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关节扳动类手法
术者双手握住受术关节两端,沿着关节运动轴的方向,在病理位或功能位之后的“扳机点”处,做瞬间、快速、有控制的相反方向用力,将受术关节从最大病理位扳至功能位;或从功能位扳动到生理位,即在扳动区位之间进行的一类被动运动手法称扳动关节类手法,一般又称为扳法。
施行本类手法时,其扳动的范围与幅度,即扳动区位,术者可依据以下两种情况来准确把握:①当对病态关节施行扳法时,其扳动区位一般掌握在从最大病理位至功能位之间进行;②当病态关节在主动运动不能达到功能位,而在手法作用力下可基本达到功能位时,则扳动区位可掌握在从功能位至生理位之间进行。 扳法的动作幅度较摇法大,操作要求精确到位。运动幅度不足则治疗无效,过大又易造成关节损伤,严重的手法性损伤可危及生命,故扳法在被动类手法中,动作技术的难度大、要求高,临诊时要严格掌握其操作要领:
1.扳法操作时,术者双手握持的方法、原理及双手的作用与摇法相同,但是由于本法在发力扳动瞬间的扳动作用力较大,故此时作为杠杆系统中支点的制动手不能退让,而是要与动力手做相反方向的用力,使治疗环节牢固稳定,以保证扳动应力准确传递到受术关节。
2.扳法动作起势时,要稳妥缓和,待受术关节的运动范围达到某一运动轴方向的病理位或功能位之后有一阻挡感的位点,即“扳机点”时,再发力扳动。扳机点又称扳法的“发力点”,是把握与确定扳法发力时机的重要依据。
3.在扳动时,术者双手配合、协调准确,操纵手必须动作果断,用瞬间快速而有控制的推冲力使受术关节的被动运动幅度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一般来说,在常态关节条件下,从功能位之后的“扳机点”开始,再扩大5°~10°即可到达其生理位;对病态关节,每次可允许的最大扳动幅度,要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全身情况比较好,无严重慢性疾病,对疼痛的耐受性较高,则每次扳动幅度可大一些;反之,每次扳动幅度要控制在其可承受范围。扳动的最大幅度不得超越关节运动的生理位。
4.扳动的方向,无论是对单运动轴关节或多运动轴关节,在每一次扳动时只能选择一个运动轴所限定的方向施术。
5.在扳动的瞬间受术关节往往会发出一个响声。这种关节的扳动响声,在病态关节是来自粘连组织被断开时的“撕裂声”或关节错位的“复位声”;而在常态关节则是“关节弹响声”。一般来说,扳动响声的出现表明扳动应力到位,手法整复成功,但是,在实际上不一定每个人每次都会有此反应,特别当关节处于保护性或病理性软组织紧张、痉挛以及无菌性炎症的状态时,由于关节周围病理性约束力等原因,就不一定会产生扳动响声。因此,临诊时的“到位有效”原则应该是把握扳法治疗效果的依据,即只要扳动方向正确、幅度到位,治疗就会有效,不能以扳动响声作为手法成功的唯一标准,更不能盲目地通过扩大扳动幅度的方法来追求扳动响声,以免因过度牵拉而造成关节损伤。
6.临床在施行扳法时,应先选用各种具有放松作用的软组织类手法在受术关节周围操作,待痉挛的肌肉放松,挛缩的韧带、筋腱软化以及痛势缓解后,再用扳法整治罹病关节,此时,因为受术关节周围各种病理性约束力的缓解或消除,可提高扳法的成功率与安全性,并使术者省力,受术者也可少受痛苦。
在技能训练时,要求学员重点练习与熟练掌握:①正确选择各种扳法的体位;②杠杆、力矩、力偶、力的替代等各项运动生物力学省力原理的运用;③细心体会并熟练掌握确定“扳机点”的方法及手下的感觉;④注意瞬间扳动时的方向与幅度的控制方法与要领。
本法适用于全身所有运动关节与微动关节,对于脊柱及四肢关节,具有整复关节紊乱及半脱位、松解粘连、矫正畸形、滑利关节、恢复关节运动机能等功效。对于关节周围的筋腱组织,亦有舒展、拉伸、解痉、恢复疲劳及整复“筋出槽”等治疗作用。

