚等。
3.寻找、发现犯罪嫌疑人丢弃、隐藏的各种痕迹、物品,如:赃物、赃款、作案工具、凶器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物品。
4.寻找、发现并盘查可疑人员,以从中发现犯罪嫌疑人。
5.寻找、发现并缉捕隐藏在现场外围或未及远逃的犯罪嫌疑人。
6.寻找、发现命案中的尸体、尸块、人体组织、器官及相关物品。
三、现场搜索的要求
现场搜索的范围往往较大,且在搜索中常常会遇到一些事先未预料到的情况,有时还会遇到犯罪嫌疑人行凶拒捕等紧急情况。因此现场搜索必须要遵守以下要求:
1.因案制宜。因"地"制宜,现场搜索是现场勘验中经常使用的一种侦查措施,但并不是每一个现场的勘验都要实施现场搜索。在实践中,必须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现场的具体情况,因案制宜,因"地"制宜,方能使搜索真正起到作用。对于案情和现场环境需要和具备搜索条件的,则应及时组织力量展开搜索,对于不具备搜索条件或没有必要进行搜索的,则不必展开搜索,以免浪费人力、物力。一般而言,对于发生在野外,如农村、山林、旷野等环境中的刑事案件,其现场范围往往较大,犯罪嫌疑人活动的区域也相对较大,留下痕迹、物品的概率较高,且这些地区一般人烟较为稀少,痕迹、物品不易受到破坏,对其进行现场搜索,往往能发现、获取有价值的证据和线索,另外,对于某些现场,分析犯罪嫌疑人可能尚未远遁,或极有可能隐藏在周围某处所的,也可及时开展现场搜索,以发现、抓获犯罪嫌疑人。
2.正确指挥服从命令。正确指挥是指作为指挥人员在安排现场搜索时,要做到心中有数,对搜索范围、地段、顺序的划定必须是在基本了解现场情况的基础上作出,不能随意的指定搜索范围,更不能由搜索人员自行决定。服从命令是指参加现场搜索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安排,认真负责的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切忌自行决定搜索范围,擅自扩大或缩小搜索范围。
3.密切配合,注意方法。现场搜索往往有许多人员参加,这中间既有侦查人员,也有一般的保卫干部、治安积极分子、街道居委会人员和某些群众,这些人员的专业技能、工作水平、敬业精神以及自身的各种能力都不相同。因此,在安排搜索人员时,首先应将专业、技能水平高和低的进行合理搭配,以确保搜索的质量。具体搜索时,应注意互相配合、互相呼应,遇到疑难地段或问题,应立即请示侦查人员。其次,在搜索时,应注意方法,如重点是寻找发现痕迹、物品,则该用寻找发现痕迹、物品的方法,如观察、探测等等。而如重点是寻找发现犯罪嫌疑人,则方法可不一样,如盘查、缉捕等。
4.认真负责,减少漏洞。现场搜索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而恰恰是一件枯燥繁琐甚至艰难危险的工作。因此,必须要求参加搜索的人员要一切行动听指挥,对于分配给自己的搜索任务现场勘查(地段范围)必须认真负责地去完成,对于所负责的地段范围内的各种地貌他物,各种处所,一草一木都不能疏忽和遗漏,任何马虎和草率都可能导致痕迹物品的遗漏,特别是在搜捕犯罪嫌疑人时,更应提高警惕,严密注意,以防犯罪嫌疑人乘机逃跑或进行拒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